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今年1月18號,濟南的李阿姨和老伴在一家汽貿店定購了兩輛奧迪A6轎車,協議約定年前到車,阿姨的打算是,把這兩輛車當做送給兩個兒子的新年禮物。打算的很好,可現在馬上就四月份了,這份新年禮物還沒影呢,不僅如此,當時交的33萬6的定金,汽貿店也是遲遲不給退,既不給車也不退錢,這汽貿店到底是打的什麼算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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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的李阿姨老兩口有兩個兒子,本著一碗水端平的原則,今年1月18號,李阿姨老兩口動用了多年積蓄,從濟南的一家汽貿店,定購了兩臺奧迪A6L202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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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訂購的奧迪A6L2021款,售價33。6萬。當時為了能在農曆春節前提車,他們選擇了眼前這家“宜車之星汽車超市”汽貿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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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告訴特派員,當時這家汽貿店一位名叫盧清柏的銷售經理向她承諾,只要等20天,就能把車提走。這兩輛車,李阿姨各交了50%的定金,也就是33萬6。可到了20天后,也就是今年2月8號,臘月二十七,汽貿店卻沒能兌現約定。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李阿姨的願望就是在春節前把新車開回家,否則她也不會在這家汽貿店交定金。可眼瞅著臘月二十七了,還沒見到車,李阿姨老兩口只得跟這家汽貿店據理力爭後,據理力爭的結果是又簽了一個協議:除夕中午12點前,汽貿店將新車掛好臨時牌照交付給李阿姨,否則汽貿店退還全部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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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說,到了除夕那天,一家人沒見到車,汽貿店又以各種理由拖到了現在,仍然沒見到車的影子,而當初承諾的退定金,也沒有退還。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這個年,李阿姨一家都沒過好。33萬6的定金交了,車沒提到,定金還遲遲不給退,如今他們只有手裡這一張張的補充協議,一聲嘆息以及一肚子的氣。這其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咱們聽聽汽貿店那邊是如何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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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經理盧清柏告訴特派員,之所以沒把定金退還給李阿姨,是因為這筆錢已經轉給了上級經銷商,由於李阿姨所付定金是全款的50%,為此,他們也墊付了另一半。但李阿姨覺得這個說法有點荒唐,因為這明明就是兩個合同關係,汽貿店不應該把風險轉移到消費者這邊。

特派員正跟銷售經理協商為李阿姨退款的事宜;突然,這家汽貿店的負責人卻不願意了,開始搶奪特派員的話筒。

這位汽貿店的負責人不分青紅皂白,不僅上來就搶奪特派員的採訪裝置,而且還做了一番精彩發言。

李阿姨遇到消費糾紛向《小溪辦事》求助,合情合理,不知道出於什麼樣的邏輯,汽貿店這位負責人倒像是滿腹委屈、振振有詞:我有監控,我也要曝光你們!

車沒買到,定金也遲遲不退,這家汽貿店明顯已經違約,按說該生氣的是李阿姨老兩口才是,沒想到這位女老闆先激動了起來,揚言有監控,要曝光我們小溪特派員,既然有監控,那一切就好說了,剛才的一幕到底是誰無理取鬧,監控肯定記錄得一清二楚。因為擔心出意外,李阿姨接著報了警,很快,警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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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阿姨報了警,在民警的調解下,這位姓孫的負責人終於穩定了情緒。她為自己剛才的衝動向特派員道歉,並且願意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協商。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按照孫經理的說法,李阿姨買的兩輛奧迪A6車年前確實已經到了,只是因為車是從廠家直接提的,所以在辦理“出庫手續”時耽擱了一些時間。但是她認為,汽貿店並沒有違約,因為車輛銷售合同上寫的是“年前到車”。車,確實已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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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雙方爭議點就在於合同上“年前到車”這四個字的約定上了。李阿姨的兒子認為,約定的“到車”,肯定指的是到購車人的手中,否則光強調車到了又有什麼用呢?說到這,相信《小溪辦事》的老觀眾應該對眼前的場景有印象:去年6月份,濟南的一位

柏先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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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定購了一輛本田越野車,可車沒有交付,車款也遲遲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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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柏先生購車去的汽貿店和現在這家

“宜車之星汽車超市”是同一地址,當時店名叫“車棧之星汽車超市”,公司法人就是眼前的這位盧經理。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而在2020年8月的時候,濟南的一位於女士也在這個地址,因為購車產生了糾紛,這時,店名已經是“宜車之星”了。在小溪特派員的幫助下,於女士已經維權成功,而之前說到的那位

柏先生,也已經在齊魯頻道法律服務團的幫助下,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拿到了車輛退款。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對於這次李阿姨遇到問題,徐律師認為與上次的案件類似,對於汽貿店關於“年前到車”的解釋,律師並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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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頻道法律服務團律師徐江濤:

應該是(車輛)先到濟南,並且車輛能夠辦理(手續)順利交付,因為對於消費者來說,他需要車輛能夠買到,能夠擁有車輛的所有權,這是合同的前提以及交付車輛的目的。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在受理上次的案件時,徐律師透過企業查詢平臺,瞭解到之前的那家公司存在著很多的經營風險及法律風險,他建議,如果接下來還是協調無果,李阿姨可以報警或是起訴。而盧經理現場表示:會負責到底,4月10號之前會給出一個處理結果。

搶奪記者話筒,這位汽貿店負責人有話說!

做生意,誠信和信譽金不換,要遵守契約精神,以合同為準,而不是靠無理取鬧來爭取自己的利益。希望這家汽貿店能遵守最後做出的承諾,4月10號前給李阿姨退款,否則,李阿姨就可以像律師的建議那樣,報警或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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