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主動提出發生性關係,並要求將過程拍攝下來,男方被判十九年!

女子主動提出發生性關係,並要求將過程拍攝下來,最終男方被判十九年。

女子主動提出發生性關係,並要求將過程拍攝下來,男方被判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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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某,河南商丘人,女,1997年出生,系KTV服務員。劉某,河南商丘人,男,1981年出生,無業。

某天凌晨兩點許,鄭某下班回家路上,被劉某尾隨至家門口,劉某隨後蒙臉持刀挾持鄭某進入房間。劉某此舉的初衷只是想搶劫。

進入房間後,他將鄭某綁了起來,然後就到處翻找值錢的東西,結果一無所獲。然後持刀威脅鄭某說出手機密碼、銀行密碼和某金融支付App密碼,一翻操作下來發現只有200餘元,劉某將這200餘元轉到自己帳上後。很生氣地走到鄭某身邊,拿著刀對著她臉上比劃說“你害老子冒著入室搶劫的風險,就只有200多塊,我要懲罰你”。

鄭某聽完心裡很害怕對方會做出傷害自己的性命。於是鄭某說“我還沒發工資,所以暫時沒有錢,只要過一段日子發了工資就有錢給你,只要你不傷我性命,我答應你,發了工資全部都可以給你,大概有一萬兩千多塊。”而劉某說“我憑什麼相信你?我一出這個門你就會報警,所以不能信。”

這時鄭某提出一個想法,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並且用手機全程錄下來。只要男方不將影片外傳,等她發工資了,可以拿這個影片來換她的工資。劉某覺得這樣可以,畢竟手機記錄下來的是女方自願情況下發生的,並且沒有女人會為了一萬多元而冒險讓這種影片流傳出去。

劉某同意後,將鄭某解綁,併到房間內發生了性關係。為了讓對方更加相信自己,鄭某事後還主動與對方互加了微信。之後,劉某離開。

鎖好房門在視窗偷偷看到對方已下樓後,劉某就對著樓下大喊抓賊,聞訊趕來的保安與住戶將劉某抓住。警方接到報警到場後,將劉某帶走接受調查。隨後檢院以涉嫌搶劫罪、強姦罪對劉某進行起訴。

一、檢方認為劉某構成入室搶劫。

根據《刑法》第263條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強行將受害人的財物搶走的行為。犯本罪者,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犯搶劫罪,有以下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二)入戶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等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的;

(五)搶劫金額巨大的;

(六)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七)冒充軍警搶劫的

(八)持槍搶劫的。

劉某以非法佔有錢財為目的,持刀要挾被害人進入私人民宅,搶走被害人200餘元。其行為符合上述第(二)款的規定,故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為什麼女方主動提出,劉某構成強姦罪?

根據《刑法》第236條【強姦罪】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文中提到的其他手段,司法實踐中一般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婦女醉酒暈睡時、受到精神脅迫時等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時的情形。

本案劉某持刀在女方臉上比劃,並說出要傷害女方的言語,此舉是在精神上脅迫女方,而女方為了避免被對方傷及性命,出於自保的目的,被迫與劉某發生性關係。雖然與劉某發生性關係,女方並沒有反抗,但這是女方受到精神脅迫下不敢反抗的情形,其真實意願並非如此。故劉某與鄭某的性行為是在違背女方意志進行的,應認定為強姦罪。

三、劉某的惡行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院經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劉某主觀惡意大,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持刀入戶搶劫,並持刀威脅要傷害受害人,致使受害人被迫與其發生性關係。造成了惡劣影響,依法應予以嚴懲,以搶劫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收到判決書後,劉某不服。以量刑過重和不構成強姦罪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案件後,作出維持原判的決定。

四、總結

1、為了保護婦女性自主權不受侵犯,在司法實踐中,司法部門在處理侵犯婦女性自主權的案件時(即強姦案),只要是在違背婦女意志情況下進行的性行為,就會認定為強姦罪。

2、婦女意志即婦女的真實意願,這一點很關鍵。本案系女方主動提出與男方發生性關係的,但最後男方依然被認定為構成強姦罪。因為該案件的背景是女方為了自保而不得不與男方發生性關係,因此發生關係時女方的真實意願是不同意的。故可以認定為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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