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婚姻下的奇妙與聖神

故事;婚姻下的奇妙與聖神

眼看陳陽和黃潔下去都半個多月了,卻還沒有叫他們打錢過去,不是說好要買房的嗎?怎麼這麼不上心,李家鳳唸叨著,陳東宇就叫她打個電話問問。

“媽,我正吃飯呢?我有事嗎?”

“昨天你舅舅來家裡借錢,說你表哥想買房,還差點錢,我就問想一下你,下去也有一些時間了,到底有沒有去看房?”

“媽,下來就在忙著幫黃潔找工作,現在樓盤是找到了,我也去看過。不是黃潔一個月才兩天假,她後天休息,我們正打算去看看,如果她也覺得還不錯,那我們就定下來。”

“哦!黃潔從小吃了不少苦,現在她是和你結婚了,可要對人家好點。”

“媽,我知道了,她現在都成我老婆了,我不對她好,對誰好?”

“有你這句話,那我和你爸就放心了,看好了就打電話來,我們把錢打給你。”

掛了電話,飯也吃完後,陳陽躲公司的一角給黃潔打,他想好了不提早上卡的事,而是直接跟她說去看房子的事,探探她的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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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吃飯沒有?”

“剛吃完,你有事嗎?”

“沒事就不可以打電話呀,我想你了,這個理由行嗎?”

“你說行就行,這我哪管得著。”

“哦,我媽媽剛打電話來,問我們找到房子沒有?我記得你不是後天休息,樓盤我找到了,想跟你說,到時一塊去看看。”

“我媽媽前兩天也問起這事。”

“看來父母都一個樣,那你媽媽現在好些沒有?”

“她是說好些了,可我感覺她比之前越來越沒力氣說話一樣。”

“你不知道,那種化療是會讓人沒精神的,如果你實在不放心,我們國慶節回去看看。”

“不要,這樣我媽媽會不高興的。”

其實聽到陳陽這樣說,黃潔心裡已經很滿足了。可是她媽媽千叮萬囑叫她別回去,而且她也不想讓陳陽陪著自己冒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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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看了房子後,三房一廳,朝向也不錯,關鍵還有陽臺,黃潔特別喜歡。

其實,能有一個自己的家,是黃潔早就期盼的事情。首付款陳陽父母存款加上他自己賺的,夠了還有個點餘。

對於萬小蘭給的存摺,裡面將近有八萬塊了。這筆錢雖說在李家鳳手上,可她從來沒有打算過動它。她原本想黃潔跟陳陽下去時,就給黃潔,可是陳東宇覺得那不合適。

現在房子買下來了,李家鳳想趁著告訴她好訊息的事,問問她的身體情況,順便問一下錢的事怎麼處理。

李家鳳說那錢是黃潔的,而且按照她現在的身體狀況,最多也活不過半年,因此,她希望那筆錢,等她走後,再轉交給黃潔。

聽到買房了,且還沒動她給的錢時,萬小蘭覺得自己真沒有看錯人。她原本只想著讓他們在市裡買房,沒想到人家卻到了更遠更大的地方。

作為一個女人,找到一個心好且有能力的人,那這輩子才會有好日子過。黃潔從小是吃過苦的,萬小蘭真心希望她能先苦後甜。

而房子買下來了,兩個人必須慶祝一下。他們真高興能有自己的家了,特別是黃潔,想著有了自己的家,還有愛自己的男人,想想就覺得老天待她不薄,在那一刻,她覺得自己以前所受的苦都值,甚至對於碰到徐傑這樣的人渣,反過來想想,也是她人生的一種幸運。

是呀,要不是他有那樣瘋狂的舉動,她就不會離開家,更不會嫁給陳陽。

其實,關於她從小是如何成長的,陳陽就很想知道,只是一直都沒找到合適的時機。而現在是高興的時候,陳陽想知道。

當然今天高興,幾杯啤酒下肚後,當然黃潔也有一種傾訴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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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潔的繼父叫康小軍,聽說前妻是因病而死,至於因什麼病而死,小時候她小沒問過,後來大了,她覺得那不重要,也就沒再提起。

