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客”是一個特殊階層,也是中古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以宗族、鄉黨為紐帶的社會中,對族裡而言,外姓是客;對鄉里而言,外鄉是客。實際上是指在本地沒有根基的外來者,因此“客”往往不得不依附於地方強宗,以求託庇。

客的具體屬性,與其字首有關。

“賓客”泛指存在人身依附關係的隸屬群體。

“上客”通常擁有一定的資望地位,是地方豪族的禮賓。

“談客”利用口舌才華,充當軍閥之間的遊說者。

“奴客”則更加寬泛,隨著任務的變化,而被冠以“部曲”、“田客”、“復客”乃至“盜賊”等名稱,有時甚至會被直接簡稱為“奴”。

本文想就三國時代的奴客,談談這個特殊階層的地位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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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奴客的前世今生

所謂“奴客”,顧名思義,即“具備了奴隸色彩的賓客”。他們不具備人身自由,屬於主子的私產,在某種程度上與牲口無異。

在兩漢時代,由於奴客自身的“財產屬性”,因此往往需要被長期豢養,不得隨意拋棄。然而實際執行時,又是另一幅面貌。

比如豪族大姓往往利用“朝廷下令釋放奴婢”的機會,將年輕力壯的奴客留下,將年邁無用的奴客轟走,美其名曰“還你自由”,實際是令其自生自滅。

這與現代資本家裁員,卻謊稱“為社會輸送人才”有異曲同工之妙。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漢書 哀帝紀》

諸官奴婢十萬餘人戲遊亡事,稅良民以給之,歲費五六鉅萬,宜免為庶人。——《漢書 貢禹傳》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奴客”的稱謂,見於史冊較早,至少在西漢中期便已出現。關於“客”的卑微化,唐長孺曾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客和部曲》一文中有過詳述。

唐老曾注意到,奴客大抵都是缺乏教養的無賴,他們替主子“幹髒活,牟奸利”,乃至“作盜賊”。

(今陛下)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於北宮。——《漢書 五行志》

此處“票輕無誼”,即“剽輕無誼”,泛指亡命徒。看上去“客”的身份變化,似乎與他們的個人素質有關。

實際“客”的卑賤化,核心原因在於生活上依附於豪強,缺乏個人選擇的自由。

在地主豪族壟斷了生產資料的情況下,大部分缺乏受教育機會的底層群眾,因為生存艱難,被迫淪為權勢者的奴客。

在馬太效應(也叫二八效應)的作用下,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最終大量的失地農民與破產手工業者,便順理成章地淪為富室強宗的附庸。

同時,彼時的“丁稅”制度,也為奴客的誕生提供了肥沃土壤。丁稅即人頭稅,即無論個人財富多寡,都必須按人頭繳納賦稅。

在丁稅之外,百姓還要承擔沉重的徭役,而富戶不僅有著多樣的避役手段,甚至可以透過個人權勢,庇廕田莊內的奴客,使之不服徭役。

比如《魏書 司馬芝傳》記載,司馬芝出任菅縣縣長時,轄區內的豪族劉節“舊族豪俠,賓客千餘家”,多年來從未接受官府的徵役。

司馬芝想徵調劉節手下的賓客服役,也遭到斷然拒絕。

郡主簿劉節,舊族豪俠,賓客千餘家,出為盜賊,入亂吏治。頃之,(司馬)芝差(劉)節客王同等為兵,掾史據白:“(劉)節家(賓客)前後未嘗給繇(指兵役徭役)。”——《魏書 司馬芝傳》

按兩漢制度,縣滿萬戶設縣令,不滿萬戶設縣長。可知菅縣的戶數不滿一萬。

劉節不過是條籍籍無名的地頭蛇,在這個不滿萬戶的小縣,卻能霸佔十分之一以上的丁壯人口(千餘家),足見彼時的貧富分化到了什麼地步。

《江表傳》則記載,豫章太守華歆,在任內想要徵發海昏縣的丁戶服役,但豪強“阻壁堅壘、斷絕道路”,於是“太守欲發調一人而不可得”。

鄱陽民帥別立宗部,阻兵守界,不受子魚(即華歆)所遣長吏……近自海昏有上繚壁(指塢堡),有五六千家相結聚作宗伍,惟輸租佈於郡耳,(太守)發召一人遂不可得。——《江表傳》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太守華歆,發召一人遂不可得

可見對於地方豪強而言,這些“奴客”就是自己的私產。為了保護私有財產,他們是很樂意同官府掰掰手腕的。

所謂“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雖然是近代的舶來品,但至少在兩漢三國時代,勤勞智慧的中國人,便透過實際行動,踐行了這句名言。

