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反殺圍毆者案後續,被判十年賠20萬後,死者父親還要告帶頭人

去年發生在江西的一起少年遭圍毆然後反殺圍毆者的案件引發過全網關注。當時16歲的少年吳某遭遇八人圍毆,隨後反擊,導致其中一名圍毆施暴者羅某身亡。目前這個案子二審已經開庭審理完畢,將會擇期宣判。死者的父親對於這件事也發聲了,表示還要起訴帶頭人。那麼這起反殺案當中的雙方應該怎樣承擔責任呢?一起來看一下。

少年反殺圍毆者案後續,被判十年賠20萬後,死者父親還要告帶頭人

江西少年吳某遭圍毆反殺案昨天在江西吉安市中院二審開庭,今年5月,該案一審以故意傷害致判處吳某有期徒刑八年,以聚眾鬥毆罪(另案罪行)判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十年有期徒刑。6月份,江西安福縣檢察院認為該案量刑過重提出抗訴。

吳某的二審代理律師楊律師表示,“一審法院認定有防衛性質,但是認為防衛過當,就判了八年,我沒有想到會判這麼重,判決沒有生效之前我們都有權利去認為他是正當防衛,這是我們的主觀意見,我們認為二審有機會,但不代表我們可以保證或者執法機關可以承諾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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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當時16歲的少年吳某與一女性朋友在某賓館一房間裡聊天,闖入者王某峰因為想約吳某房內的女孩玩耍,於是一行人持刀闖入房間內圍毆吳某,當時王某峰還說你也可以打電話叫人過來,吳某還真打了電話叫人,但是叫的人還沒來,王某峰這邊的這個羅某比較暴躁突出,他左手拿刀右手拿著拖鞋朝吳某打過去,兇猛地用拖鞋扇打吳某,於是吳某用攜帶的匕首反擊捅刺,至羅某死亡,另外還有兩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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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法院認為,這個行兇的羅某雖然一手拿著刀,但是是用另外一個手上的拖鞋攻擊的吳某,並沒有用刀攻擊,所以吳某用刀反擊作案工具不對等,不屬於正當防衛,屬於防衛過當,而且吳某打電話叫人過來一起約架的這個行為屬於聚眾鬥毆。目前吳某除了被判故意傷害罪和聚眾鬥毆罪判處十年外,還被判賠償並且已經賠償死者家屬損失20萬元,並取得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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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死者羅某的父親稱,下一步將起訴帶頭闖入打架的王某峰等人和涉事賓館,他說,“我要起訴王某峰他們和賓館,律師和我說可以起訴他們,我兒子他以前是不認識這個王某峰的,當時王某峰打電話給王某,王某就跟我那個小孩說一起過去玩一下,沒告訴他是要過去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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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旁觀者來說,死者的父親他要起訴帶頭人王某峰我們覺得這是大好事,畢竟這件事情是因他而起,涉事賓館可能也是躺槍吧。但是被圍毆進行反殺的吳某,他的行為真的不屬於正當防衛嗎?

試想一下,如果你在自己的房間裡突然被一群人拿著刀闖進來,你會感受不到自己的生命財產遭受到威脅嗎?沒拿刀還好說,這個羅某是拿著拖鞋和刀過來進行毆打,雖然打的時候是用拖鞋,但是情急之下他真的不會用刀砍嗎?如果等到他用刀砍了吳某再進行反擊才算正當防衛,那世上還有正當防衛可言嗎?因為當時的情況是對方已經動手了,如果不反擊的話可能吳某當時就已經被亂刀砍死了,還哪來的正當防衛可言?這樣的判罰真的是令人不解啊,難道非要等到像崑山龍哥反殺案那樣,這群歹徒砍著砍著沒砍死吳某,然後吳某撿起地上的刀砍過去才算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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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江西的這起少年遭圍毆反殺案被判十年並且賠償20萬後,不知道你們有什麼想說的呢?你們覺得二審有沒有機會翻盤為正當防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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