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第二回中冷子興說榮國府: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頭胎生的公子,名喚賈珠,十四歲進學,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這就奇了,不想後來又生一位公子……

小編在查閱《紅樓夢》各版本的時候發現,最後這句話不盡相同。小編引用的這段是其中一個版本,有一個版本是寫:不想隔了十幾年,又生了一位公子……還有一個版本是: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文字差異,元春的年齡比寶玉到底是大一歲,還是幾歲,還是十幾歲呢?現在各位看官跟小編來一起推敲一下。

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成美版 賈元春

我們從“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這個版本開始分析,元春的年紀只比寶玉大一歲。這個版本小編是絕對否定的。

第十八回有這麼一句話: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內了.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如果是相差一歲的年齡,曹雪芹怎麼可能會寫出情狀如母子?如此描寫元春與寶玉的年齡起碼相差在十歲左右,才能相當。

剩下的兩個版本是值得好好推敲的。然而通行本第九十五回寫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歲。”

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賈元春 歸省 榮國府

元春死的的時候,寶玉還沒結婚,古時候適婚年齡是16歲至20歲,因此賈母在寶玉十三歲左右就讓張道士給寶玉物色物件。按照這個推論,元春跟寶玉之間的年齡相差竟有27歲。再來看寶玉捱打的時候,王夫人說:“老爺雖然應當管教兒子,也要看夫妻分上。我如今已將五十歲的人,只有這個孽障,必定苦苦的以他為法,我也不敢深勸。”

如果元春死的時候是43歲,是大寶玉27歲的。然而寶玉捱打時才13歲,王夫人已經將近50歲的人了,那麼這時候的元春應該是40歲,王夫人是在不到10歲時生元春?這完全不符合邏輯。

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當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見人的去處

那元春究竟大寶玉幾歲呢?皇帝選妃嬪的話年齡不可能太大,清宮選秀女規定的下限是14歲,上限是16歲。這可以從待選的寶釵身上得到驗證。寶釵的年齡,書中是有明確交代的,第二十二回賈母要給寶釵作的是十五歲的生日。所以元春入宮的年紀應該是也是在14歲左右,寶玉三四歲使她還在教寶玉讀書認字情如母子,那麼他兩的年齡差應該是在10歲左右。

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成梅版賈元春VS王彥華版賈元春

既然元春和寶玉的年齡差只可能是十來歲,絕對不超過15歲(如果超過15歲,元春進宮寶玉還未出生,不可能言傳身教上千字在腹中),寶玉出家之時是19歲(賈政見寶玉出家時說了一句: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也就是說直至寶玉出家,元春的冥壽最多也就34歲(實際上絕不可能是34歲),那何來“存年43歲”之說呢?

很多人會說,你看,沒錯吧,早說了通行本後四十回是高鶚續寫的,連最基本的問題都搞混淆了,這不是偽續是什麼?

恰恰相反,小編覺得正是因為這一點,元春的“存年43歲”反而證明了後半部不是高鶚代刀續寫,因為平常如你我,都能看出這個天大的漏洞,難道高鶚會看不出?

由賈元春“存年43歲”, 推斷《紅樓夢》後40回絕非高鶚所續

賈元春 《紅樓夢》判曲

換位思考,假設由你來續寫《紅樓夢》,寫到元春去世,你會怎麼處理?要麼你就草草一筆帶過,根本不會交待年齡,要麼就會根據前半部對於寶玉和元春的情節描寫,推理出一個大致合理的年齡,比如:存年33歲。

而不論是程甲本還是程乙本,對於元春的年齡,都出奇一致地定義為“存年43歲”。各位,高鶚後來也是進士及第,科舉制度下的進士及第,比應試教育下考取清華北大難度更大,。一個高材生,會連這一點基本的常識都搞不清楚嗎?如果說程甲本第一次出版倉促,不小心弄錯了,第二次程乙本出版還堅持這麼刺眼的一個漏洞?

別說高鶚,任何一個有能力續寫《紅樓夢》的人,都不可能犯這麼低階的一個錯誤,既然如此,那麼結論呼之欲出,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關於元春年齡的描寫不是高鶚所續,而是作者本來就這麼寫的,高鶚只不過“截長補短,細加釐剔”,而絕對沒有改變作者的原筆原意。對於元春“存年43歲”的謬誤,他一定發現了,也一定存在疑惑,但還是原封不動保留了原文。

各位,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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