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縣原縣長王義民案情公佈,曾向本地企業索要賓士車!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佈了

王義民

受賄案起訴書,王義民被控受賄2200餘萬元,其中一房企老闆曾行賄1000萬元。公開資料顯示,1961出生的王義民是河北淶源人,初中文化程度,曾任雄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曲陽縣委書記,2011年8月出任淶水縣委書記。

雄縣原縣長王義民案情公佈,曾向本地企業索要賓士車!

2019年10月,王義民在淶水縣委書記任上被查,4個月後被雙開。河北省紀委監委通報指出,王義民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鉅額財物。

經依法審查查明:

2008年3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雄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曲陽縣縣委書記、淶水縣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高某某、侯某某等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86。061萬元。具體事實如下:

1。 2011年9月至2019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淶水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龐某某的請託,為該公司開發的天鵝湖旅遊綜合開發專案建設、增加建設用地指標、撥付徵地拆遷補償款事項提供幫助。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王義民以借為名先後15次在張石高速淶水入口、淶水縣委辦公室等地收受龐某某給予的人民幣550萬元、50萬美元,共計摺合人民幣856。261萬元。

2。 2011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請託,為該公司投資的曲陽縣教育城專案徵地、加快審批提供幫助。2011年上半年,王義民在北京市東四環附近收受李某某給予的人民幣1000萬元。

3。 2010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河北某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理劉某某的請託,為劉某某公司參與開發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專案進行提供幫助。2010年下半年,王義民在曲陽縣委辦公室收受劉某某給予的人民幣100萬元。

4。2008年3月,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雄縣縣委副書記、縣長職務上的便利,向轄區內企業河北某某膠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某索要賓士越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79。8萬元。

5。 2010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曲陽縣某某醫院法定代表人王某甲的請託,為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陽光家園小區專案解決土地證與實際佔地不符問題提供幫助。2010年6月,王義民在曲陽縣委辦公室收受王某甲給予的存有3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一張。

6。 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淶水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淶水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的請託,為該公司開發的“一渡龍灣”專案推進提供幫助。2013年2月和2014年1月,王義民先後兩次在保定市高開區電谷賓館停車場、北京西客站附近羊坊店路收受陳某某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0萬元。

7。 2010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曲陽縣許某某的請託,承諾為其工作安排提供幫助。2010年9月,王義民在曲陽縣委辦公室收受許某某給予的存有2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一張。

8。 2011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時任曲陽縣政法委副書記兼公安局黨委委員高某某的請託,為其職務調整提供幫助。2011年6月,王義民在曲陽縣委辦公室收受高某某給予的人民幣80萬元。

9。 2009年上半年,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時任曲陽縣齊村鄉黨委書記侯某某的請託,為其職務調整提供幫助。2009年元旦前,王義民在曲陽縣武裝部其宿舍內收受侯某某給予的存有8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一張。

10。 2011年4月,被告人王義民利用擔任河北省曲陽縣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時任曲陽縣科技局局長牛某某的請託,為其職務調整提供幫助。2010年6月,王義民在曲陽縣委辦公室收受牛某某給予的存有2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卡一張。

記者注意到,王義民的斂財渠道主要來自房企老闆,最高的一筆受賄高達1000萬元。起訴書顯示,2011年,時任曲陽縣委書記的王義民接受河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請託,為該公司投資的曲陽縣教育城專案徵地、加快審批提供幫助。2011年上半年,王義民收受李某某給予的人民幣1000萬元。

而在淶水縣委書記任上,王義民曾兩次因土地問題被處分。

2016年8月,國土資源部通報6起土地違法案件處理結果,其中一起是淶水縣委縣政府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案。通報提到,淶水縣委縣政府違法徵收土地2061。84畝。“目前已將違法徵收的土地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給予淶水縣委書記王義民黨內警告處分,縣委原副書記、縣長於舒心行政記過處分。”

這次通報過後不到三年,王義民又栽在了土地問題上。2019年2月,淶水縣違建別墅問題被曝光。此後,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石家莊市鹿泉區和保定市部分縣(區)專案違法建設、違規收儲土地問題的通報》。

通報指出,保定市淶水縣“華銀天鵝湖”專案是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沒有城鄉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情況下實施的違法違規專案,主要存在違法違規供地、違法佔地、超規劃建設、違規審批等問題。

王義民因此第二次受到處分。通報提到,王義民任職以來,縣委、縣政府及縣相關部門對“華銀天鵝湖”專案存在的違法佔地、違法建設、違規銷售、生態風險等問題長期失察失管,在國內、省內一些地方違法建設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發生後,未及時組織全面排查,未對該專案進行有效制止和查處,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正是在天鵝湖專案上,王義民收受了鉅額賄賂。

起訴書顯示,2011年9月至2019年,王義民接受河北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龐某某的請託,為該公司開發的天鵝湖旅遊綜合開發專案建設、增加建設用地指標、撥付徵地拆遷補償款事項提供幫助。2012年11月至2014年12月,王義民以借為名,先後15次收受龐某某給予的人民幣550萬元、50萬美元,共計摺合人民幣856。261萬元。

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通報後僅過了5個月,王義民即被官宣落馬。

記者注意到,王義民第一次因土地問題被處分時,與他一同受到處分的原縣長於舒心已調任保定市水利局局長,接棒於舒心出任淶水縣縣長的是朱明新。朱明新於2011年2月調任淶水縣委副書記,朱明新與王義民共事長達8年,其中搭班子近5年時間。

2020年8月13日,保定市紀委監委通報:淶水縣委副書記、縣長朱明新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朱明新投案距他的老搭檔被查還不到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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