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女人”這事,男人都想成為“魯迅”,可多數活成了“胡適”!

“少不讀魯迅,老不讀胡適”。人們總喜歡將魯迅和胡適放在一起進行比較,不可否認,二人都是民國大師級的人物,在文壇的地位舉足輕重,可要討論二人在文化史上的地位孰高孰低,這個命題未免過於宏大。但是,若從他們的生活上來觀察,倒是很容易看出區別。

比如,在對待“女人”這個問題上,二者的表現就截然不同。

關於“女人”這事,男人都想成為“魯迅”,可多數活成了“胡適”!

魯迅先生的原配妻子叫朱安,雖是明媒正娶的老婆,但二人只是名義上的夫妻。朱安在周家過了一輩子,一直任勞任怨地伺候婆婆,與魯迅並無夫妻之實。這一點眾所周知,魯迅先生也沒有遮掩迴避,只是常常向自己的學生解釋,

包辦婚姻是不算數的。

在這些學生中,有一名叫許廣平的,後來成了魯迅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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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魯迅一樣,胡適也沒逃出包辦婚姻的下場,儘管他反對這種陋習,最後還是拗不過家裡的老太太,娶了原配江冬秀。胡適作為那個時代的新派一號人物,這段婚姻屬實有點諷刺。和魯迅先生不同的是,胡適不愛江冬秀,卻讓她生了2個孩子。

用現在人的觀點來看,誰更花心呢?也許有人認為是魯迅,他疏遠原配,卻娶了女學生。

其實不然,魯迅先生對自己的婚姻更加堅定,他一生只愛許廣平一人,再也沒有別的感情。

朱安雖是原配,日子過得有些悲涼,可對魯迅而言,這是強加在他頭上的婚姻。不愛,就堅決不碰,你可以說他“絕情”,但絕不能說他花心。

關於“女人”這事,男人都想成為“魯迅”,可多數活成了“胡適”!

胡適就不同了,家裡有個江冬秀,還時常拈花惹草,在外面至少有五個情人。比如,他婚禮上的伴娘——表妹曹誠英,二人相差11歲,甚至一度纏綿有了愛情結晶;在美國,一位叫韋蓮司的女子為其終生不嫁,胡適多次去美國與她會面同居;還有民國才女徐芳,兩人曾“同在上海找到了快樂!”

關於“女人”這事,男人都想成為“魯迅”,可多數活成了“胡適”!

在感情上,魯迅是傳統、拘謹而又堅定的,對許廣平的愛情忠貞不二;胡適是現代、開放而又多情的,雖然一生只娶一妻,卻跟不少女人保持著曖昧關係。

相比之下,魯迅先生顯然要專情許多,他唯一的錯誤就是跟朱安結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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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一百多年,魯迅、胡適都是中國優秀男人的典範,但對現在人而言,想成為“魯迅”就太難了。原因很簡單,當今社會誘惑太多,又偏偏是個高度社交型社會,男人一輩子會碰到很多女人,想做到魯迅先生那般專情,沒點定力絕非易事,所以大多數人都活成了“胡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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