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跟別人跑了,他在歌廳認識了新女友,卻被女友婆家人趕了出來

文|野離離

01

48歲的周先生是杭州人,此前有過一段婚姻,但後來老婆跟被人跑了。

這對他來講,無疑是一次相當沉重的打擊。

頭上的綠帽也一直摘不下來,心裡的苦悶無人訴說。

但他也很快在物色到了新女友。

女友是在一次KTV唱歌的時候偶然結識的。

老婆跟別人跑了,他在歌廳認識了新女友,卻被女友婆家人趕了出來

對方姓田,廣西人,喪偶,有兩個女兒,大女兒都已經嫁人了。

16歲的小女兒跟她一起生活。

不過,她也沒有獨立出來,依舊在婆家,跟公公婆婆一起生活。

這些周先生也是知情的。

在他看來,對方什麼條件真的沒那麼重要,只要她願意一心一意跟自己過,就足夠了。

也正是因為這,周先生在歌廳被田女士甜美的歌聲打動後,就對她展開了追求。

講真,周先生對這段感情確實挺認真的。

不管是在感情的付出,還是金錢方面的付出,他都做到了盡力而為。

平時如果不上班,他會把菜買好,把飯做好,然後去叫還在床上睡的女友起床吃飯。

老婆跟別人跑了,他在歌廳認識了新女友,卻被女友婆家人趕了出來

因為他是在外地上班,在上班期間,他不在家的話會時不時發信息或打電話給女友,關心她有沒有吃飯。

如果女友不願做飯了,周先生還會貼心地幫對方訂好外賣。

女友沒有工作,自然也就沒有收入。

衣食住行都是周先生一人在負擔。

不僅是田女士,還有她那個還在上學的小女兒的各種費用,周先生也負擔了不少。

比如小女兒要教學費,一下子就得四千來塊,周先生也是二話不說,就拿了出來。

平時的生活費也大部分是周先生主動給田女士的,一般在5000-800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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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田女士否認了這個數目,她說五千是有的,但沒到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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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良心講,不管有沒有8千,一個月就算是5千也不少了,畢竟這還只是生活費。

過年過節周先生還會給田女士父母一些錢,當作孝敬老人。

在這點上,做得很到位,也深得田女士的心。

對於田女士而言,遇見周先生簡直是上輩子修來的福氣,這不就是現實版的把她當成女兒,當成公主來養的嗎?

但田女士不這麼認為,甚至連她的婆家人也不認可週先生,執意要分。

02

究其原因,不是周先生不夠大方,也不是他對她不夠好,而是他的佔有慾太強。

比如說,如果田女士看別的男人一下,周先生就要罵人。

有時候網上聊天,被男友周先生髮現是異性的話,那也是不可以的。

對此,田女士決定男友限制了自己社交自由,頗為不滿。

因為這,兩個人也經常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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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的嗓門大,有時候晚上很晚了,大家都睡了,他還大聲斥責女友,鬧得人盡皆知,沸沸揚揚。

前面說了,田女士是在公婆家住的,公婆不反對兒媳田女士尋找新男友,重新組建家庭。

但對周先生的某些過激行為頗為不滿。

有一次,田女士的大女兒給小女兒快遞了一些零食,收件人寫的是周先生的,但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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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快遞到了就聯絡不上週先生。

小女兒就認為是周先生故意不收快遞或者說把快遞包裹給私自處理了,從早上罵到晚上。

到了晚上還叫周先生滾。

為此,周先生也相當委屈和惱火,想跟小女兒說個清楚。

於是他在樓下喊小女兒下來,但對方當作沒聽見,沒理會。

氣急敗壞的周先生就上樓敲她的門,還打開了一點。

那會兒小女兒還在床上,衣服也沒穿,頓時就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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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母親的田女士聞聲趕來,二話不說直接給了周先生兩巴掌。

男友周先生這個時候脾氣也上來,跟田女士打起來了。

畢竟男人的力氣更大,田女士很快就處於下風,被對方按在地上打。

恰巧這個時候被田女士公婆看到了,他們立馬上來勸架,將周先生教訓了一頓。

還有其他的生活摩擦和矛盾,小女兒跟周先生的調兒也對不上,兩個人見面跟仇人似的。

田女士婆家其他人對周先生也是相當有意見。

03

周先生相當的委屈,他自認為對田女士是一心一意,跟她在一起後,他很多女性微信都刪了。

但田女士就不一樣了。

兩人約好去歌廳唱歌,田女士不打招呼就邀請來一夥周先生不認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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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來了之後,對田女士又是親又是抱的。

還當著周先生的面,不停地給灌她酒。

作為男友的周先生看不下去,上前制止,又被田女士罵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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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床時,經常看到田女士的微信上有人給她發什麼“我想你了”之類的曖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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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晚上睡覺後,田女士跟他說要睡覺了,結果卻去微信群裡找別的男人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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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行為,讓周先生意難平。

交往的這短短的一段時間內,周先生裡裡外外花了六萬多,都是花在田女士身上。

此外,對方還向自己借了些錢。

但凡是他有,他願意給,只有一個要求:能一起好好過下去。

然而,最後田女士還是執意要求分手,她說受不了周先生的暴躁脾氣。

要我說,周先生的控制慾很強這是事實,前妻跟被人跑了,這次周先生找女友的訴求也很簡單,就是對方能跟自己一起走下去。

有了上一段被拋棄的感情創傷,對這段感情,周先生確實控制得有點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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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錯更多的還在於田女士,既然跟周先生確立了男女朋友的關係,為何還要三番五次不避諱跟其他男人的親密關係?

如果一開始就不想跟這個男人走下去,又為何要花對方那麼多錢?

自己沒有掙錢能力,還要養一個讀書的女兒,到哪兒都會被人看成是寄生蟲。

最後分手的結果或許會對雙方造成一定的感情撕傷,換個角度看,未嘗不是一種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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