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王倫出來打圓場,林沖與楊志在梁山泊上的打鬥,誰會贏

楊志擔著財物,經過樑山腳下時,碰上了正在尋找獵物的林沖,兩人打鬥在一起,王倫的及時介入,讓這場紛爭暫時畫上了句號。

在王倫干涉之前,二人相鬥已有40餘合,勝負未定,若論武藝之高低,作者也沒明寫。而更多的猜測是二人處於同一水平,接下來,我們做個分析,假使繼續鏖戰下去,戰局會對誰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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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泊這個詞首次被提及便是透過林沖之口,作者的用意不言自明,他是想把林沖塑造成逼上梁山的典型代表。林沖本來是個家有嬌妻,又有著穩定、體面工作的安分守己之人,這點與現實中的大多數人沒有什麼兩樣。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林娘子被高衙內看上,並當眾調戲,被林沖抓個正著,面對窘境,他選擇息事寧人,以求獲得太平。可高衙內不依不饒,事情被捅到高俅那,於是針對林沖的一場借刀殺人之計上演,情知被陷害,林沖選擇還是忍讓,不敢拿生命去對賭不確定的未來。

在去往滄州城服刑之前,他順帶做了一件讓人頗有非議的一件事——休妻。對於此舉,廣大讀者歷來意見不一,不管說他窩囊、自私也好,說他是出於好心也罷,總之他的退縮也沒能換來想要的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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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雪山神廟,林沖被生生逼得沒有“退路”,忍無可忍,快意恩仇。茫茫世界該何去何從?林沖陷入了沉思。

既然白道走不通,良民不讓做,那就只能走向黑道。對於林沖的懇求,王倫開出的條件是要加入可以,但要納投名狀,你再去殺一個好人。何其荒唐!白道吃人,黑道也吃人。可擺在林沖面前的只有一條道,所以他只能去殺人,否則世間便沒有他的容身之地。

這時的林沖是清醒的,清白世道要置我於死地,梁山也不允許我做個好人,那我就索性去做個壞人。什麼好漢,什麼善惡,什麼倫理綱常通通不要,從現在起,我就是一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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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沒人。

第二天,有300餘人的客人經過,林沖不敢下手,只能放任過去。大家注意看林沖不是不能下手,是不敢。這說明林沖這時有活下去的願望,他不想死。

第三天,這是王倫下通牒的最後期限,否則就只能拍屁股走人。林沖當前的處境是好人做不成,又想活下去,那就只有一條道,上山入夥。所以倒黴的楊志撞在槍口上,林沖果斷出手,可謂志在必得。

而反觀楊志此時的心境,不僅要活,還要活得精彩,肩上擔子裡的金銀是為了上京打點,好去謀一個前程的。對於這一節,楊志自己也說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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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為灑家清白姓字,不肯將父母遺體來點汙了。指望把一身本事,邊庭上一槍一刀,博個封妻廕子,也與祖宗爭口氣。

楊志是有追求的,做土匪?壓根看不上,他要走的是正道。其實仔細分析楊志的行為,也可看出些端倪。丟失花石綱,楊志選擇逃跑,而不是去自首認錯,這和宋江殺閻婆惜畏罪潛逃同理。因為二人都是體制內的人,他們明白朝廷每隔幾年都會以各種名義大赦天下,所以壓根不必主動去承擔牢獄之災。

殺潑皮牛二之前,楊志雖是氣頭下的莽撞行為,但也有心理建設。事後前去自首,仍不忘拉眾百姓來縣衙做個見證,好讓自己的罪過減輕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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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押送生辰綱被劫,楊志知道前程已失,平淡的生活已然回不去。在店裡吃霸王餐,面對曹正的追討,楊志動起殺人之心,要把對方置之於死地。這種毫無道理可言,殺你不需要說法的行徑,與林沖納投名狀時的心態是一樣的,如果此時二人對陣,還真是勝負難料。

但當窮途末路的林沖碰上有夢可做的楊志,只怕後者成為林武師槍下冤魂的可能性很大。

林沖加入梁山之後,徹底成了冷冰冰的戰爭機器,目的很明確,就是簡單地活著。也曾多次把火併王倫這樣敏感的話題,當眾探討。什麼道德,什麼顧忌,去他丫的,卻不如好好地活著重要。

如果沒有王倫出來打圓場,林沖與楊志在梁山泊上的打鬥,誰會贏

在草料場連殺三人的林沖,手上再沾一條人命又何妨?而在梁山腳下經過的楊志,此時肩上還揹負有光宗耀祖的夢想,讓他去殺一個人,自毀前程,也不現實。我們知道一個人觀念的轉變總是需要點時間和經歷些事情的,讓楊志在刀光劍影之間完成巨大的心理轉變也不無可能,但這會要了他的老命。

因而,在梁山腳下,二人打鬥之時,林沖除了無路可退,必須殺楊志納投名狀這樣現實的客觀處境,沒有任何思想負擔,也是林沖無可比擬的最大優勢。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王倫出來打圓場,楊志肯定不是林沖的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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