② 從奴客到部曲

在不同的社會環境下,奴客可以有多種身份變化。

從糜竺與陳登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奴客身份的變化途徑之一,便是從“奴隸”到“私兵”。

(1)糜竺

建安元年(196)劉備與袁術大戰于徐州廣陵郡淮陰縣,史稱“爭盟淮隅”。結果袁術勾引呂布,偷襲劉備老巢下邳,備軍大潰,逃至廣陵海西縣。

在呂布、袁術聯軍的沉重打擊下,劉備斷糧,軍隊“窮餓侵逼,自相啖食”,命在旦夕。

(劉)備軍在廣陵,飢餓困敗,吏士大小自相啖食,窮餓侵逼。——《英雄記》

千鈞一髮之際,東海大商人糜竺,帶著天使投資從天而降,“貢獻二千奴客,金銀貨幣”。劉備賴此復振,逃出生天。

先主轉軍廣陵海西,(糜)竺於是進妹於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於時困匱,賴此復振。——《蜀書 糜竺傳》

糜竺貢獻的金銀貨幣,無疑充作軍費;而二千奴客,則是充作部曲。

所謂“部曲”,即“部”和“曲”,本身是軍隊建制單位,但在漢末魏晉時代,等同於私兵。部曲只聽命於直系長官,無法越級指揮;他們只知有上司,而不知有皇帝。

糜氏家族是海東鉅富,“僮客萬人,貲產鉅億”。所謂僮客,實際在此等同於奴客。

糜竺字子仲,東海朐人也。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產鉅億。——《蜀書 糜竺傳》

換言之,在糜竺麾下的萬餘奴客中,有至少二千人,可以直接轉化為部曲,丁壯比例大約佔據了五分之一,不可謂不高。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糜竺貢獻奴客二千

不難看出,有相當比例的“部曲”本身便是從“奴客”衍生而來,因此嚴格遵循主奴關係,具備強烈的人身依附色彩。

(2)陳登

再比如陳登,下邳豪族,世吏二千石。其祖父是太尉陳球,父親是沛相陳珪,叔父是揚州刺史陳瑀,烜赫一時。

興平元年(194)陶謙死,陳登邀請好友劉備出任徐州刺史,劉備擔心威不服眾,陳登卻笑稱“願為使君招募十萬甲兵”。

“十萬”無疑是虛指,但也能看出陳氏蓄養了大量奴客。

(陳)登曰:“公路(指袁術)驕豪,非治亂之主。今欲為(劉)使君合步騎十萬,上可以匡主濟民,成五霸之業。”——《蜀書 先主傳》

呂布敗亡前夜(199),曹操、劉備合兵進攻徐州,彼時身為廣陵太守的陳登,也從南方進發,協助聯軍圍剿呂布。

《先賢行狀》記載陳登“率郡兵為曹公先驅”。所謂的郡兵,即指陳氏在廣陵與下邳兩郡的部曲。

太祖到下邳,(陳)登率郡兵,為(曹)軍先驅。——《先賢行狀》

呂布覆滅後,陳登因功受封“伏波將軍”,可見其麾下部曲,在戰鬥中無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陳登隨著勢力膨脹,甚至“有吞滅江南之志”,即渡江攻殺孫策。可見下邳陳氏的奴客質量,很明顯強於東海糜氏。

(呂)布既伏誅,(陳)登以功加拜伏波將軍,甚得江、淮間歡心,於是有吞滅江南之志。——《先賢行狀》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今欲為劉使君,合步騎十萬

從上述案例中,不難看出,豪族大姓能夠把持地方話語權,在很大程度上便是因為掌握了丁壯力量。

豪強們平日裡利用奴客在田莊中從事勞作,為自己賺取血汗利潤,遇到亂世便立刻化身為宗帥頭子,將手下的狗腿子們武裝起來,割據自保。

類似案例在《三國志》中多不勝數,諸如李通、衛臻、諸夏侯曹氏等地方豪霸,均蓄養大量奴客——和平年代用作勞力,戰亂時期便充當部曲,四處征伐。

南方的“山越”、“宗部”、“賨人”指代的也是類似群體。山越即長江以南的避役百姓,賨人即巴蜀地區的板盾蠻,宗部相對泛指。

當然,如果奴客首領(部曲帥)沒有接受地方軍閥的招安,那他們往往會被冠以“盜賊”的稱謂。

即使在相對太平的時節,許多披著官服的惡匪,也會指示手下的奴客從事劫掠活動。

比如曹洪、劉勳是曹魏勳臣,卻“貴寵驕豪,放縱賓客在郡界數犯法”。

徵虜將軍劉勳,貴寵驕豪,又(司馬)芝故郡將,賓客子弟在(郡)界,數犯法。——《魏書 司馬芝傳》

時曹洪宗室親貴,有賓客在(許縣)界,數犯法。——《魏書 滿寵傳》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曹洪有賓客在郡界,數犯法

