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考古中經常發現王公大臣的墓,卻很少發現縣官的墓葬

我們從媒體上經常看到,某地發現某某王、某某侯的古墓。例如這幾年影響最大的海昏侯墓等等,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

在長達數千年的封建王朝中,縣官是最基層的官員,數量異常龐大,那麼為什麼沒有發現他們的墓呢?

縣官是要提拔的

縣官是封建王朝縣一級的行政長官,負責一縣的民生、農業、治安等諸般事務,是封建王朝最為重要的、最“接地氣”、與老百姓距離最近的官員。

能夠當縣官的,往往都是年輕人,許多都是剛剛踏上仕途,按照古代的官吏任用考核制度,每過一定時間,就要對他們的政績進行考核。

早在商代,中國就形成了“三載考績”制度。到了西周,則實行“以天子巡狩、諸侯述職、官員大比”為主要內容的“八法六紀”考核制度。

此後,秦、漢已經形成了一套完備的考核制度,在隋唐時已經具備了完善的考核細則,並一直繼承和流傳下來。此後,無論朝代怎麼變遷,對官員的考核都是常態化的。

通常來講,縣官只要不犯大錯誤,三年任期滿了之後,都會提拔一級、升遷他地,甚至是破格提拔!哪怕就算才能再平庸,只要資歷熬夠了,上面也往往會照顧性地提拔。沒有功勞還有苦勞呢,總不能寒了基層幹部的心嘛!

縣官這個相對年輕的群體,基本上都會得到提拔,他們還有相當長的一段壽命!所以在縣官任上死亡的人極少,怎麼可能會有大量縣官的墓呢?

當一輩子縣官的人,在歷史上幾乎沒有!

縣官的影響力太小

那麼,有沒有在任上死亡的縣官呢?當然有。有沒有發掘出他們的古墓呢?當然有。那麼為什麼很少見到這方面的報道呢?

首先,古代的階層和禮制是異常嚴格的,官員的職務、爵位和待遇是息息相關的,他們去世之後所能夠享受的待遇,也是嚴格按照級別來的。

例如墓地的規制、墓室的格局、棺槨的形制、隨葬品的種類、墳地的大小、墓碑的高度等等,都會有專門的規定。官府中也會有相應的人來管理這些事。

所以,以縣令的級別來看,也就是比普通百姓稍微好一點而已,它的歷史價值、研究價值並沒有多大,也很難發現有價值的文物、歷史留存,影響力基本上不大。

一般考古人員不會去主動挖掘縣令的古墓,因為沒有多少發掘價值。實際上在施工等情況下意外發現的古墓,一般就是報備一下,取出其中略有價值的物品,然後遷到別的地方妥善安置。

縣官的墓地為什麼不會有大的發現

就算挖到了縣官的墓地,也不太可能有大的發現。首先因為禮制的原因,縣官的墓地內不可能有非常珍貴的、具有極高歷史價值和考古價值的物品。

再者,如果僅僅只做到知縣就去世了,經濟上一定不是很寬裕!區區一個縣令能有多少錢?他的家人也不可能給他以大量的珍貴的隨葬品,畢竟活著的人還要過日子呢!

想從區區一個縣官的墓地裡挖出金銀珠寶來,肯定會大失所望的。所以即使是飢不擇食的盜墓賊,也不會挑選縣官的墓地下手。

相比較而言,那些高官王公、皇帝諸侯的墓地,除了金銀珠寶這些“俗物”外,往往會隨葬著書籍、印信、竹簡,以及他生前的用品用具,這些東西極高的歷史價值,對於研究當時的民眾、制度、曆法、工業等有著重要的意義。

即使隨葬品沒有多少,這些人的衣飾、棺槨也會有極高的研究價值。通常只要發現了這樣級別的墓地,都會有極大的考古發現。

結語:古代那些王公貴族、帝王諸侯極盡奢華的墓地,往往會招來盜墓賊,所謂十墓九盜就是這個道理。

就是因為這些身外之物,他們逝世後也不得安寧。甚至有的盜墓賊會損毀他們的屍骨,想一想也挺悲催的!

無論生前多麼顯赫、無論在世叱吒風雲,終究敵不過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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