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歲女童中秋悲慘死去,給所有人敲響一記警鐘

深圳3歲女童中秋悲慘死去,給所有人敲響一記警鐘

中秋節那天,深圳發生了一起慘案。

一名3歲的女童,被鎖進車內,不幸死亡。

據央視網報道,中秋當天,女童一家人中午在外面就餐,回家後,孩子的父母出門了,卻把3歲的女兒忘在了車上。

直到女童的哥哥很久沒看到妹妹,四處尋找。父母也到處找,還是沒有訊息。

發現女童的時候,將近下午5點。

當天,深圳天氣炎熱,太陽正好斜曬在停車位置,車內沒有開空調和窗戶。

孩子已經在高溫如火爐的車內,悶了很久很久。

等到家人開啟車門,孩子渾身大汗淋漓,面色蒼白,嘴唇卻憋得黑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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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到醫院時,孩子就失去了生命體徵。 孩子的媽媽在等候區失聲痛哭,哀求著醫生:求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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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後悔和自責,也挽救不了孩子的生命。 她才3歲,就永遠失去了看世界的機會。 而仔細看事情的經過,對孩子的不幸離世,她的父母,脫不了干係。 廣東臺觸電新聞顯示,父母把女兒忘在車內,竟是因為要去打牌。 因為打牌,他們忘記了睡在車上的女兒。 因為打牌,他們在女兒被困車內3個小時後,才發現女兒還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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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孩子的哥哥到處尋找,他們還要多久才能發現? 那是一個活生生的孩子,不是物件。 有條評論說:手機落車上了,估計10分鐘就要回來取,這麼大個孩子,居然能忘? 可惜,直到孩子逝去,家人才想起她的存在。 我不敢想象,在生命最後那幾個小時,她有多痛苦。 陽光直射下,密閉車廂一個小時的溫度,就能上升20多度。15分鐘,就會讓孩子大腦損傷,體溫高達40度。 當孩子體溫到達41。6度,就會致死。 中秋當天,深圳的溫度高達30度以上,可想而知,孩子幾乎在炙烤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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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細節,令人十分心痛。 她被困時,把車上的3瓶水都喝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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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還是擰不開礦泉水瓶的年紀,她是用了多大的力氣擰開了瓶蓋? 她想要努力求生吧,才能爆發出巨大的力量,完成這件很難的事。 她多麼努力地想活下去,在最後的關頭,就有多絕望。 直至她乾枯脫水死亡,她望向窗外,等待父母的救援。最信任的父母,卻在不遠處逍遙快活。

最該保護她的父母,偏偏,將她推向絕境。

那三個小時煉獄般的折磨,她是怎麼孤獨地走向死亡的? 一想到這,就覺得無比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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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孩子沒了,最傷心的是父母,不要苛責他們。 為了一時享樂,讓年幼的孩子在絕望中死亡,孩子的命就不值錢嗎? 過失致人死亡,是要被判刑的。 難道死亡的是自己的孩子,哭幾聲,說幾句後悔,就該免於責罰嗎? 我同情這個痛苦死去的孩子,但我不同情這對父母。 ”父母“這個身份,他們實在當得不夠格。 有人說,當了父母,現在的噩夢,就是找不到孩子。 什麼樣的父母,會把孩子放在車內半天而毫無察覺?

不是心大,而是缺失責任感。

悲劇並不是孤例。 開啟搜尋引擎,“孩子被困車內死亡”,有數百萬條資訊。因為父母的疏忽造成的悲劇,又何其多? 只是,很多父母,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 伊坂幸太郎說: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 8月份,湖南懷化。 兩個年幼的孩子,睡在家門口的新聞引發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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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鄰居說,這兩個小孩忘了帶家裡的鑰匙,鄰居就邀請他們到自己家等爸媽。 半夜12點左右,孩子堅持去自己家門口等,怕爸媽回來沒看到他們,會著急。 妹妹睡得很熟,還是被哥哥拉起來,在家門口的地墊上,兩個孩子席地而睡。 他們的父母在做什麼? 打麻將。 鄰居說,這種情況經常發生。 他們心疼孩子,多次勸過孩子父母。 得到的回答卻是:少管閒事。 凌晨的樓道地面,已經有了涼意。 兩個衣著單薄的孩子,躺在家門口,不吵不鬧。這樣的場景,他們或許早已經習慣了。 因為他們攤上了這樣一對父母。 年紀較大的哥哥,已經10歲了,父母的年齡,大機率已經超過30歲。 在心智和責任感上,卻仍然像巨嬰一般。 因為自己想要玩樂,就對兩個孩子不管不顧。 因為覺得無所謂,甚至還對好心的鄰居惡語相向。 他們真的配當父母嗎? 萬一孩子在等待的過程中,攀上高處發生意外呢? 到那時,哭天搶地有用嗎?

