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門混混譜上最小的一個混混,就連縣太爺也敬他三分

英雄有號,混混有譜。今日且聽大獅繼續為各位講述津門混混那些事兒。儘管混混這個詞兒在現代不是什麼好詞,但在老年間的著作之中,提起混混,多是將其讚美的。話說在清末光緒時期,天津衛出了件可大可小的事兒,嘛事兒?兩撥混混打架。有人問了,混混打架有嘛好說的,不就是你打我、我打你,“武打”不行來“文打”,再不行就大頭朝下下油鍋,還能有嘛?要真沒嘛兒我也就不白話了,您有所不知,自打天津衛有混混那天開始,這算是混混有譜以來打的最大估摸的一場架,當時不但驚動了天津縣(天津衙門,俗稱天津縣),就連李鴻章大人都知道了此事,要求天津縣務必正法幾個首犯以儆效尤。

津門混混譜上最小的一個混混,就連縣太爺也敬他三分

清末舊照此次打架,雙方各自出動三百餘人,長槍短刀、攮子斧把、就連秤砣都用上了。一連三天,雙方你來我往廝殺一處,真可謂昏天暗地、日月無光。要說起來,這事兒不過是因為一件小事而起。為了說得清楚,咱以“黑”、“紅”二字來代表兩方。某日,黑方的一個混混拿著個鳥籠子在侯家後溜達,結果遇到紅方一個混混。兩人認識,於是當街盤道,紅方那位覺得黑方那位手中的鳥籠子不錯,就有心跟他要,但不是白要,說好過個三五天擺上酒席請對方吃喝。要說這事兒也怨黑方那位,你不願意就說不願意的,可這人嘴不好,瞧不起紅方那位,認為他說話滿嘴跑火車純粹瞎白話,目的就為訛他鳥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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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舊照黑方這位說話帶刺兒,結果惹怒紅方那位。盛怒之下,一把奪過鳥籠子,朝地上一摔,而後重重踩了一腳。這下可好,鳥籠踩爛了,裡面那隻長線畫眉也跟著倒黴,被一腳踩死。這一來黑方那位不幹了,依照天津衛的規矩,踩碎鳥籠摔死鳥,這都是要跟對方叫板玩命的架勢。於是乎,兩人當街動手鬥在一處。混混打架不能認輸服軟,要不然就算“栽面兒了”,兩人頭破血流,仍不肯善罷甘休。恰逢有個袍帶混混兒打此經過,將二人拉開,讓其各自回鍋夥,不許再爭鬥,這事他給平息。津門規矩,袍帶混混兒一出面,兩方過節再大也必須馬上動手,誰敢再動手,那就是不尊重混混界的老前輩,會被視為欺師滅祖之輩。這位袍帶混混兒也確實說話算數,轉天將兩家的頭頭(俗稱寨主,其實根本沒有山寨,就掛個名兒而已。)還有打架的兩位約到飯館子,由他做個和事佬,要求雙方各自熄火,紅方賠償黑方一筆錢,就當賠他鳥兒和鳥籠子,而後各自再擺上幾桌酒席請對方鍋伙中的混混吃喝,這事就算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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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舊照雙方當即拍板,這事兒就這麼定了。於是乎,雙方鍋伙各自掏錢,在北門外擺了十幾桌羊肉席,雙方兄弟在此吃肉喝酒,權當化解矛盾,日後見面還是朋友。哪曾想酒沒好酒、宴沒好宴,這些小子都心懷鬼胎而來,褲管袖口都藏著斧把攮子呢。他們都不服氣,認為這事兒就這麼了結了,實在太栽面兒。酒席之上,表面稱兄道弟,實質話語之間都帶著刺兒,專挑對方不愛聽的講。說著說著,言語越發激烈,就在劍拔弩張之際,有人喊了一聲“都愣著幹嘛兒,打傢伙啊。”話音未落,就見兩邊抄起桌上碗碟朝著對方就“砍”。這個“砍”是丟、投擲的意思,天津衛管扔磚頭子叫“砍磚頭子”,扔碗碟自然也叫“砍碗碟”。瓷器兒打在頭上臉上還有個好,登時就有人頭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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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舊照這一架打的實在熱鬧,雙方焦灼在一起,各自朝著對方下狠手,以往天津衛的規矩,混混打架只准打傷,不準打死。估計是喝了酒的緣故,這套遵循百年的規矩竟然沒人遵從了,最終雙方各自死傷三五兄弟才暫且罷兵。這不算完,雙方約好,明天還是老地方,各自碼人頭,到時候接著幹。回去之後,各自碼人。凡是“參戰”的混混,每人家中一袋白麵,若是死傷,家人由鍋伙撫養。