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婆婆不喜歡兒媳,兒媳跟丈夫提出要麼買房單過,要麼離婚

還沒結婚的時候,吳芮就和未來婆婆互相看不上。男友區大良的母親特別不喜歡吳芮,因為吳芮是她年輕時的情敵的女兒。區大良這個兒子,有點“媽寶”,結過一次婚,一直都跟父母和妹妹一起住,這一次和吳芮確定關係,二婚以後,也是繼續住在家裡。

區大良開始覺得頭疼,兩個女人總是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不停爭吵,吳芮有一次想留宿在吳家,區媽媽覺得自己都沒有邀請吳芮住下來,她就自己要住,而且又沒有結婚,她覺得吳芮很不要臉。

(圖片來自網路影片截圖,侵刪)

那會已經很晚,作為主人,看到一個女孩這麼晚還沒回家,就趕別人走,確實有些不近人情,但是吳芮的做法也不對,明知道男友母親不喜歡自己,也不願意低頭說句好話,非要跟區媽媽較勁,她認為自己快要跟區大良結婚了,住在他們家沒有關係。

多數情況下,女人還沒結婚,還是不要主動住到別人家裡去,如果長輩開明,倒是不會說什麼,遇到像區媽媽這種比較嚴肅的長輩,就會認為女孩不。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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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芮還沒嫁到區家,就開始和婆婆非要爭出個一二,作為長輩,真的很難喜歡上這樣一個沒有情商,不知進退的女人。

吳芮跟區大良之間的情分,緣於區大良在第一段婚姻被拋棄以後過度消沉,需要住院療養,而吳芮是醫生,陪伴區大良度過那段痛苦的時光。

吳芮本性不壞,但太好強,並不是說兒媳必須讓婆婆,只是在一些事情上面,即使不願意讓步,也是需要給長輩面子的,家裡並不是講道理的地方,只要沒有觸及到底線,該給的面子,還是要給。

(圖片來自網路影片截圖,侵刪)

吳芮和區大良結婚以後,婆媳相處多難,是理所當然的,因此這一切幾乎都是吳芮的好強和不知進退釀成的苦果。加上新婚夫妻沒有獨立買婚房,和老一輩住在一起,婆媳矛盾更是在日常生活當中愈發激烈。

吳芮忍受不了,和區大良提出,要麼買房單過,要麼離婚。對區大良而言,買房和老婆獨立住,對父母和奶奶都無法交待,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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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小夫妻和公婆同住,是為了有個照應,如今很多小夫妻都婚後單獨過日子,這樣就避免了兩代人理念不同一起住的矛盾。

婆媳不一定水火不容,同住一起,卻增加了相處摩擦,會滋生更多矛盾,如果夾在中間的男人做得不好,兩個女人都會過得很痛苦。

吳芮的單過的要求是合理的,只是不必用離婚來作為威脅手段。

是否和公婆同住,這個問題,在男女定下婚事之前就需要商量好,不要抱著僥倖心理,覺得先住過去,以後再提出來單過就好,要單過,就在開始就必須堅持這個想法,以及早早規劃好一起買婚房的事。到結婚住到公婆家後,女人再因為矛盾不可調和而提出買房,這樣不但弄得大家不愉快,作為當.事.人.夫妻二人也會因此產生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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