此處的“賓客”,即奴客部曲;“在郡界犯法”,則隱喻其從事強盜活動。

比如初平四年(193)陰平守將張闓在兗州、徐州郡界截殺曹嵩,便被記載為“殺之於郡界”。

徐州牧陶謙素怨(曹)嵩子(曹)操數擊之,乃使輕騎追嵩、德,並殺之於郡界。——《後漢書 應劭傳》

這種“亦官亦匪”的行徑,在西晉時期依然數見不鮮,比如荊州刺史石崇,便指使奴客部曲洗劫過路商隊,因此富可敵國(見《晉書 石崇傳》)。

③ 從奴客到田客

大多數奴客,平日的身份是田客。

奴客雖然可以充作部曲,但以性別而論,奴客群體往往有男有女;以年齡而論,奴客群體又老少兼雜。因此能夠服役的丁壯,比例不會太高。

舉例來說,許褚青年時曾南下汝南,組織流民武裝,替地主老爺們守衛塢堡,而塢堡中的人戶,便兼雜男女。

漢末,(許褚)聚少年及宗族數千家,共堅壁以禦寇。時汝南葛陂賊萬餘人攻褚壁,褚眾少,不敵,力戰疲極。兵矢盡,乃令壁中男女,聚治石如杅鬥者置四隅。——《魏書 許褚傳》

再比如上節提到的糜竺,其萬餘奴客中,能夠充當軍人的,也不過僅有二千,約五分之一的比例;這還是在“四戰之地”徐州境內。如果在相對和平的地區,奴客當中的丁壯比例應該還會進一步下降。

換言之,大多數奴客,其實無法成為部曲,而需要在主人的莊園中從事農業與手工業生產。

比如糜竺麾下的“萬餘奴客”,平日裡一定是在糜家的血汗工廠裡辛勤勞作,不可能坐吃山空;否則糜竺就算坐擁金山,也喂不飽這一萬多張嘴。

(1)田客

在曹魏的屯田制度中,大抵分為三類。一類是軍屯、一類是士家屯、還有一類是民屯。

“士家“與“士族”無關,此處計程車,專制士兵。換言之,士家屯田與軍屯有相似之處,他們不僅承擔著屯田任務,也在輪崗時負擔著作戰任務。

民屯免除徭役,屯客專事生產,但按照曹魏徵收的比例(5-6成)來看,交足官家的份額之後,剩餘口糧也僅能保證自己不被餓死而已。

更可怕的是,屯客如果自家無牛,而借用官牛,那受剝削的程度也便更重。

注:自持耕牛的分成比例為“官五民五”,借用官牛的分成比例為“官六民四”,這個比例在晉初分別上升至“官七民三”與“官八民二”。

舊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施行來久,眾心安之。今一朝減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晉書 傅玄傳》

《魏書》中記載了大量屯客逃亡的案例,可見對屯客而言,所謂的“人身自由”是根本不存在的,他們實際是充當著稼穡工具,被牢牢束縛在轄區之內。

屯田客呂並自稱將軍,聚黨據陳倉。——《魏書 趙儼傳》

是時新募民開屯田,民不樂,多逃亡。——《魏書 袁渙傳》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屯民不樂,多逃亡

無論是軍屯、士家屯還是民屯,屯客的實際地位,與其說是佃戶,不如說是農奴,在魏晉語境下,便是所謂的奴客。

(2)復客

奴客既然是官家的私有財物,那自然可以被隨意賞賜。魏、吳的國志中有大量“賞賜田客”的記載。

這種被朝廷賞賜給大臣的奴客,被稱作“復客”。

(潘)璋妻居建業,賜田宅,復客五十家。——《吳書 潘璋傳》

復客是一種擁有特權的奴客,他們不受徭役徵召,也不向官府納稅,可以專心從事生產。但需要特別注意,復客的特權,受益者實際不在自己,而在家主。

復客可以免除官府的徭役,卻不能免除自身的沉重工作。他們雖然不替官府勞作,卻需要替自己的主人勞作。說得直白一些,復客制度的受益者,實際是復客的主人,而不是復客自己。