對有些人來說,孩子只是婚姻的產物,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父母”兩個字背後的含義。

之前也有一則影片。 一個媽媽在麻將館打牌,為了防止孩子吵鬧影響自己,她將孩子罩在塑膠凳子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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凳子下空間狹小,孩子連坐都坐不直,頭微微低著,手從空隙伸出來,無助地揮舞著,一直在喊叫。 但是媽媽坐在上面不為所動。 這一幕,看得人十分憤怒。 既然嫌棄孩子礙事,為什麼要把他生下來? 有的人,連當父母的準備都沒做好,就稀裡糊塗養育了一條生命。 在他們眼中,只要不凍著,不餓著,就已經盡到了父母的責任。 至於孩子對父母的情感需求,他們高興時,就把孩子當成小玩意,哄逗一下。不高興時,就把他們當成吵鬧的小動物,妨礙自己自由的絆腳石。 自己還是巨嬰,就承擔了父母的身份,對更弱小的生命負責。 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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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份,半島晨報報道:杭州某景區裡,一名兩三歲小孩落水。 好在當時一位熟悉水性的大爺在現場,才將這個孩子救上來。 孩子渾身溼漉漉的,坐在嬰兒車不停地哭泣,這一幕,讓在場的人無比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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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三歲的孩子,不可能獨自去景區,他為什麼會掉下去? 因為當時,孩子的父親在看手機。 差一點就釀成悲劇。 相比之下,下面這位媽媽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福州,一名幼童,在週歲這天,被媽媽帶到游泳館游泳。 媽媽給孩子換上坐式兒童游泳圈。 孩子在伸手去夠泳池裡的小球時,不慎落水。 小寶溺水後,四肢不斷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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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泳池裡的大寶孩子試圖告知媽媽,可媽媽毫無反應。 此時,她一直背對著泳池玩手機。 直到大寶最後一次求救,媽媽才發現孩子落水,將她救起。 然而,已經晚了。小寶失去了呼吸和心跳,渾身冰涼。 她在週歲生日那天,永遠離去了。 她是死在媽媽的疏忽大意中。 我明白,沒有一個當父母的,願意看到這種慘劇發生。 可是,他們又做了什麼? 在那麼多慘劇裡,哭得悲痛欲絕的父母有沒有想過,孩子是因誰而死? 他們有沒有想過,自己是否盡到了責任? 將一個生命帶到人世,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我有兩個孩子,養育他們的過程,確實不容易。 可我從未想過要放鬆一絲一毫。 他們哭一聲,磕碰到哪裡,我都會緊張萬分。 和他們待在一起時,我眼睛恨不能長在他們身上,生怕發生意外。 孩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不是玩具,更不是附屬品。 監護不到位,他們可能會失蹤,甚至可能會死。 一想到這些可能性,我都覺得不寒而慄。 我不明白,為什麼作為監護人,有的人卻能若無其事?

將他們帶來人世間,卻不對他們負責,你為什麼要當父母?

總有人覺得,生下了孩子,就對他們有支配權。 其實不是。 就如紀伯倫那首詩寫的:

你的孩子,其實不是你的孩子,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透過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他們在你身邊,卻並不屬於你。

為人父母,個人境遇不同,不要求每個人都能給孩子富足的生活。 但至少,該護著他們,平安健康地長大。 這是責任,也是義務。

但願那些不幸離世的孩子,下一輩子,找到一對負責任的父母。

但願這樣的悲劇,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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