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調戲女子還追砍丈夫,追不上又返回踹女子 別拿酒說事

如果犯罪都明目張膽,毫不忌諱,那麼,這樣的罪犯一定有本質問題。如此囂張放肆,無法無天,必然是豪橫慣了。這種人,缺的是,對其“當頭一擊”,對,嚴懲,一定要嚴懲!

過分!醉漢調戲別人老婆,還追砍謾罵丈夫

近日,發生在江蘇宿遷的一起事件,令人氣憤,忍無可忍。

事發當晚,一家三口正在散步,當時有兩名男子與他們相遇,誰知其中一名醉酒男子蔣某竟然突然對人家妻子伸手調戲。這一下猝不及防,女子驚呼:“你幹嘛?摸人家手!”

在一旁的丈夫嚴先生見狀趕緊過來阻止理論,沒想到蔣某不但不收手,反而變本加厲,對嚴先生動手發生肢體衝突,蔣某同伴試圖勸阻但未果。先後對嚴先生進行了3次肢體攻擊。不僅如此,隨後還找來一根長木板,對嚴先生猛擊。

然,木板比較薄,蔣某可能覺得不解氣,竟然還衝進一旁的燒烤店尋來刀器,,還一路謾罵追砍嚴先生。蔣某追了幾圈後,追不上。可是沒想到的是,蔣某又返回女子所在處,對女子猛踹數米遠,之後逃離現場。而一旁目睹著這一切的小女兒嚇壞了,不知所措。

目前,嫌疑人蔣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酒後鬧事,不能認為他“只是喝了酒”

大街上調戲婦女,還持刀追砍他人,這真是太狂了。調戲人家老婆,還這麼理直氣壯,追砍謾罵人家,這是誰給的勇氣?如此肆無忌憚,狂妄無禮,也正是無法無天了。

有人說,涉事者喝酒了,無法控制自己。喝酒怎麼了,喝酒就可以傷害他人?喝酒不是為自己錯誤解釋的任何理由和藉口。真正有修養有素質有品性的人,喝酒後可能暈暈陣陣,但絕不會招惹是非。另外,醉酒並不是量刑情節,根據鬧事性質和危害性大小同樣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交友生活中,我們也要遠離那些酒風不好的人,動不動就耍酒瘋的人,我們還是和這種人少交往的好。為什麼這樣說呢?

醉酒後的“酒瘋”,只是放大了他的本身性格,他的這些“劣性品質”,其實本身就存在。這種人,在生活中自制力也很差,在某種情緒或環境的刺激下,容易做出“無法控制自己”的事。這不是喝酒不喝酒的問題,而是品性和素質問題。

喝酒是為了享受,或者說是為了更加暢所欲言的交流,而不是為了失態,導致自己失態。喝酒不能恰到好處,結果讓自己失態,那麼這件事本身就是自制力差的體現。而酒後鬧事,借酒發洩,“天下老子第一”,那麼,到最後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不了兜著走。害人害己,同行者和自己的家人都感到丟人。

對這些人,不能因“喝了酒”而縱容,不但要讓他知道違法違規犯錯的成本,還要讓他知道喝酒不控制自己的後果。造成損害別人和社會負面影響的,一定要嚴懲,對,嚴懲!

喝酒要把握好自己的量,而且不離譜的對別人勸酒敬酒。弘揚酒文化,不能培養“酒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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