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被表叔拐賣,父母負氣離婚,35年後終找回:為兒願復婚

“兒子,我們回家,再也不分開了”

這是母親劉玉華和前夫李宗福見到了被拐35年之久的孩子之後,哭著說出的第一句話。

3歲男童被拐賣35年終團聚,父母決定為愛復婚

1986年12月2日的四川省綿陽市,居民李宗福正在造紙廠內上班,而他的妻子劉玉華在家裡為3歲的兒子李之波縫製新被子。

中午時,李宗福的表弟劉兵騎腳踏車來接3歲的李之波去看電影,劉玉華並沒有阻攔,只是臨別囑咐了幾句話,卻沒想到

與兒子這一別就是

35

當天晚上李宗福夫妻二人發現

孩子並沒有被劉兵送回來

,四處尋找之後也不見二人的蹤影,於是選擇了報警,直到次年

劉兵被抓獲歸案

,夫妻二人才知道孩子

李之波已經被倒了幾道手拐賣了,不知去了哪裡

,兩口子開始了漫長的尋子之路。

關於孩子丟失的問題,李宗福責備劉玉華看管不當,致使孩子被拐,而劉玉華則將對李宗福表弟劉兵的怨氣發洩到了丈夫身上,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很大的隔閡,最終

2007

年,兩個人還是選擇了分開。

離婚之後李宗福一邊外出打工,一邊打聽兒子的下落,劉玉華則選擇了成為一名保姆,借照顧他人的孩子來彌補自己內心情感的缺失,直到2011年4月,

當地公安局採集了李宗福、劉玉華的血樣樣本

,編入打拐庫,事情才迎來了轉機。

最終在今年的3月中旬,夫妻二人的血樣被認定與江蘇省徐州市採集的魏某某血樣遺傳標記符合遺傳規律,確認了生理上的血緣關係。

就在4月20號,李宗福和劉玉華終於見到了

闊別

35

年的兒子李之波

,一家三口相擁而泣。如今當初被拐的3歲孩子此時已為人父,而李宗福和劉玉華離婚十幾年都各自從未組建新的家庭,為了孩子兩個人願意就此復婚,李之波則表示準備

將親生父母二人接回徐州的家裡

,將他們和養父母一同照顧好。

是誰拐賣了兒童?答案或許出乎你的意料

不得不說李宗福一家人是

幸運的也是不幸的

,相較於其他正在與孩子經歷“生離”痛苦的家長來說,他們一家人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團聚在了一起,但是這

中間卻相隔了

35

,而人的一生又能活出幾個35年。

孩子被拐當然非常痛苦,然後值得一提的是,像李之波這樣

被親戚拐賣的情況

並不佔大多數,據有關資料顯示,

過半的孩子是被陌生人拐賣的

,而佔比第二大的

“兇手”

則出乎很多人的意料,答案是

孩子的親生父母。

根據2013年到2015年拐賣兒童罪的47份裁判文書顯示,除了

47.5%

的兒童被陌生人拐走

外,接近

36%

的兒童

都被

親生父母賣掉

,這樣的資料可謂是觸目驚心。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把親生女兒當做貨物來販賣的這些所謂“父母”,無疑早已經失去了作為一個人的行為底線,甚至他們很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賣掉親生孩子在這些人看來不過是

一場各取所需的“交易”

而已。

保障孩子的安全,這3個場所一定要重視

無數個人販子拐賣兒童的案例都告訴我們,他們的拐孩子的方式往往是出人意料的。

比如有時候家長領著孩子走在大街上,突然衝出來一個人販子搶奪孩子,正當家長憤怒萬分和對方拉扯,不停呼救時,恰恰會有幾個

“見義勇為”的好心人

上前,就在家長放鬆警惕時,孩子卻被所謂的好心一把拉走——這幾個好心人也是人販子的同夥。

我們家長在平時帶孩子外出時,一定要小心提防,引起足夠的警惕。根據中國最大的尋找失蹤未成年人的公益網站

“寶貝回家”

資料顯示,最容易

丟孩子的場所前

3

名分別是火車站、市場、學校

,在丟失孩子的各個場所中,三者加起來佔比達到了70%之多。

所以每當家長帶孩子來到類似的公共場所時,都應該對於所有的陌生人保持防範之心,即便是熟人也不應該

放任孩子與其獨自相處

,畢竟“知人知面不知心”,只要

孩子有一丁點安全隱患存在,家長都應該拿出百分之一萬的重視來。

歪媽結語:

沒有市場就沒有傷害,對於兒童拐賣來說是同樣的道理,之所以兒童拐賣問題屢禁不止,恰恰是因為在一些經濟欠發達地區,

兒童拐賣仍然有著相應的市場

存在。不過不論社會大環境如何,我們普通家長都應該有意識地保護好自己的孩子,否則一旦遺失很可能就是一生的悲劇。

今日話題:你身邊有兒童被拐賣的真實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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