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商量好一起買店鋪,付了錢丈夫卻不願還債:她揹著我存了20萬

結婚二十多年來尚先生和妻子在經濟上一直是AA制,頭幾年大家倒也相安無事。直到後來李女士入股哥哥的公司後收入遠比工薪階層的丈夫高了,她發覺問題來了。丈夫自己的工資則是吃光用光,尤其是二零一七年她和丈夫商量好,為家庭購置一個店鋪,可結果店鋪買好了,欠下的一筆債務丈夫卻甩手不管了。尚先生拒不承擔責任,因為他壓根兒不相信所謂的債務存在,不然妻子為什麼一邊口口聲聲喊著還外債,另一邊又揹著他偷偷存了二三十萬塊錢。

如今夫妻倆一同來到了調解現場,調解一開場林女士就表示她今天來就是希望丈夫能承擔家裡店面債務的一半二十萬。可尚先生並不認同這個表法,他認為妻子的話不能信,妻子是全款買下的店面,沒有債務。

既然店鋪是家庭共同財產,債務理應共同承擔,這是林女士強調的主張。此刻丈夫所謂的不存在債務之說,在她看來無非是為了逃避責任找的藉口。早在二零一七年,當初她打算買店鋪的時候,就和丈夫商量好了,大家各出一份力。可臨到關頭,丈夫卻來了個出爾反爾,坑了她一把。整件事情她認為丈夫在耍心機,今天丈夫無論如何得給她一個交代。

林女士說當初她是和丈夫商量好一起買這個店面,丈夫當時說他有十萬塊錢的存款,其他的可以用公積金借款。可到了要交定金去取錢的時候丈夫又說他沒有錢了,一直到最後自己沒有辦法只能找弟弟去借錢買下了這個店面。在林女士看來,丈夫從答應支援十萬買店鋪,到後來出爾反爾,說到底是為了留一手,防著她。所謂的不知道沒這回事兒,擺明了是在揣著明白裝糊塗,推脫責任。

當時的林女士眼看指望不上丈夫的幫忙,公積金貸款的計劃又泡湯了,只好再次向兄弟姐妹求助。林女士說她前前後後總共借了哥哥妹妹四十六萬,可這筆帳尚先生是不認得,因為他後來意外發現的兩張存摺,妻子揹著他存了二十多萬的錢,徹底擊碎了他對妻子的信任。

對於這個存款林女士沒有否認,她是揹著丈夫存了錢,但是她現在逼著丈夫來還這個錢,是想丈夫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可尚先生不接受這個說法,在他看來妻子既然有錢那麼當初的借錢這是就不在,而且自己是工薪階層,他的工資收入全部用在了家庭開支上。反倒是妻子有所保留,明明藏了一大筆錢,卻不拿出來抵所謂的債,一味地把壓力施加在他身上。

因為錢夫妻之間不斷上演著拉鋸戰,兩人的這種糾纏不休,一直在場下觀看調解的林女士的妹妹看不下去了。她表示從結婚到現在姐姐一直不知道姐夫在外面到底賺了多少錢,姐夫一直隱瞞,只是說自己沒有錢。坦誠相待,公開收入不要留有私心。這是妹妹站在姐姐的立場,向姐夫提出的建議。

可尚先生始終認為不過坦誠,真正有私心的是妻子那一大筆存款就是最好的證據,他沒有什麼需要調整的夫妻倆一直在否定對方的付出,認為自己才是為家庭做貢獻的人。他們這種互相否定,互不信任,生活中光講錢沒有一點感情味兒的狀態讓調解員老師忍不住拿起了話筒。

在調解員老師看來從法律上來說現在這個商鋪它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尚先生也有義務負擔這個債務。如果尚先生不願意負擔,雙方可以擬定一個書面協議,把這個店鋪屬於林女士個人所有,那麼後面這個債務也由林女士個人來承擔。但從情感上來說林女士要調整心態,試著融入丈夫的大家庭,收起咄咄逼人的姿態,尚先生則不能因為妻子的一次隱瞞,以此拒絕承擔責任,否定妻子的付出,尊重彼此家庭的差異,接納彼此的觀念和生活方式。

調解員老師的話讓夫妻雙方明白了自己的問題,兩人都認可了彼此對家庭的付出。曾經互不信任的他們也願意做到互相坦誠,共同面對解決生活中的難題,他們一定要明白,在婚姻中,各過各的夫妻之間的距離往往會越來越大,對伴侶有所保留,存有私心最後傷的是夫妻感情,只有夫妻倆同心協力前往一處華勁兒往一處使,彼此信任、尊重、默契才能越來越好,感情才會越來越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