轉過天來,雙方拉著大隊人馬重回北門外,黑方三百餘人,紅方人數少點,但差不多也有三百來號。領頭寨主見面之後,先打個照面兒,三言兩語之後,各自迴歸本陣,一聲招呼“上”,緊接著廝殺聲震,天昏地暗,日月無光,血肉橫飛。打了一個多時辰之後,雙方寨主開始叫停,也不管勝負,各自把自己死傷的兄弟抬回去,約定轉天繼續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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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衛的混混打架也忒是奇葩,打的時候玩命,只要一叫停,立馬就停手,絕對沒人再動一下手。有時候雙方還跟朋友賽的互相開個玩笑,但轉過天來再動手之時,立馬就變成仇家。這還不算奇葩,更奇葩的是把受傷的人抬走之後,還有人負責清掃地面,有血的地方用土掩埋或用水沖洗,打壞附近住戶的門窗,問清價格之後,給予賠償。清掃完後,比沒打架之前還乾淨利索,你說這事兒多哏兒吧,真可謂天下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第三天雙方再次血拼,沒曾想驚動了李鴻章,李鴻章讓天津縣去平息此事,勢必要抓幾個首要人犯,給點顏色看看。縣老爺立即派“老架兒”(專門負責彈壓地面的兵丁)去抓,老架兒跟混混都熟,到了之後,說明自己來的目的,讓雙方各找五條好漢“頂鍋”,自己好交差。所有人都要當好漢,都表示自己願意跟著老架兒去過堂。最終以抽籤決定,抽中的就跟著老架兒去公堂。對於混混來說,能抽到籤兒是自己的榮譽,這才足以說明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好漢爺,將來混混譜上就能留名,後世混混更會敬仰自己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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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頂鍋”好漢當中,有個叫張小卜的,這小子時年不過十幾歲,胳膊瘦得跟麻桿賽的。縣太爺一瞧他是個孩子,不忍心殺,勸他改過,只需在公文上按個手印保證不再犯,便放他回家。不料這小子當場咆哮公堂,把脖子一挺,胸脯一腆,要殺就殺,讓我改過?門都沒有!縣太爺固然很生氣,但依舊不忍心殺他,畢竟這是個孩子。但不殺他就這麼放了他,自己也沒有面子。於是讓人把張小卜栓在公衙外面的柱子上,任其太陽暴曬,太爺有話:“你什麼時候決心改過,我什麼時候就放你下來。”哪曾想張小卜是個“擰種”,死活就是不肯求饒,愣是不吃不喝挺了三天。本來就瘦,一連三天暴曬,都快曬成肉乾了,依舊不說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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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第三天,突然大雨傾盆,這場大雨竟把快要死了的張小卜澆活了。這小子在雨水淋漓之中仰天大笑。有人不忍,就跪在衙門外,求縣太爺放了這孩子。縣太爺一見有人求情,又見老天爺都向著小混混,於是找個臺階,讓人把張小卜放了。鬆開張小卜之後,他也不謝恩,也不悲憤,而是一路唱歌,睥睨世界。縣太爺看著他瘦弱的背影在大雨之中搖搖晃晃朝著遠處走去,不禁感嘆。一個十幾歲的小混混都如此這般,津門混混的不怕死你就可以想見了。無獨有偶,到了民國年間,津門混混再次發生一場大幹戈,這一次的主角換成了津門大耍袁文會和王豐年,起因不過也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兒,結果雙方一直血戰了整整五天,最終袁文會拔了王豐年的旗,拆了他的鍋伙,徹底獨霸了南市三不管!陋文一篇,就此打住。津門混混這個系列講述不下四十期了,有褒有貶,愛看的認為這是老年間的江湖事兒,不愛看的認為這是糟粕文化。愛看不愛看我都歡迎,我左右不了別人的思維,因此我只管寫,至於怎麼評價就是各位的事兒了。喜歡大獅的文章,煩請關注,這樣您就可以每天看大獅寫的那些老年間的奇聞異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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