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婆婆生二胎,丈夫要求妻子伺候,妻子:滾,我沒義務養你弟弟

導語

以前因為計劃生育,很多夫妻只能生一個孩子,有些夫妻心裡是有遺憾的,因為他們希望自己能夠兒女雙全,但是當時再遺憾也是沒有辦法的,因為國家不允許生二胎。

但是現在國家已經開放了三胎政策,很多年輕夫妻就有了生二胎三胎的想法,年輕夫妻有這個想法是正常的,而且他們還年輕,身體也好,完全有能力再生養一個小孩。

但是有些年紀不小的夫妻,他們仍然希望再生二胎。他們覺得,自己的孩子連個兄弟姐妹都沒有,以後有什麼事情連個商量的人都沒有。所以就算年紀再大,他們也想再拼一下,給自己的孩子多生一個弟弟或妹妹。

49歲婆婆生二胎,丈夫要求妻子伺候,妻子:滾,我沒義務養你弟弟

其實很多獨生子女都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再生,如果真的生了,跟自己年齡相差那麼大。以後父母老了肯定照顧不了弟弟妹妹,那弟弟或妹妹就成了自己的責任。

現在養一個小孩可不容易,要花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很多家庭不敢要二胎,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那再辛苦也得培養他,可是弟弟或妹妹卻不是自己的責任。

他們覺得父母給自己生了一個這麼小的弟弟妹妹,就是給自己找了一個麻煩。

自述人:路小姐,27歲

我跟我老公高中就認識了,我們談了七年的戀愛,大學畢業後才結的婚。現在結婚已經有5年了,我跟老公結婚後只生了一個女兒,現在女兒也三歲了,我婆婆一直在催我生二胎,還說我生了二胎她會幫我照顧。

我根本不相信她的話,當初她也是這麼說的,可是在得知我生的是女兒之後她就完全變了個人,連我坐月子的時候她都不照顧我,後來還是我孃家媽心疼我,來照顧了我一個月。女兒出生這幾年,她從來沒有幫我帶過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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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我讓她幫忙看一下,她都找藉口推辭,我每天都忙得團團轉,但是她一點也不心疼我,完全沒有把我當做一家人。而且生一個孩子壓力已經很大了,女兒現在也上幼兒園了,一個學期就要一萬多的學費,再加上一些七七八八的,一年下來在教育的花費也要四五萬。這還沒有包括他的吃穿用度。

再生一個,我們夫妻實在養不起了。我知道婆婆是希望我再生一個兒子,可是我覺得兒子女兒都一樣,都是我的孩子,我都心疼。若是生多一個孩子,那我又給不了他好的生活,兩個孩子都耽誤了。還不如只生一個就好了,也不會降低我們的生活質量。

所以無論婆婆怎麼嘮叨,我都不願意再生二胎。婆婆見我無動於衷,她就去找我老公,讓我老公跟我說,可是我跟老公早就商量好了,不生二胎。所以不管婆婆怎麼說,老公也不同意。

婆婆見我們軟硬不吃也生氣了,她甚至還放話說“我不求你們生了,我自己生”。當時我和老公都沒有在意婆婆的話,因為婆婆當時都49歲了,生孩子很危險,我們都以為那只是婆婆的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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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想到三個月過去後,婆婆告訴我們她已經懷孕兩個月了,當時我知道這件事後,第一個想法就是勸婆婆不要這個孩子。可是看著公公婆婆那個寶貝樣,我知道他們是不可能會願意聽我的話的。

所以我就沒有多說什麼,老公雖然聽了我的話沒有生二胎,但是自從婆婆懷孕後,他也一直忙前忙後的照顧,十分心疼自己的老媽。而且婆婆懷孕後,整個人變得非常矯情,總是愛使喚我。

關鍵是老公還特別聽婆婆的話,婆婆讓我幹什麼,老公也會在一旁勸我。婆婆懷孕期間,我受了很多的氣。好不容易婆婆終於生了孩子,我以為我可以解放了。

可是我沒想到老公居然讓我去照顧婆婆坐月子順便照顧弟弟,當初我坐月子的時候,婆婆從來沒有幫過我,現在輪到她了,她才想起有我這個兒媳。世界上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好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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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情都是相對的,她不是個好婆婆,我也不願做個好兒媳。所以我拒絕了老公,讓我照顧婆婆的要求,可是老公一點也不理解我,整天催我去照顧婆婆,說婆婆一把年紀了,還生個小孩,實在是太辛苦了。

希望我先照顧婆婆坐好月子,以後也要和公公婆婆以及剛出生的弟弟一起住,方便我照顧他們。我聽到老公這麼說,我簡直無語極了。

當初他們宣佈有二胎的時候,我是不太高興的,當時公婆為了不讓我說出反對的話,在我面前承諾了以後不會讓我來照顧,這句話我感覺還歷歷在目,可是沒過幾個月,他們就忘了自己說過的話。

我永遠記得婆婆是怎麼對我的,生活中真的很少有像我婆婆這麼狠心的人,自己的兒媳坐月子,她既不出錢,又不出力。現在又要求我以德報怨,這我實在做不到。

老公見我拒絕,他就生氣了,他覺得我為人兒媳照顧父母是應該的,如果我不做,那就是沒良心。面對這樣的老公,我真的寒了心。

我跟老公說“公婆從來沒有把我當做一家人,每個月給他們生活費我沒意見,但是讓我照顧他們,卻是不可能的。而且你弟弟不是我的責任,誰生的誰負責養,現在我一旦點頭,同意幫你養弟弟,以後肯定就撒不了手了。你們肯定會讓我負責一輩子,我擔不起這麼重的責任。所以我們離婚吧。”

49歲婆婆生二胎,丈夫要求妻子伺候,妻子:滾,我沒義務養你弟弟

可是老公卻以為我是小題大做,覺得我不是一個好妻子,更不是一個好兒媳,在一怒之下,他就和我離了婚。我們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之後,我就回家把老公的行李全都扔出去了,因為這套房子是當初我父母給我買的陪嫁房,為了保險起見,名字也是寫我爸的名字,老公一毛錢沒出,所以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既然他這麼孝順,那就讓他一家人好好過日子去吧。我跟女兒兩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寫在最後

作為女人,我們都希望自己嫁的老公有一個跟自己孩子一般大小的弟弟或妹妹,因為這意味著他們以後要承擔起養弟弟妹妹的責任。

如果父母有錢還好說,如果父母沒錢,那對子女來說多養一個孩子壓力真的太大了。沒有女人願意接受這樣的婚姻。如果老公還一廂情願地向著自己的父母,那就算再愛,女人也會毫不猶豫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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