三國後期,隨著天下的逐漸統一,屯田制度日趨瓦解,復客被賞賜給大臣的相關記載也逐漸增多。

然而在奴客群體中,復客畢竟是極少數,因為這意味著朝廷讓渡自己的權力,減少自己的稅基。

因此,在魏蜀吳三國中(尤其是魏吳),有大量的大臣名勳,依然“私蓄奴客”,他們把莊園內一切奴客,都看作是復客,完全不接受朝廷的徭役徵召。

舉例來說,東吳大將程普、周瑜,便在自己的莊園內私蓄奴客,這些奴客既不造冊呈報,也不替孫氏服役。

孫權對此,只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不得不加以安撫,釋出敕令,稱“關於將軍程普、周瑜家的人客問題,以後不準再追究”。

後(孫權)著令曰:“故將軍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問。”——《吳書 周瑜傳》

盜賊、部曲與復客:論三國時代的奴客

故將軍周瑜、程普,其有人客,皆不得問

孫權口中的“人客”,說得其實就是逃避徭役的奴客。可見周、程兩家的私奴,實際上擁有了“復客”的地位,乃至國君都無可奈何。

因為復客只替家主勞作,而不承擔官府的徭役,因此一個政權中復客的基數越大,官府的力量便越小。中央與地方,君主與豪強,在這個問題上,其實存在著根本矛盾。

那蓄奴問題是否有得到解決呢?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魏晉政府三令五申,稱豪強權貴不得私募奴客,更不得拒服徭役,實際不過是一紙具文。

舉例來說,西晉咸寧四年(278),即司馬炎稱帝十餘年後,朝廷還在孜孜不倦地下詔,表示“豪勢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

敕戒郡國計吏、諸郡國守相令長,務盡地利,禁遊食商販。其休假者令與父兄同其勤勞,豪勢不得侵役寡弱,私相置名。——《晉書 食貨志》

“侵役寡弱”說的就是豪族蓄奴,而“私相置名”指的則是將奴客詭稱為復客,憑此拒服徭役。

可見直到西晉建立之後,“豪族蓄奴問題”都沒有任何改善跡象。

其實司馬氏在嬗代過程中,曾經多次將魏朝的田產、奴客賜予大臣名勳,記載甚多,出處非一。

不難看出,在奴客問題上,司馬家族自己的屁股都是歪的,自然也無力要求其他人做表率。

④ 小結

奴客問題的根源,其實在於土地私有制度,以及狹窄的上升渠道。

在出仕名額被地方大族壟斷的社會背景下,缺乏背景的普通人,其晉升途徑被基本堵死,社會階層也完全固化,因此抵禦風險的能力也特別差。很多窮困潦倒的人,甚至會自發“投充”,即賣身為奴。

與之相對,佔有生產資料的富室強宗,天然處於統治地位。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兼併的發起,最終大量的自耕農與中小手工業者徹底破產,淪為強宗豪右的門客。

當然,這群走投無路的破產者,名為賓客,實是奴婢,“奴客”的稱謂,名副其實。

雖然在制度層面,兩漢魏晉的統治者們,都曾假惺惺地制訂過“保障奴客權利”的條款,實際是掩耳盜鈴,一紙空文。

比如河內太守王匡,為了增強自己的統治權威,將河內大姓常氏抓走考掠,理由是“常氏毆打奴客,觸犯法律”。

可見在兩漢的法律中,家主不能毫無理由地傷害奴客。

(河內)太守王匡……考責錢穀贖罪,稽遲則夷滅宗族,以崇威嚴。(常)林叔父,撾客,為諸生所白,(王)匡怒,收治。——《魏書 常林傳》

但王匡的行為換來了什麼呢?換來了河內大姓的極端仇視,換來了屬下的離心離德,他們甚至認為王匡“無恩德,任失其人,覆亡將至”。

(王匡)苟無恩德,任失其人,覆亡將至,何暇匡翼朝廷,崇立功名乎?——《魏書 常林傳》

從另一方面看,王匡自己便出身兗州豪族,他又哪裡會真心同情百姓甚至奴婢呢?他只不過是隨意尋個藉口,殺人立威罷了。

嘴上都是主義,心裡全是生意。如是而已。

我是胖咪,漫談歷史趣聞,專注三國史。從史海沉鉤中的蛛絲馬跡、吉光片羽,來剖析展開背後隱藏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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