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離家10年後,男子要把身家百萬的前妻趕走,前妻:房子是我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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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婚姻的開始不管是源於愛情,還是源於希望,心中都會渴求從中得到點什麼。當事與願違後,心中便會產生失落感,當攢夠了失望後,感情便會在無休止的爭吵和抱怨中消磨殆盡。而一段婚姻的結束不管是因為感情破裂,還是別的什麼原因,都說明兩個人之間已經無愛了,或者不願意再愛了。

當婚姻解體後,就意味著曾經的夫妻,以後便各不相干。雖然有極少數人會成為朋友,但多數人會表現得從此形同陌路人,有的甚至老死不相往來。然而,隨著離婚率的不斷增長,如今的社會上卻出現了一種新的婚姻模式,那就是離婚不離家。

47歲的許由和前妻陳清揚在16年前經人介紹認識結婚,婚後不久,生下了兒子許嵩。兒子六歲那年,兩個人因為性格不合離了婚。可離婚一個月後,他們為了孩子又重新走到一起,過起了離婚不離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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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由從畢業開始就一直在鐵路部門工作,工資雖然不高,但他卻很喜歡過這種穩定的生活。而陳清揚是個事業心很強的女人,她看不起許由這種打工仔生活,覺得沒有出息。

離婚後,陳清揚拿著自己的10萬婚前財產做起了房產中介生意,後來又加入了炒股行列。幾年下來,她就賺了100 多萬。離婚後的第6年,他們買了一個70多平的二手房,一家三口都搬到了這個房子里居住。

按理說,男人工作穩定,女人事業有成,日子應該越過越紅火才對,可從兩年前開始,許由便要求前妻陳清揚搬出去。而陳清揚卻說,房子是她買的,要分開也是前夫父子倆搬走。因此,兩個人為了一套房子的歸屬問題,鬧起了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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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離婚不離家10年後,男子要求前妻搬出去

據陳清揚說,近年來,前夫不僅對她暴力相向,還多次把她關在門外,目的就是要把她趕出家門,霸佔她的房產,讓她實在無法接受。可許由卻給出了另外一種說法,並且坦言自己要把前妻趕走的真正原因。

對於前妻所說的暴力行為,許由完全否認,他說在這個家裡,真正使用暴力的不是他,而是前妻本人。不過,他承認自己在結婚前動手打過前妻一次,但那都是事出有因。

因為當初才三歲的兒子口腔有點發炎,許由要熬點稀飯給兒子吃,前妻卻拿著勺子,捏著兒子的嘴巴,硬往他嘴裡塞飯菜,把兒子都弄得摔倒在地上直哭。可前妻不但沒有覺得自己做得過分,反而還生氣地打了兒子兩個耳光。站在一旁的許由便忍不住動手打了前妻兩個耳光,結果卻惹怒了前妻,她拿著刀子就往許由額頭上劈。

這件事情雖然過去了十多年,可許由額頭上的疤痕還清晰可見。而且許由的身上不僅留有以前的舊傷,還有最近被前妻用磚頭打出來的新傷。他還說有一次,前妻當著前來調解矛盾的派出所工作人員,拿著開水就往他脖子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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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前妻說經常被關在門外的事情,許由的解釋是,並不是把前妻關在門外,而是因為前妻經常十天半個月不回家,所以他在不知道前妻會不會回家的情況下,在睡覺前把門反鎖了。

因為前妻性格偏執,脾氣暴躁,經常會為了一點小事情就嘮叨個沒完。稍有不如意,不僅會對他進行人身攻擊,還會打砸家裡的東西。房子的大門已經被前妻砸得凹凸不平,裡面的門也被砸得破敗不堪,就連衣櫃的玻璃門也被全部砸爛,放置的所有衣物都裸露在外面。

談起前妻的暴力行為,許由還心有餘悸地說:有一天深夜,我和兒子都睡著了,她竟然在我們房間外面,拿著磚頭直接從窗戶裡砸進來,玻璃碎了一地,而磚頭就落在兒子的枕頭上,幸虧沒傷著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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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許由的描述中來看,他們這段感情之所以走到這種地步,應該跟陳清揚暴躁的性格有關。而許由為了給孩子保持一個完整的家,才一直隱忍著在一起過日子。可前妻近年來的一些做法,卻讓他再也不願意堅持下去了。

許由說:我知道她是個有野心的女強人,只要能賺錢的事情,她都想去嘗試。剛開始時,我也全力支援她,覺得要是幫助她發達了,家裡的生活條件自然也會得到改善,兒子也能選擇更好的學習環境。

可當真正掙到錢後,她卻把錢全部放進自己的口袋裡,不給家人用。從來沒有給我買過一件衣服,也沒有讓兒子去上好一點的學校,家裡的一切開支都不管,任何東西壞了,也不會拿錢出來購買,而她自己卻經常國內國外到處旅遊。慢慢地,我也算是看清楚她這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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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由還說,前妻不僅把錢管得緊,還什麼活都不幹,回到家後除了吃飯就是睡覺,連碗筷都不會收拾一下。而且從兩年前開始,前妻還經常半夜不回家,他覺得前妻可能在外面有了新的男友,心中更是怒火中燒。

