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設立的“內閣”,被後世皇帝唱歪了經

朱元璋在1368年於南京稱帝,建立明朝之後,為了加強皇權,穩固統治,藉助胡惟庸一案,於洪武十三年,也就是1380年,廢除了中書省,罷免了宰相一職,將君權和相權集於一身,成為中國古代歷史上權力最大的皇帝之一。同時,朱元璋還改革了中央和地方的官制,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同時組建了錦衣衛等特務組織,加強了對各級官僚的監視和控制。經過這一番的苦心經營,朱元璋認為自己創立的這套統治辦法達到了極致,非常完美,日後自己的子孫只要照著辦,就能保證朱家的天下萬無一失。因此,他立下祖訓,嚴厲告誡以後的君臣,“往後的皇帝,不許再設定丞相,臣下有敢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還將該祖訓寫入《皇明祖訓條章》,要子孫後代世世遵循,不得更改。可是,朱元璋在兼任丞相職務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發現每天的事務太多了,他一個人根本忙不過來。於是他在洪武十三年,也就是公元1380九月十九日,先是設立了四輔官,即春夏秋冬四官,幫助他處理政務。以儒士王本、杜佑、龔斆為春官,杜斆、趙民望、吳源為夏官;秋、冬官由春、夏官兼任。這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朱元璋發現還是有點忙不過來,於是在洪武十五年,也就是1382年,他乾脆撤掉四輔官,仿照宋朝制度,設定華蓋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和東閣等殿閣大學士,以禮部尚書邵質、檢討吳伯宗、翰林學士宋訥、典籍吳沉分別為殿閣大學士。這樣一來,人員和機構規模擴大了,他的勞動強度也能減輕了。按照朱元璋最初的設想,這些殿閣大學士只是幫助皇帝閱讀奏章,處理和起草文書,備為顧問而已,也就是相當於皇帝的私人秘書。在處理國家事務的時候,這些人只有參謀權,最後決定權還是在皇帝自己的手裡面。不過考慮到這個位置比較敏感,搞不好還是容易出問題。朱元璋又採取以小制大的策略,最初所選的殿閣大學士基本上都是以品級較低的編修、檢討、講讀之官充任,進一步限制住了內閣成員的權利和地位。因為這些人基本上都是在翰林院任職,所以內閣大學士的組織關係以後也就都落在了翰林院之中。內閣制在朱元璋的時代,運作的還是不錯,沒有出什麼問題。等到了明成祖朱棣的時候,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御駕親征北面草原的元朝殘餘勢力,不能真正意義上的總攬政事,於是他就開始讓殿閣大學士參與機務。不過這時候,閣臣雖能參與機務,但品級還是低微,而且沒有屬官,不能壓制其它機構。漸漸地,後面的皇帝有樣學樣,殿閣大學士的品級也越來越高,實權越來越大,逐漸成為有實無名的宰相。因為這些人在內廷辦事,常侍於天子於殿閣之下,人們避免宰相之名就稱之為“內閣”。等到了仁宗、宣宗的當朝時期,以尚書入閣兼大學士。這時候的閣臣品位尊崇,接近皇帝,裁決機宜,其權勢之重,宛若漢唐的宰輔,只是不居丞相之名而已。往後閣臣又分首輔、次輔,兩者權勢迥然不同,次輔對於首輔,唯唯諾諾而已。迨至世宗,也就是嘉靖皇帝時期的中葉,內閣的權力更是超越明代前期,夏言、嚴嵩先後居首輔地位,專權用事,壓制百官,赫然成為真宰相,朱元璋的立法宗旨便被破壞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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