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帶茅臺吃飯確被服務員掉包怎麼算?

在東北某地,老王和幾個朋友去吃飯,心情不錯特意將家裡的茅臺酒帶上去了,誰知道卻遇到了狸貓換太子的戲法。

涉事服務員已經被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酒店管理人員發影片公開致歉,這就是處理結果?到底是服務員自己的行為還是酒店的故意為之?這一切都很難說。但是如果服務員一定要承認自己做的,那麼酒店只道歉就可以了嗎?酒店的管理不善,難道不應該負責?

去酒店吃飯本身是一件高興的事,誰都不想故意找麻煩,但是當麻煩遇到的時候讓人總是煩心,甚至有些氣都不知道找誰撒,服務員是底層的服務人員,說重了,被人說是欺負弱小,沒有同情心,說輕了,自己心裡又難受。好在警察出手抓住服務員,按照案件價值最少也得關個十天半月的,希望這個服務員能好好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不過在深圳卻是一件同樣的事情讓警方抓了一整個產業鏈,一個

酒店的工作人員馬女士到福田公安分局景田派出所報警稱:6月3日中午,有5位顧客帶了2瓶茅臺酒在其酒店吃飯,喝完一瓶後顧客發現,另一瓶價值2098元的茅臺酒被人掉包,酒店賠償客人損失後來報案。

辦案民警迅速趕到該酒店開展偵查,經過調取影片監控和走訪調查,發現酒店服務員肖某涉嫌掉包顧客茅臺酒。

嫌疑人肖某交代,在酒店做服務員期間,有一名上家鄧某找到他,稱自己有假“茅臺酒”,當客人帶茅臺酒來酒店吃飯時,可以掉包獲利,肖某覺得有利可圖,於是夥同酒店另外5名服務員如法炮製。

6月15日,專案組民警經過蹲守摸排,在該酒店及酒店宿舍內將另外5名涉嫌掉包茅臺酒的嫌疑人抓獲。6月26日,民警將涉嫌售賣假“茅臺酒”的上家鄧某抓獲,共繳獲60餘瓶假“茅臺酒”。

下次去酒店的客人就要留點心了,儘量自己倒酒,就別麻煩服務員開瓶了,拿走茅臺,進來賴茅酒確實讓人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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