趙麗穎馮紹峰官宣離婚,令人惋惜,二人對孩子的處理方式很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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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家有小甜椒兒(專注優質原創,抄襲必投訴維權,歡迎個人轉載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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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穎和馮紹峰雙雙官宣離婚,讓網友們措手不及,要知道前段時間,小兩口還被拍到三亞度假,讓人覺得幸福滿滿,誰知道現在就官宣離婚了。

不少網友感慨,娛樂圈真是結婚快,離婚更快。

再過幾天,趙麗穎就分娩滿一週年了,小寶寶也就滿一週歲了,兩個人在2018年10月16日兩人官宣離婚,按照時間來計算,7個月後趙麗穎順利分娩,如今又離婚了,這讓人產生一個幻覺是:“難道結婚就是為了生孩子?”

在官宣內容中,趙麗穎提到了孩子的問題,雖然離婚了,兩個人會做回好朋友的狀態,共同撫養孩子,對孩子的責任沒有改變。

這樣看來,孩子應該可以享受到父母的愛,受到影響的程度不大。

感情不再是否要為孩子將就下去?

之前《奇葩說》有一期辯題是:“到底要不要為了孩子堅持到高考之後再離婚?”

針對這個辯題,年輕人基本上都是選擇不要,而父母則選擇要。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儘管現場打得很激烈,但是激動的只有辯手,觀眾們很少有被說動的,尤其是父母們,依然堅持自己的初始觀點,即便感情出現問題,也會為了孩子堅持到孩子高考之後再離婚。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他們當然希望自己兩個人的感情不會影響到孩子的學習成績,這是一輩子的事情。

可是從孩子的角度來說,他們不希望父母為了自己繼續這樣生活下去,父母每天在他面前演戲,只能讓他們覺得更加傷心。

當然了,娛樂圈的人,跟我們普通人是不一樣的,娛樂圈因為工作的特殊性,感情來得快,走得也快,所以娛樂圈離婚率才如此之高。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面對離婚這件事,還是要慎重一些比較好,不能一衝動就離婚了,尤其是在有孩子的前提下。

如果矛盾一觸即發,真的沒有必要為了孩子繼續下去

但是如果兩個人的矛盾一觸即發,見面就想吵架,即便是礙於孩子,強忍著演戲,轉頭就又吵起來,這種情況真的沒有必要硬撐著。

父母千萬不要覺得孩子不知道兩個人的感情狀態,即便兩個人在孩子面前演戲,孩子也能察覺到,這樣會更加傷害孩子的感情。

孩子真正希望的有一個和諧的家庭,家庭裡充滿歡聲笑語,但是如果父母感情真的出現問題,矛盾重重,這種氛圍是演不出來的。

孩子的內心承受能力很大,他們會希望父母過得好一些,希望父母心情舒暢一些,所以父母也沒有必要低估孩子。

如果感情已經出現了問題,且無法修復,一直拖著不如干脆分開,這樣對自己、對孩子都是負責的體現。

對孩子來說,沒有什麼比父母明明在一起,卻感受不到父母彼此的關懷和愛護,更加痛苦的了。

父母對孩子的責任和愛不應該結束

感情不再了,婚姻結束了,但是父母雙方對孩子的愛不應該結束。

兩個人和孩子的關係已經成立,即便是家散了,父母分開了,父母依然對孩子有撫養義務,未來孩子對父母有贍養義務。

現實生活中,有一些糊塗的家長,一旦得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就給孩子種下“仇恨”的種子,在孩子面前或者是在家人面前詆譭對方。

這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因為在孩子心中,爸爸和媽媽是一樣的人,當年一方詆譭另一方的時候,仇恨的種子埋下的同時,也給孩子埋下一顆“自我否定的心”。

孩子都是希望父母好的,當有人告訴他自己的父母罪大惡極的時候,他們在怨恨父母的同時,也會深深地自我否定。

明智的父母會讓孩子享有雙方的愛,不會剝奪對方對孩子的愛。

最後想說的話:

兩個人組建家庭,共同撫養孩子,白頭偕老很美好。

如果這個過程中出現了問題,一方犯了不可原諒的錯誤,或者雙方三觀發生了衝突,很難生活下去了,希望雙方可以多考慮孩子的感受,但是這種考慮不是說為了孩子勉強維持婚姻。

問題可以解決,婚姻繼續,這是最好的結果,問題無法解決,婚姻結束,但是父母兩個人對孩子的愛不能結束。

沒有完整家庭的孩子,性格不一定是不好的,但是有不合格的父母,給孩子埋下仇恨種子的父母,孩子的性格一定是不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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