於是,他不再做前妻那份飯菜,就算她在家,也不再喊她一起吃飯。各自的東西也都開始隔開放,晚上也分房睡。因為越來越深的矛盾引發無休止的爭吵,兩個人的關係也漸漸降到了冰點。

明明是同住一個屋簷下的一家人,陳清揚卻過著我行我素的富裕生活,許由則帶著兒子,靠著那點微薄的工資節儉度日。很顯然,這種離婚不離家的日子,已經過到了既焦心又尷尬的地步,因此,許由才發脾氣要求前妻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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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為爭房子各不相讓,男子爆出前妻的隱私

範湉湉曾說:“我希望日後你想起我的時候,是你見我的最後一面,我是漂漂亮亮的,不是那些無力地撕扯。”當一段感情實在無法繼續下去時,最好的分手方式是,雙方都能做到體面地轉身。

可許由和陳清揚當初離婚後,兩個人都沒有真正轉身,而是選擇再續前緣。直到10年後的再次決裂,兩個人又因為一套房子產生糾紛。他們在長達兩年時間的互相撕扯中,已經讓誰都無法做到體面轉身。

許由想用冷漠的態度把陳清揚逼走,而陳清揚卻堅持認為房子是她離婚後,拿自己創業掙下的錢買的,許由沒理由要求她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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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許由估計,陳清揚身上至少有300萬存款,可這套房子才20多萬,只能算其中的一小部分資產而已。許由還表示,陳清揚身上的存款,他不會去爭一分一毫,只要把這個房子給他就行了,況且房產證上寫的也是他的名字。

陳清揚卻始終都不鬆口,為了把房子爭回來,她拿出了當初買房時的付款收條,去銀行把轉賬記錄打印出來,還找原房主出面做證,證明當初買房子時,從頭到尾都是她在處理的。可這一切都推不翻一個鐵的事實,那就是產權證上寫的是許由的名字,而這也是陳清揚最後悔的事情。

原來當初買房子時,許由說只要在房產證上寫上他的名字,就可以去他的工作單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陳清揚手頭上的流動資金就會寬裕些。因為他們沒有復婚,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陳清揚便在全款買了房子後,把產權直接變更到了許由名下。可事情辦妥後,她不但沒有拿到許由一分錢,如今還給了他獨佔房子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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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揚的父親得知許由如此欺負他女兒後,也忍不住出言指責他。面對這對父女倆的語言攻擊,許由一氣之下說出了一個埋藏在心裡多年的秘密。

婚後第4年,他無意間在床底下發現一張小孩的出生證明。孩子母親一欄赫然寫著“陳清揚”三個字,孩子父親的名字被抹黑,孩子出生的時間是在他們結婚前。

也就是說陳清揚和許由結婚前,已經和別人生過一個女兒,這件事情讓許由感到很憤怒,他堅持認為陳清揚當年是騙婚,而且他還覺得陳清揚有重婚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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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許由用手機拍下的那張出生證明,陳清揚矢口否認。她一邊氣急敗壞地說,同名同姓的人有很多,這都是許由為了趕走她故意造假汙衊她,一邊又使勁上前搶奪許由的手機,明顯是想要毀滅證據。

許由還說陳清揚的人品不止婚前有問題,就連婚後和做生意期間也經常夜不歸宿,跟不同的男人玩曖昧,曾經還對他寫過保證書,可結果是,她完全沒有改變,依然在外面過著隨心所欲的日子。

都說一夜夫妻百日恩,可這對曾經的親密夫妻,在過了10年離婚不離家的同居生活後,卻為了爭房子而各不相讓,還不惜拿個人隱私來互相攻擊。可見,兩個人昔日的感情已經蕩然無存。也許等房子的問題解決後,他們將會形同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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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說著為孩子好,卻給了孩子一個冰冷的家

離婚不離家的夫妻,幾乎都會說是為了孩子。可是,一對感情已經破裂的夫妻,在接下來的同居生活中,難道就真的能在孩子面前,一改以前的不和睦狀態,表現出幸福恩愛的樣子來嗎?未必就真的能在貌合神離中,完美地承擔起“為人夫”“為人妻”“為人父母”的責任嗎?

答案肯定有無數種,但是從許由和陳清揚的經歷來看,至少說明他們兩個人離婚不離家後,不但沒有給孩子創造一個相對好的成長環境,反而給了孩子一個冰冷的、沒有人情味的、甚至有點畸形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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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清揚離婚後,說是為了孩子又和許由在一起生活,可她兒子許嵩卻說:媽媽是個只顧掙錢的女強人,可掙來的錢全部都放在她自己的口袋裡,沒有為家裡做過半點貢獻,也沒有盡過做母親的責任。

因為父母離婚時,他判給了爸爸,所以媽媽從來都不管他,從小到大都是爸爸在照顧他的日常生活。如果哪天爸爸要加班,他只能在外面解決吃飯問題。因為媽媽就算在家,也只是在睡覺,從來不會給他做飯。母子倆平時見面,也是無話可聊。

兒子的話裡,沒有半句在說他得到了母愛,沒有一個詞能證明他享受到了家庭的溫暖。他反而說,父母性格完全不合,他寧願他們分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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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許由也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兒子,才隱忍著過這種不堪的日子,可當他與陳清揚之間無限迴圈的吵鬧、冷戰時,不知有沒有想過兒子當時的真正感受?

