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兔子和山羊那麼多, 為什麼不抓來賣, 還要出那麼多錢去消滅?

早在2015年,

澳大利亞

的墨瑞日落國家公園展開了一次獵殺野山羊活動,在這場活動中,澳大利亞不惜出動了直升機來消滅公園中的野山羊,最終花費了約9萬加拿大元(約7萬美元)才消滅了459只野山羊。看到這裡,許多吃貨小夥伴會問了:在我國需要養殖才能滿足市場需求的山羊和兔子,為啥在澳大利亞會氾濫成災?既然氾濫成災了,澳大利亞為什麼不抓來賣,而是選擇每年花費大量的資金來消滅這些動物呢?我們一起來聊一下這幾個有意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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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和野山羊為何能在澳大利亞氾濫成災?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兔子。澳大利亞的兔子氾濫幾乎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了,所以我們只是簡單地介紹一下。從1859年,

英國

殖民者托馬斯·奧斯丁委託自己遠在英國的侄子從英國寄過來17只兔子開始(歐洲穴兔和家兔,家兔是由穴兔馴化而來的,所以二者間沒有生殖隔離),澳大利亞兔子氾濫的歷史揭開了序章。不過,當時托馬斯·奧斯丁是為了在澳大利亞的農場裡狩獵才引入的,但是沒想到的是,就是這17只兔子困擾了澳大利亞100多年。

這17只兔子從24只到了幾萬只,到了19世紀末,達到了100多億隻,在澳大利亞的不斷努力下(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這些兔子的數量被控制在了5-6億隻之間,依然在野生環境下佔據著相當的生態位。也就是說澳大利亞的“人兔大戰”持續了100多年仍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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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野山羊。在澳大利亞的野山羊並非真正的野山羊,而是人工馴化後的山羊跑到野外去再次野化的山羊。早在1788年,英國將一部分犯人流放到澳大利亞,當時看守計程車兵從英國帶來了大量的物資,其中包括各種本土植物以及動物,山羊也包含在其中。後來,澳大利亞又引入了綿羊,此時只能提供肉和奶的山羊就逐漸被綿羊的地位取代了。於是,一些山羊就因為種種原因跑到野外,並且生存了下來。

這一生存不要緊,它們在野生環境下自由的、瘋狂的繁殖,以至於其數量一度擴大到了400萬頭左右,徹底的泛濫成災。我們在文章的開始說到墨瑞日落國家公園中就有超過8000只野化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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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為何山羊和兔子會在澳大利亞氾濫呢?

其實,山羊和兔子的泛濫原因幾乎是一樣的。

首先,它們對於澳大利亞來說都是“入侵物種”(原本沒有的物種,經由人為引入)。

其次,山羊和兔子在澳大利亞缺少天敵(在當下,澳大利亞最強大的食肉動物就屬

澳洲

野犬了,但是澳洲野犬本身自己都是入侵物種,而且它們在澳大利亞已經生活了超過5000年,所以已經形成了固定的食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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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適宜的環境。澳大利亞地勢平坦,草原廣闊,溫度適宜,對於食草動物的兔子和山羊來說就是“天堂”一般的存在;

第四,繁殖能力。穴兔從出生到5個月就可以繁殖,而且在溫暖的環境下,穴兔全年均可繁殖,所以在澳大利亞,一隻雌性穴兔一年最多可以生8胎,一胎平均6-8只後代。而山羊的繁殖能力雖然沒有穴兔強,但是它們兩年三胎,甚至是一年兩胎,每天2-3只的繁殖能力,在哺乳動物中也屬於翹楚,況且山羊性早熟(6個月左右就具備生育能力)。

因此,環境適宜、缺少天敵、繁殖能力較強以及本身就是入侵物種,是山羊和兔子能在澳大利亞氾濫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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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澳大利亞不把山羊和兔子抓來吃,反而花費大量的財力去消滅?

這又是一個靠吃來解決物種氾濫的問題,之前我們曾經討論過類似的問題,結論是吃並不能讓已經氾濫的物種得到解決。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從兩個方面來聊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抓捕難度。首先,一種家養的動物,再次野化,並且形成了一定的野生種群,就代表著它們與原生環境中的野生動物已經相差無幾。對於穴兔來說,它們擅長挖洞,機警,如果出動人去抓的話,只有一種方法:掘地三尺。但是,穴兔超過6億的數量,它們主要棲息在草原上,如果用挖的方式的話,草原也毀了。其次,如果下套的話,只能少量的抓住兔子,其他的兔子要麼看到同類被套而遷走,要麼會躲避這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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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看一下山羊,野山羊幾乎可以在任何複雜的地形中生存,哪怕是陡峭的山地,在這種情況下,人是很難去抓住野山羊的。況且野山羊在澳大利亞的分佈也很廣、很散,因此,無論是兔子還是山羊,抓捕難度都相當的大,它們不是圈養在一個空間內的“待宰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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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本。既然是抓來賣,必然要考慮成本的問題。我們以野山羊為例,在2015年的那次狩獵行動中,出動了直升機掃射,才幹掉了不到500只山羊,而從上而下的屠殺已經是最快的方式的。但是,這場行動就耗費了7萬美元,摺合人民幣已經是四十多萬了,那麼500只羊能賣多少錢?我們按照一隻1000元算,也不過只有50萬。這還沒算運輸、屠宰、冷藏等成本,所以這注定是一場賠本的買賣。最關鍵的問題是,售賣的肉必須是正常殺掉的牲畜,它們要先經過放血,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屠宰。所以,這個問題又繞回到活捉上了,這時成本就上升了不止一倍(人冒著危險去抓野山羊,這個費用)。

對於穴兔來說也是一樣的,它們奔跑速度快,有地下的洞穴可以隱蔽,抓起來更加耗費人力(人力等於財力),所以說,從成本的角度看,把山羊和穴兔抓來賣也是不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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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野山羊和穴兔在澳大利亞都保有相當的數量,不同的是穴兔開始是因為本地人很少吃,等到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時,已經靠吃解決不了問題了(基數過大、繁殖能力太強),而山羊是因為野化後,有了相當數量的綿羊作為“替代品”,所以很少有人去費勁的抓它們,最終導致的泛濫。

無論是野山羊還是穴兔,目前都無法透過抓來賣解決了,因為僅僅抓就是一個非常耗費人力物力財力的事情,況且還有屠宰、運輸、儲存等等的成本消耗。因此,對於目前的澳大利亞來說,只能定時地組織大的清理活動來控制它們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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