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要學會五個“認”

01

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說:“把活著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後一天。”

誰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但是我們都應該知道,下一秒還要好好活下去,不管有多難。

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說了,總要過好今天。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不僅要參透人生,還要看淡生死。

既然選擇了生,那就好好活著,哪怕活得不如狗,也是一種活法,比死去要強一萬倍。

人到中年,學會五個“認”——認輸、認慫、認時、認錯、認命。

全方位認識自己和周邊的環境,順著命運發展的方向,把每一天都當成重生,才會好命。

人到中年,要學會五個“認”

02

認輸:才會輸得起。

有一種人,總是輸不起,一直都要贏。

比方說,在同一條街上,有好幾家南雜店。為了爭奪生意,都使出了渾身解數。贏的一方,每天都眉開眼笑,輸的一方,耿耿於懷,透過惡劣的手段去算計贏的一方。

結局,就是“兩敗俱傷”。

人到中年,不和別人爭奪,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要看淡輸贏,不能輸不起。

一山不容二虎,這樣的道理,你必須明白。即便你有朝一日,在某個行業裡,站在了風口浪尖上,你也要主動認輸,不能一直佔據有利的位置。

學會做“第二名”,你雖然輸了,但是你會持久地發展下去,因為有第一名為你遮風擋雨。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你一直贏,那麼你終究會輸得很慘。常常認輸,也接受了輸掉的事實,你的心態會一直很好,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你從未真正輸過。

03

認慫:低頭也是智慧。

卡耐基說:“你有你的生命觀,我有我的生命觀,我不干涉你。只要我能,我就感化你。如果不能,那我就認命。”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你一定要別人贊同你,這是很為難的事情。

人到中年,上有老小有小,自己還有一堆的工作,你不認慫,你就處處都和別人爭執。

工作中,不知道低頭的人,反而處處被人打壓,也總是學不到經驗。

家庭裡,不知道低頭的人,難免會與家人爭執,吵鬧聲連綿起伏,誰都沒有好日子過。

學會認慫,無不裨益。

在愛人面前認慫,家庭會更加和諧;在上司面前認慫,給上司面子,自己也會獲得益處;在智者面前低頭,才能受到教誨;在愚昧的人面前認慫,不暴露自己的聰明,躲避別人的鋒芒……

有句諺語:“抬頭是稗子,低頭是稻穀。”

學會認慫的中年人,真正成熟了,人生沉甸甸的。

人到中年,要學會五個“認”

04

認時:識時務者為俊傑。

聰明的人,順勢而為;愚昧的人,不識時務。

比方說,你的面前有一座雪山,令人敬畏。你卻無知無畏,非得登上去不可,結果你費盡九牛二虎之力,也是徒勞。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是勇氣,但是不能盲目推崇。

一個人想要有所作為,就要認清形勢,擁有“趨勢判斷力”。風往哪邊來,你要是知道了,就可以借風飛翔;水要去哪裡,你恰好同路,你就可以順流而下。

三國時期,孔明借東風,贏了赤壁之戰。

人到中年,應該學習孔明,藉助周圍的人,擴大自己的實力;藉助好的平臺,展示自己的價值;藉助自己的積蓄,實現錢生錢的夢想;藉助發展的機遇,改變命運。

05

認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孟子說:“知恥而後勇。”

一個人有了羞恥之心,才真正懂得了人生,才有了對規矩的敬畏

厚顏無恥的人,只會一錯再錯,最終被人唾棄,也會毀掉自己。

比方說,一箇中年人,有了婚外的愛情,卻不知反省,還堅持自己的行為,那麼他就會毀掉家庭;工作中犯錯誤了,也不會改過,那麼他的錯誤會波及到單位的利益,最後會弄丟飯碗;傷害了別人,一句“對不起”也懶得說,就會激發矛盾。

做人,要常常反思自己,而不是一直盯著別人。

這個社會,會接受一個認真悔改的人,並且會有很多人幫助他。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到中年,犯錯誤也不是奇怪的事情,關鍵是要認真悔過,別怕重新做人。

人到中年,要學會五個“認”

06

認命: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

《伊索寓言》裡有這樣一句話:“聰明人肯捨棄金錢,以保全性命。”

人到中年,生命比任何東西都可貴,你要是虧待了生命,你就真正一無所得了。

我們總以為,一個人可以活到七八十歲,如果堅持鍛鍊的話,一百歲也不成問題。可是,你別忽視了,四五十歲的人,被病魔折磨的人,也不少。

當你聽說同齡的某個人,永遠都見不到了,你會作何感想?

無知者無畏。當你弄清了生命的真相,你會發現,做人要學會認命。不要因為慾望,弄丟了健康的身體。

加班加點熬夜,似乎成為了中年人的“通病”,亞健康的工作狀態,也習以為常了,是一種滿不在乎的態度。

不要被“不認命、就拼命”之類的心靈雞湯蠱惑了你。拼命工作、賺錢,要適可而止。

在命運面前低頭,你是聰明人。心存敬畏,才能保全實力,才能持續長久。

伏爾泰說:“沒有所謂命運這個東西,一切無非是考驗、懲罰或補償。”

老天爺會考驗你的身體、耐力、智慧,如果你折騰太用力了,就會得到懲罰;如果你懂得收斂自己,就會得到補償。

人到中年,認清一切,做個明白人。

人到中年,有所為,有所不為。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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