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給我弟30萬,不然就離婚”“離就離,你別後悔”
娶妻不娶扶弟魔,嫁人不嫁媽寶男,這是很多人的婚姻共識,畢竟這類人的想法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有些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很難去改變,相處久了反而會影響到婚姻質量,甚至讓彼此間的關係走向盡頭。
徐琳出生於小縣城,家境並不是很富裕,一開始,徐琳也享受過父母的寵溺和疼愛,但是自從弟弟出生後,父母就把重心放在弟弟身上了,雖然家裡談不上重男輕女,弟弟有的徐琳也會有,但大多時候父母確實比較偏心於弟弟,甚至還經常會跟徐琳說:
你是姐姐,以後有能力了就要多幫幫你弟弟。
時間長了,徐琳也把照顧弟弟當成是自己的責任,後來,徐琳上了大學,由於長相甜美,身材又好,性格平和,以至於身邊總是圍繞著不少異性,但徐琳全都拒絕了,因為母親告訴她:
女人只有嫁得好,婚後才會有幸福,才有足夠的能力幫襯孃家。
因此,徐琳也把金錢當作衡量愛情的標準,畢業後,徐琳留在城裡工作,賺來的錢也大部分寄回家裡了,直到後來她認識了振豪,振豪長相帥氣,兩個人站在一起可謂是郎才女貌,最重要的是振豪家境很好,又有能力,還有自己的公司,面對振豪的追求,徐琳沒有堅持多久就同意了。
半年後,兩個人開始了談婚論嫁,雖然振豪的父母有些反對,但拗不過振豪喜歡,後來徐琳還提出了彩禮40萬,房子加名等各種要求,振豪也一一滿足了。
踏入婚姻後,徐琳就辭掉了工作,過起隨心所欲的日子,振豪也沒有去多說什麼,反正家裡也不差徐琳那點工資,只要她開心就好,可徐琳的心卻始終在原生家庭上,半個月就要回次老家,每次都是大包小包的買東西回去,沒錢了就找振豪要。
一次兩次還好,但次數多了,公婆就有了意見,但徐琳仗著振豪的包容,依舊是我行我素,結婚三個月後,徐琳就給弟弟買了車,又以老家翻修為由,從振豪那裡拿了20萬回去,但振豪也明確表示,這是最後一次給錢了,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見到振豪不樂意了,徐琳也有了收斂,只不過暗地裡依舊是竭盡所能地對孃家進行扶貧,後來弟弟嫌棄工作辛苦,就想著創業,又把手伸向了徐琳,徐琳只好跟振豪說道:
老公,再給我弟一筆錢吧,這次只要30萬就好。
振豪一聽臉色不悅地回道:
給他錢就是浪費,吃不了苦又沒能力,你覺得他能做什麼?
徐琳自然聽不得振豪說弟弟的壞話,直接回道:
我不管,反而我弟要錢你就必須給,不然就離婚。
振豪一直以來的包容,讓徐琳產生了錯覺,她以為振豪離不開自己,只要用離婚來威脅,那丈夫就一定會妥協。
只不過徐琳沒想到的是,她說出口的離婚二字卻觸碰了振豪的底線,包容不是縱容,振豪確實很愛她,但徐琳把離婚輕易地掛在嘴上時,也徹底傷透了振豪的心,隨後直接回道:
離就離,你別後悔就行。
兩人一時衝動之下就把婚給離了,振豪還把30萬給了徐琳,讓她好自為之。
半年後,弟弟做生意失敗,家裡欠了一大筆錢,而徐琳自從離婚後就待在孃家裡,免不了被父母埋怨和指責,而享受過輕鬆的生活後,她也不願再去為了工作而奔波,反而開始一個勁的抱怨前夫狠心,甚至想著要找一個比振豪還要好的男人,不然就不結婚了。
有些人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到失去後才會幡然醒悟,人生貴在知足,若是在擁有時不懂得珍惜,只想著一味的索取和享受,那婚姻必定很難長久下去。
莎士比亞說過:愛情裡面要是摻雜了和它本身無關的算計,那就不是真的愛情。
確實如此,真心地愛一個人哪怕傾其所有也會心甘情願,但付出要看得到回報,要被珍惜和重視,否則付出再多都將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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