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15歲靠“三寸金蓮”嫁豪門,每次洗腳疼痛難忍,89年只給丈夫看
中國是四大文明古國之一,也是唯一沒有出現過文化斷層的文明,但中國也是經受不少戰亂,其中五胡之亂,險些讓五千年的文明遭滅頂之災,不過千年傳承終究還是沒有斷掉,這也是由於中國文明在相容並存當中發展。
在這五千年文明發展當中,也是誕生了許多優良傳統,比如說為紀念屈原的端午節、賽龍舟、吃粽子或中秋賞月,但同樣在歷史上也是出現了不少的陋習,距離我們最近的就是纏足了,現在老一輩當中,依舊還能夠看到纏足。
根據《纏足史》考證,纏足的風俗開始於北宋和南宋之間,至於如何發展起來,是因為宋明理學的推動,從而改變了人的審美觀,自古以來就有“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的說法,纏足的觀念也是誕生在上層社會。
《宋史·五行志》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由此可見,在宋朝官僚當中就已經開始出現纏足,蘇軾也在《菩薩蠻·詠足》當中將女子的小腳稱為“宮樣”,曹元寵也將小腳稱為“官樣兒”。
不過宋代裹小腳只限於官僚,並沒有在民間發展起來,元代並不禁止漢人纏足,明代開始進入纏足的興盛期,對裹腳的形狀也有一些要求,甚至出現了“三寸金蓮”的說法,要求要將腳彎曲,裹成角黍形狀,但根據史料記載,明代不裹腳者還是佔據大多數。
清代才算真正的裹腳盛行,但清朝一開始是禁止纏足的,崇德三年(公元1638),清太宗皇太極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順治十七年,規定有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可女子並不同意,裹腳之風還是盛行,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不在禁止,當時只有北方人裹腳,南方是不裹的,但清朝為了加強統治,就規定女子都要裹腳。裹腳之風,一直延續到了清亡。
1912年3月13,孫中山先生頒佈《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纏足才開始逐漸退出歷史舞臺,但裹腳延續了幾百年,一朝一夕是難以剔除的,民國時期的一位劉娘就是最好的例子。
劉娘從小就裹出了“三寸金蓮”由於長相不錯,15歲嫁到了一個大戶人家王家,自從嫁入了王家之後,劉娘就過上了貴妃一樣的生活,由於三寸金蓮的存在,她幾乎沒幹過什麼重活,平常閒來無事就打掃一下房子。
就算出門都是坐轎子,劉娘也給王家生了3個男丁,這讓她在王家更受尊敬,不過劉娘每次洗腳都會躲在房間裡面,因為小腳不能給別人看,外人看了就等於失去了貞潔,如今89年來,劉娘都一直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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