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古代看似很普通的打板子,其實是個技術活?女人受過此刑後多半會自殺?

凡看過歷史題材影視劇的朋友都知道,我國古時候的衙門有一種常見的刑罰——用板子打屁股。但說起這種刑罰的來龍去脈和一些細節可能就不是很清楚了,比如:為什麼打屁股,而不是身體其他部位?從哪朝哪代開始的?受刑人需要脫褲子嗎?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其實我們俗稱的“打板子”最初包括兩種刑罰“笞刑”和“仗責”。

其中,笞刑的歷史比較久遠,是上古五刑之一,當時不只打屁股,還用竹板或木板打犯人的背部和腿部。在唐代以前,儘管笞刑適用於輕微犯罪,卻仍時常有把犯人活活打死的情況發生。這是因為當時笞刑的執行過程是把人扔在地上,然後一通亂打,蒙到哪個部位算哪個。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至於後來為什麼變為只打屁股?這還得多虧了唐太宗李世民。話說有一次,李世民逛到太醫院,在那裡看到了一幅“明堂針炙圖”,發現人體的很多經脈主要聚集在背部,而屁股上面的經脈則很少。因此,唐太宗規定笞刑的時候只許打屁股,而不能打其他部位。

杖責則是一種用木棍打人脊背的酷刑,又叫做“仗脊”,受刑者輕則需要臥床旬月、重則癱瘓或者斃命,遠比笞刑要嚴酷。但明清以前,仗責並不普遍,官府執行笞刑的時候更多。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明代以後,皇權強化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以前不疼不癢的笞刑也被強化為了“廷仗”,這種刑罰專門為文官而設計,行刑者多為太監。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這些打板子的人可不是“臨時工”,他們都是打屁股的專業人士。然而要想做一個合格的行刑者,首先得拜師學藝,從師傅那裡苦學打屁股的技術。

水平高超的往往能做到,把豆腐包在牛皮紙裡面打而不碎;把石頭放在軟布里面打成粉末,而且在外人看起來力度幾乎一模一樣。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事實上,大明二百七十六年江山,廷仗已經發展為一項複雜的專業技術,有九款八式七十二法,其中最重的還是仗脊,有手毒的,幾下便能要人性命。最輕的則是用竹片抽打人的臀部,跟父母教訓幼童一樣,讓你知道疼痛即可。

然而明朝官員似乎都很奇葩,形成了以被皇帝打屁股為榮的光榮傳統。為了討得一個忠言直諫的好名聲,一門心思想著怎麼討打,一時間“騙廷仗”成為了當時朝臣們的風尚。於是在某個時期,幾乎每天都可以聽到莊嚴肅穆的皇宮大殿裡傳出殺豬般的慘叫聲。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無論是宮廷還是民間,打屁股都包括兩個技術要領。第一是“抽”,就是板子打下去再往後一拖;第二是“拍”,就是板子打下去之後立即再抬起來。

如果受刑人挨的是抽,那麼不到半個時辰他的屁股便淤腫起來,呈烏黑色,半個月都得趴著,且無法下床。如果挨的是拍,半個時辰後,屁股雖然也腫脹,但沒有淤血,最多有些青紅,三天後便可正常行走了。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此外還有一種最輕的責打喚作“鴛鴦板”,就是讓犯人之間互相懲罰,腦補一下互相扇對方巴掌。沒有人會傻到下狠手,只是做做樣子罷了,所以“鴛鴦板”一般都屬於法外開恩。

值得一提的是,打屁股這種刑罰除了使犯人遭受皮肉之苦外,由於需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扒掉褲子,還具有羞辱犯人、警示犯罪的作用。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那麼問題來了,電視劇裡面經常出現的橋段,女子遭受打屁股的刑罰,在真實歷史中存在嗎?其實,這種事例是有的,但是在宋代之前非常少。

宋代隨著程朱理學的興起,女子的貞節越來越受到重視。因此,從宋代開始就有明文規定:女子一旦紅杏出牆,犯了通姦之罪,就要“去衣受仗”,實際上不但要脫掉褲子,往往衣服和鞋子也會被好事者脫了去。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古代沒有網路,可供消遣的東西非常少,免費看妹子打屁股對當時遊手好閒的流氓來說可是一大樂事,所以很多女子在挨完板子之後回家都自殺了。

由此產生的惡果是民間親戚鄰里有仇怨者,經常捕風捉影,指責對方家中的女性有姦情,然後賄賂官府,讓衙門逮捕婦女裸體受仗。到執刑那一天,原告一方事先約集親友,一齊來到公堂,名曰“看打”。從宋代以來,不知道有多少無辜女子因此冤死在公堂之上。

明朝的大臣們以被打板子為榮, 需要持證才能上崗

雖然打屁股作為一種刑罰早在清末就已經被徹底取締,但“笞刑”甚至一直遺留到了現在——你小時候因為不寫作業被打過手心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