我們可以試想一下,一個孩子經常看到父母吵架,看到媽媽發脾氣,打砸東西時,心裡能快樂起來嗎?當他每天放學回家,看著那張變了形的大門時,一進門就看到凌亂不堪的室內環境,和破敗不堪的傢俱物件時,心裡會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這樣的家難道是孩子想要的模樣嗎?

我們再想一想,當他和爸爸在家裡過著節儉的日子,媽媽卻在外面吃香喝辣到處旅遊時,心裡會怎麼想媽媽?他會不會渴望和媽媽一起去外面看看?當他和爸爸坐在一起吃飯,卻和爸爸一樣,態度冷漠地不去喊房間裡的媽媽過來一起吃飯時,他心裡會怎麼看爸爸,他嘴裡的飯菜還能不能嚼出味道來?這樣的父母難道是孩子希望擁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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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之間的遊戲,自以為能在孩子面前矇混過去,可孩子並不傻,他們比誰都纖細敏感。父母的感情好不好,他們都能感受得到。所以最好不要說什麼為了孩子委屈自己,放棄自己追求幸福的機會,過著離婚不離家的生活了。

有時候,欲蓋彌彰反而是一種傷害,會讓孩子感到迷茫。而像陳清揚和許由這種根本就做不到和平相處的湊合,對孩子心靈上造成的傷害會更大。

無疑,陳清揚是個性格暴躁,事業心又極強的女人,她總想著要幹出一番成就來。而只求安穩度日的許由,在她眼裡看來就是不上進。因為兩個人的步伐相差太遠,導致彼此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遠,隔閡也越來越深。而金錢帶給她的那種滿足感,導致她慢慢忘記了“為孩子好”的初衷。

許由則在明知妻子對婚姻存在欺騙和不忠時,同樣選擇為了孩子而隱忍。他本來是想等到兒子長大成人後,再來解決這些問題,可從多年的不愉快相處中,他逐漸清醒過來,覺得日子不能再這麼過下去了。因此他多次表示:不跟她了,就算她有十個億,我都不跟她了,希望她帶著她的百萬存款趕緊搬出去,我只想和兒子在這個房子裡安安靜靜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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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儘快把問題解決掉,早已經精疲力盡的兩個人一起來到了當地社群協商。經社群調解員的勸解,陳清揚提出讓許由補償她7萬元就搬出去。

可許由一個月工資才三四千,自從10年前開始過著離婚不離家的生活後,家裡的開支都是他管,兒子的撫養費和教育經費都是他出,手裡根本就沒有多少餘錢。他說把全部身家拿出來,也只有1萬5千元。

陳清揚不同意,提出要上法庭解決。調解員跟她分析說,如果鬧上法庭,她以前那些事情就會被全部挖出來,可能對她以後的事業發展不利。再說把房子讓給前夫,也等於是給了兒子,既然兩個人都說是為了孩子,那麼在這個房子的問題上就當是為了兒子讓步好了。

陳清揚考慮一番後,把補償要求降到了3萬,許由卻說他最多隻能出2萬5。最後在調解員的分頭勸說下,兩個人終於達成協議:許由一次性支付陳清揚2萬8千元錢,陳清揚把房子產權證交給許由,然後從家裡搬出去,雙方以後不可以再發生任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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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雙方簽下協議的那一刻,這段早在10年前就該結束的感情,終於畫上了句號。希望他們以後能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讓兒子真正感受到父母的愛,也希望許嵩從此以後能過上真正安心踏實的生活。

結言

人們常說,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離婚本來就是因為對彼此都失望透頂了,不可能再繼續一起生活下去了。可離婚後卻又同居到一起,美其名曰是為了孩子,可實際上除非兩個人能脫胎換骨。否則的話,只會讓自己的人生重蹈覆轍,讓婚姻仍然在原來的軌道上執行,讓孩子同樣在沒有安全感的家庭裡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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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雖然會給人一種再也沒有束縛的感覺,但是它終究只會讓離婚成為一種形式,而起不到真正的作用。任何一段婚姻走到離婚的地步時,都說明在婚姻當中出現了問題。只有當兩個人真正分開後,才會去反思問題到底出在哪兒,才會去思考婚姻的真正含義,然後才會明白夫妻結合在一起的真正意義。

而離婚不離家的兩個人,不僅沒有得到深刻反思的機會,還會讓犯錯的一方覺得你是離不開Ta,Ta就會對你更加不尊重。而且,此刻你們雖然生活在了一起,卻不受法律保護。當哪天到了真正分道揚鑣產生糾紛時,會很難得到公平解決。最終結果,恐怕不但沒有創造出一個幸福的家,反而會讓雙方再經歷一次互相撕扯的過程,讓彼此的身心再一次受到傷害。

感謝你的閱讀!你覺得房子給許由合理嗎?你認為離婚不離家後,創造的財富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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