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十大酷刑,主要指的是什麼,各朝代有何不同

我們常常會產生一個疑問,就是古代十大酷刑,主要指的是什麼,即到底是哪十種刑罰。但是當我們去了解的時候,卻發現“十大酷刑”不僅僅只有十種,那為什麼還叫“十大酷刑”呢?

其實都知道,“十”這個數字在中國十分重要,它是一個極大的數字,代表的是多、滿,因此我們往往希望凡事都能“十全十美”,也就是完美。所以說古代“十大酷刑”,並不侷限於某十種刑罰,只是用來形容極多而已。

今天,我們就要來說說,這個比較沉重,且帶有濃濃封建社會氣息的話題,就是古代的酷刑。

古代十大酷刑,主要指的是什麼,各朝代有何不同

古代刑罰的起源

其實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就已經有了較為完善的刑罰,《尚書·舜典》中有記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夏朝的時候,開始對刑罰重視起來,便在原有刑罰的基礎上,增加了墨刑、劓刑等刑罰,形成《禹刑》。商朝時,刑罰變得更為殘酷,增加了剖心、炮烙等嚴刑,相信看過《封神榜》的人,對這些酷刑都留有深刻印象。

周朝時,就多了一些“從輕處置”的刑罰,比如有的人犯了罪,但是罪不至死,這時候往往就施行流刑,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流放。不過,在死刑方面,周朝並沒有鬆懈,加入了眾所周知的酷刑“車裂”,即我們常說的五馬分屍。我們知道的商鞅,當他在彤地戰死之後,屍身就被運到咸陽車裂。不過此刑罰真正殘忍的地方,還是在活人身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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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商鞅除了屍身被車裂,他的全家也都被殺,這就是所謂的“滅族”。一般來說,都是“滅三族”,即父族、母族、妻族。更為殘忍的便是“滅九族”,不過雖然我們常常在電視劇中聽到這個刑罰,但在歷史上,真正被誅九族的人少之又少。

而明朝的方孝孺,一直有說法稱他被“滅十族”。可此事在正史上,並沒有具體記載,只是民間流傳很廣。因此方孝孺是否真的被滅了十族,還有待商榷。可見有的刑罰雖然聽起來相當殘忍,但也不一定經常會用到。

除了車裂和滅族之外,周朝還有一個著名的刑罰,便是“宮刑”。都知道司馬遷就是在受了宮刑之後,才寫出了《史記》。因此他在《報任少卿書》中,才會描述自己:“身直為閨閣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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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刑罰的發展

秦漢到明清時期,主要是古代刑罰的發展階段,尤其是明清時期。古代大部分酷刑,都在明清時期得到加工。因此雖然有的酷刑並不是清朝發明的,但有時候我們在提到的時候,也會不自覺加上“滿清”二字,便有了滿清十大酷刑之說。

其實要說古代的酷刑,在各朝代有何不同,主要還是看當時的統治者是誰。比如西漢文帝劉恆,他是一個比較寬仁的統治者,他覺得很多刑罰都過於殘忍,因此廢除了肉刑、墨刑、劓刑等等,僅保留了宮刑。

再比如說東吳末代皇帝孫皓,他前期施行仁政,後期卻變得昏庸暴虐,暴虐程度震驚華夏,就連晉武帝都感到惶怖。於是,有一次他認為大臣對他無禮,便下令將其臉皮剝落,使這種做法形成一種刑罰。

明朝時期,官員的俸祿相當少,也就導致貪汙受賄嚴重。朱元璋為了打擊貪官,就發明一種“剝(bāo)皮楦(xuàn)草”的刑罰。即將人皮完整剝下來,做成袋狀,在裡面填充稻草後懸掛示眾,以此來警告繼任官員,切勿貪贓枉法。

古代十大酷刑,主要指的是什麼,各朝代有何不同

其實古代刑罰的殘忍,主要在於折磨受刑人的心理。比如車裂,當將人真正撕開的時候,受刑者已經不會覺得有什麼痛苦了,反而是正在慢慢拉扯的時候,那種心情想想都覺得恐怖。所以比較起來,受刑者寧願自縊或是鴆毒,一來可以留個全屍,二來相對死得痛快些。

雖然古代這些刑罰,主要是針對犯罪之人,為了起到震懾作用,希望減少犯罪率。可這些酷刑的出現,十足體現了封建社會的背景,以及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地位的殘忍本性。好在隨著社會的發展,這些殘忍的刑罰已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更為人性化的刑罰。

(參考文獻《尚書·舜典》《明史》《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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