繼父是個做木工活的,人是很老實本分的那種,對她不算好,也不算差,還勉強過得去。而跟她過不去的,是繼父的女兒,那個比她大一歲的康美英。

康美英自她媽媽走後,她外婆外公心疼她,也擔心萬小蘭欺負她,對她不好,就把她接在自己身邊養。可等到康美英十二歲的時候,她外公因血壓高,摔了一跤就中風了。

她外婆照顧不過來,就把康美英給送了回來。康美英的外公外婆一直很寵她,為此,也讓她養成了那種嬌橫不講理的性格。

再加上她外婆給她灌輸過,後媽都不好的思想,以至於她回來就對萬小蘭充滿敵意。萬小蘭也知道後媽不好當,自然有好吃的好穿的都先依著康美英,而有什麼活要乾的,她都是叫黃潔。

康美英是個很自私自我的人,對她弟弟也沒什麼感情。家裡要是買了好吃的,她從不會把自己當姐姐,說要讓著點小的,而是有什麼好的,她都要先佔著。

記得有一回,她媽媽買回六個蘋果,原本一人兩個。可是康美英卻說她喜歡吃,硬是最後她三個,黃潔和弟弟康志龍就一人一個。

這樣萬小蘭為什麼不說她,是最主要有回跟康小軍說過,康小軍說了她幾句,就哭著跑到她外婆家,說她後媽虐待她,說她爸跟她後媽一個鼻孔出氣。

想起這些,萬小蘭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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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黃潔學習成績還不錯,上了初中還想讀。可是康志龍從小身體就體弱多病,隔三差五就去醫院。而繼父的木工活也不是總有得做,時間長了,萬小蘭不得不把剛強去世時分得六萬塊,都拿出來給康志龍看病,還有貼補家用。

康美英成績一向不是很好,初中畢業後她想去讀中專,可是家裡當時真沒什麼錢了,康小軍覺得一個女孩子家,讀到初中就行了,就沒再讓她讀。

第二年黃潔初中畢業,她是考上了高中,可懂事的黃潔不想讓萬小蘭為難,就說自己不喜歡讀書,她想早點去打工,好給家裡減輕點負擔。

那年黃潔16歲,她先是去給人家帶了兩年孩子,滿了18歲就去工廠裡做了兩年,20歲那年,國家修路拆了繼父家的房子,也補了不少錢後,才買房到鎮上住。

想著康美英在外面打工,18歲就跟人談戀愛懷孕,然後跟著別人去了貴州那邊,聽說窮得不行時,萬小蘭也有些擔心黃潔也上同樣的當。

為此,她不想讓黃潔在外面打工,而是在家裡面隨便找點事做,賺點自己的零花錢就行。黃潔不答應,萬小蘭就以自己生病不行騙她回來。

回來後就哭著求她別再去外面了,說她不想失去她。黃潔想著媽媽一路走來也不容易,於是就只好暫時先在家。

就這樣,黃潔離家不遠的宵夜店打工,而徐傑有錢後就成了那裡的常客。一來二往地就這樣認識,緊接著徐傑就對黃潔展開了猛烈地追求。

徐傑人長得高高大大,有錢時也挺大方,沒事總帶黃潔到處去玩,也給她買衣服還有其他小禮物。萬小蘭覺得在這種不完整家庭長大的孩子,大多數心理有問題。而且徐傑也沒沒份像樣的正經工作。可是黃潔說她自己還不是一樣在不完整的家庭長大,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不完整家庭長大的孩子都不用結婚了。

萬小蘭知道她陷進去了,不過退一步想,徐傑家現在鎮上有房子,聽說也分了不少錢,那等結婚後,黃潔能當家,並好好勸導徐傑的話,這日子也應該不會差。

沒有公婆雖說有點遺憾,可這樣就不會有婆媳矛盾,這樣也還好。關鍵就在一個鎮上離家近,離她近,就算有什麼事情也好有個照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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