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性侵14歲繼女,被親生女兒撞見揭發,判刑14年,網友:真可惡

童年,應該是無憂無慮、快樂的,但在晴晴(化名)的童年,卻被籠罩在陰影之中,他母親的同居男友王建(化名)竟然對晴晴姦淫長達三至四年的時間,致使晴晴處女膜破裂,並有細菌性陰道病。

被告王建,被一審法院以強姦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他對判決提出上訴,景德鎮省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繼父”長期姦淫繼女,為了避孕喂其避孕藥

晴晴於2007年出生,因為父母感情不好,所以最後選擇離婚告終,而晴晴是被判跟隨母親李麗撫養,在幾年之後,李麗認識了一個男人,他叫做王建,跟他感情觸發深情之後,兩人便同居住在了一起,沒有多久,便傳來懷孕的訊息,李麗和王建有了共同的女兒。

2015年暑假期間,晴晴從家鄉來到景德鎮,在這個家庭裡面,住著有王建還有同母異父的妹妹,看似和諧的一家四口,實際卻暗藏許多不為人知的事情,這種生活一直持續到2020年8月左右。與此同時,晴晴一直叫王建為“爸爸” ,但沒想到,這個“爸爸”竟然把壞主意搬到晴晴晴的身上。

2017年的9月份左右,晴晴這個年紀還在就讀於5年級,這個花一樣的年紀就被遭受到別人的性侵,晴晴的繼父趁著自己的妻子和女兒不在家的時候,對晴晴產生了壞的想法,於是,他把把晴晴叫到自己的房間,先和晴晴聊了聊她的學習,然後趁機抱住晴晴,搞了姦情。從那時起直到2020年6月,被告王建,在李玉和她的女兒不在家的時候,對晴晴下手姦淫,通常都是一兩個星期一次,或者長的話就是一兩個月會發生這種關係。

18年的3月份左右,也是晴晴發育的時候,在第一次月經之後,王建為了安全第一,跟晴晴發生關係之後,王建急忙去要點購買避孕藥讓晴晴吃下去,避免繼女晴晴懷孕。而王建與晴晴最後一次發生性關係的時候剛好不巧就被親生女兒給看見了,因此面對繼父的姦淫,晴晴連續幾年都持續了這個噩夢,但是直到她上了初級中學的生理學課,她才意識到這就是所謂的“做愛” 。

根據宣告,每次她都拒絕,但是她太年輕,不能拒絕,王建不顧她的反抗,強姦了她。然而,晴晴還說因為害怕和羞愧,她沒有告訴她的母親和任何人。上一次發生是在2020年6月下旬,晚上9點左右,晴晴一個人在家的時候,王建趁著家中沒有人再次強姦了她,但她的同母異父的妹妹碰巧回家看到了現場的一幕。

王建立馬斥罵女兒,讓她離開,但是王建沒有因此被女兒看見而停止手中的動作,而是選擇繼續對晴晴進行姦淫,妹妹看到之後就轉身告訴了母親,李麗趕回家制止,王建才停止了對晴晴的侵犯。

李麗說,王建告訴她,那是酒後的錯誤。但是晴晴也沒有說以前是否有過這樣的行為,就沒有選擇報警,李麗怕會影響女兒的名譽,直到2020年8月4日下午6點,李麗和王建發生了爭執。於是晴晴又報了警,說了了實話。她才意識到事情很嚴重,就打電話給公安局。因此王建被捕了。

晴晴經過診斷後,醫生說處女膜陳舊撕裂,並患有細菌性陰道炎。透過法院的一系列調查之後,被告人王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繼父王建利用與被害人晴晴有重組家庭的關係,對晴晴進行長時間的姦淫,許多人知道這件事後都覺得這個繼父太不是人了,還是14歲的少女,怎麼下得去手?王建和一個14歲以下的女孩姦淫。因此王建的行為舉止已經構成了強姦罪,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被告王建被判強姦罪,判處14年徒刑。

王建對這個決定提出了上訴,他認為這個決定過於苛刻。景德鎮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堅持對他的行為維持原判,堅決不原諒這樣的強姦犯。

其實在生活當中,這樣的事例也不少見,人心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晴晴的這一則案例當中,可以看出現在的孩子對性知識嚴重缺乏,所以才會導致女孩會受到傷害,這其實也是與父母的教育有關,如果父母能夠重視關心孩子一點,可能這些事也不會發生。

總結:做母親的,尤其是生的女兒家庭,在女兒成長到一定年齡的時候,得對她們進行一些性知識的補充,避免女孩在日常當中受到傷害或者被人拐騙,這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跟自己的孩子講清楚現在社會的險惡,讓她們提高防範意識,尤其是在壞人侵害時,要學會保護並且及時跟家長彙報情況,方便及時嚴抓這些壞人,對他們做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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