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十歲生日,婆婆來借禮金給小叔子還債,兒媳當眾要離婚

女兒十歲生日,婆婆來借禮金給小叔子還債,兒媳當眾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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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結了婚,組建新的小家庭,便成為新的個體,不管情感上與兄弟姐妹多麼不捨,都應該做到經濟獨立,不能再像小時候那樣不分彼此,這是每個人都要經歷的成長之路。

這並不是說兄弟姐妹從此就疏遠,作為這世上除了父母之外,有著血緣關係最親的親人,兄弟姐妹理應互相幫助,互相照顧。只是幫助要在自身能力範圍,要讓配偶知曉,如果因為無原則地幫襯親人,而影響到小家和夫妻感情,那就是拎不清。

在多子女家庭,父母總有偏向,有時候為了幫疼愛的子女度過難關,便以家長的名義來要求其他子女超能力而為。可是子女結婚成家後,已經肩負新的責任和義務,哪能再處處對父母唯唯諾諾,做父母的要理解子女的處境。

況且,作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一直像長不大的孩子一樣,做事任性而為,讓父母和兄弟姐妹跟著收拾爛攤子,那這一輩子也就廢了。父母可以疼愛孩子,但是該放手時候要放手,因為你沒法呵護他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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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娥之前礙於面子,對婆婆和小叔子一直容忍,結果事實證明爛好人做不得,只會助長別人得寸進尺。在女兒十歲生日上,她一反常態與婆婆對吵,當時她做了最壞打算,大不了離婚不過了。

李月娥和丈夫談戀愛時,覺得彼此對眼就行了,並沒有過多關注他的家庭,只知道他有個讀大學的弟弟。直到談婚論嫁時,李月娥才見到小叔子,發現他油嘴滑舌,身上沒有他哥一丁點的質樸品質。

婚事談判進行得很不順利,公婆以小兒子還沒成家為理由,只肯承擔結婚酒席。李月娥當時已經懷孕了,擔心領不到結婚證將來影響生孩子,只好忍氣吞聲妥協了。

婆家擺了幾十桌流水席宴請賓客,李月娥剛要感動,卻發現婆家擺酒是為收禮金。除了給李月娥888塊錢改口費,其餘的錢婆婆都收入囊中,等於婆家娶兒媳一分錢沒花,還淨賺5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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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是自己選的,李月娥即便生氣又能怎樣。她看出公婆偏心,發誓不吃饅頭爭口氣,沒有公婆的幫襯,他們憑藉自己的努力照樣能買房買車。李月娥從婆婆那要回丈夫的工資卡,夫妻倆開始艱難地攢錢計劃。

由於生的是女孩,重男輕女的婆婆不願帶,李月娥一狠心,將女兒送回農村孃家寄養,計劃用5年時間買套房子,再接女兒回來上學。擔心母親替她帶孩子嫂子不高興,李月娥每月給母親1000塊錢工資,誰知嫂子堅決不肯收,說這當口攢錢買房要緊,以後小姑子要是日子好了,多孝敬老人就行了。

與孃家的關愛相比,婆家顯得薄涼,對孫女的成長從來不問,過年象徵性包100塊錢壓歲錢,還不如親朋好友給得多。公婆並不是摳門,他們對小叔子特別捨得,幾千塊錢的新款手機,名牌手錶,只要小叔子一撒嬌,公婆總是有求必應。

丈夫和小叔子雖然是親兄弟,兩人卻性格迥異。丈夫做事勤懇,小叔子好高騖遠,還喜歡說大話。他大學畢業後,去找工作不願從基層做起,又不肯回老家發展,在外租房吃飯都是公婆在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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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娥夫妻倆買的是期房,中間開發商因為資金問題又耽誤兩年,等拿到鑰匙再到裝修通風搬家,女兒已經9歲了。考慮到女兒每年生日都沒能陪她過,夫妻倆心裡有虧欠,商量後決定給女兒辦10歲生日宴,順便慶祝搬新家。

這些年,李月娥家從未辦事,親朋好友過意不去,給的紅包都挺大。公婆也給了2000塊錢,這出乎李月娥的意料,要知道從結婚至今,婆家對她從未如此大方過。

酒席開始前,賬房先生將收到的6萬多禮金交給李月娥,這時婆婆緊跟而來,她想借走這筆錢。原來小叔子不學好,在網上打牌欠下不少賭債,婆婆請兒媳看在一家人的份上,幫幫小兒子,最好能湊10萬塊錢整數。

看得出,丈夫早被公婆說服了,他主張將錢借給弟弟。換作別的事,李月娥或許能夠答應,可她覺得人一旦掉進賭博的窟窿,那將是個無底洞,小叔子指不定借了多少外債,這錢給出去肯定是有去無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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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娥堅決不借,婆婆急得開罵,說男人當家做主,輪不到女人指手畫腳,只要兒子同意就行了。李月娥覺得婆婆不講理,這個家有她一半,借不借錢她怎麼就沒權利做決定,婆媳倆互不相讓爭吵起來。

這時旁邊一個勸架的親戚說漏嘴,李月娥這才知道小叔子在外面借了90多萬,公婆在老家到處借錢給小兒子堵窟窿,但是壓根沒人願意借。

李月娥可算有理由了,她讓丈夫看著辦,這錢要是借出去,他們的婚姻也就到頭了。他們自身還欠銀行幾十萬房貸,可以說是泥菩薩過河,這些年是怎麼熬過來的,丈夫心知肚明。

李月娥的話,觸動了丈夫,終於打消借錢給弟弟的念頭。公婆見拿不到錢,罵罵咧咧走了,其實他們也知道這是一趟渾水,但是為了小兒子,只能厚著臉皮來試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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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好的婚姻,夫妻之間一定是步伐一致,如果一個朝東一個向西,在抉擇上意見永遠難以一致,那日子根本過不好。家是夫妻倆共同所有,男女地位平等,誰有理聽誰的,男人不能憑藉一家之主就一言堂。

其實在正常情況下,女人不會對婆家的困難袖手旁觀,但是具體要看什麼事,如果明知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或者要求幫忙的理由不充分,也就不能怪女人不支援,因為即便是君子,也要先顧本。

李月娥的丈夫和小叔子,出自同一個家庭,一個勤勞上進,一個卻幻想著不勞而獲。兩種品德決定了兩種人生,丈夫靠自己的努力實現了買房,而小叔子卻萎靡沉淪。一個人自己都不知道上進努力,那是本質問題,別人再幫也無濟於事。

子女不贍養父母,那是子女的過錯,可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幫襯兄弟姐妹也是罪過。幫是人情,不幫是本分,拎得清的父母,斷然不會在子女有小家庭後,用親情綁架的方式要求他們去幫襯其他子女,因為那實在說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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