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要求女友還錢,女友當場拒絕:自願給我的錢憑什麼要還

王先生離婚後,經人介紹認識了張女士,雖然兩人生活在不同的城市,但王先生還是一眼就相中了張女士,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他給了一筆不小的錢給張女士還債。深受感動的張女士接受了王先生,可是兩人在一起以後,有一個問題遲遲沒有解決,那就是分居兩地很難見面。王先生深受分居之苦,他提出要不領證結婚結束分居生活,要不還錢,兩人一拍兩散。張女士聽到分手要還錢是斷然拒絕,在她的認知裡王先生當年給錢的行為是一種贈予。

如今兩人一同來到了調解現場,調解一開場王先生就表示他今天來就是想知道這段感情能不能繼續下去,如果能就請對方跟自己辦理結婚手續好好把日子過下去。如果不能就歸還這幾年自己給對方的錢,零零種種加起來應該有10多萬。

對此張女士大方承認,他確實是收到過王先生幾萬塊錢,但是如今她既不同意還錢,也不想結婚。乍聽起來王先生很吃虧,他付出了錢也守了四五年,如今人財兩空。可是張女士有自己的理由,她說透過這四五年的相處,她發現王先生的人品很有問題。張女士說過年的時候自己的女兒生小孩自己就在醫院照顧,剛好那幾天王先生也來找自己,發現自己不在家直接大發雷霆了,透過這一點張女士認為王先生這個人太自私。

對此王先生解釋說他知道張女士女兒生了小孩,自己還特意轉了一千塊錢給了張女士,然後是提前一個禮拜通知了女友,結果那天他去了他根本找不到女友人在哪裡,也沒有打一個電話詢問自己到哪了,所以他才會發脾氣。王先生還表示自己生病住院的時候,女友也沒有主動來照顧過自己,而原因就是自己錢給少了。

王先生覺得兩人的問題就是因為感情太淡了,自從確定關係之後,兩人就一直異地戀,一年都難見幾次面,他很想結束這樣分居的狀態,儘快地生活在一起。可張女士給她開了一張空頭支票,讓她等了一年又一年,特別是從去年開始,張女士連空頭支票都不願意給了。王先生說女友承諾過帶孫子帶到讀幼兒園為止,結果好不容易孫子讀幼兒園了,外孫女又出生了,女友又要去帶外孫女了,他已經等不下去了。

張女士解釋說她其實還是想結婚的,是男友太自私,不讓自己和兒子女兒來往,所以她現在不同意結婚。可這個說法得不到王先生認可,他覺得覺得自己永遠都在張女士的生活裡排隊,只要有人插隊他就得往後挪。為了孫子他讓位,為了外孫他還得讓位,甚至為了前夫的感受他都得讓位,他不知道這樣的等待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聽上去王先生很委屈,可張女士卻說日常相處中的王先生可不是眼前這副老實的模樣。她承認當年她的確是因為錢被感動了,才同意和王先生走在一起,可是長期的分居,性格的不合已經這段感情走不下去了。日常相處,王先生兩次因為瑣事大打出手,張女士不願和好,她要分手,她將面臨的一個問題就是王先生一直耿耿於懷的那筆錢該不該還呢?

王先生說剛和張女士認識的時候,張女士還欠了一筆錢,對方答應自己幫忙還了錢就跟自己在一起,於是他前後拿出了7萬多塊錢幫她還錢,在他心裡認為這個錢是借給對方的,為此他還留下了錄音證據,可錄音在另外一個手機上,現在拿不出來。

張女士提出正常的戀愛交往也會有花費,所以這筆錢不該退。可王先生卻說,不僅這七萬多塊要還,平日裡他給張女士花的錢也得一定要回,不光是這還賬那幾萬塊錢。還有平時陸陸續續給對方花的錢,王先生記下了他能回憶起的每一筆錢,算了個總賬一共十萬塊錢。看到這一筆筆賬目,一直表現得比較強硬的張女士是真的難過了,她從未料想到曾經的過往會以這樣明碼標價的方式在分手之際清算。

調解到這裡觀察員老師拿起了話筒,他認為王先生今天品嚐到這個苦果,其實是當年自己種下的,因為錢而走到一起的情感是沒有安全感的。而且從法律上來說首先因為平常來往而造成的金錢是不應該償還的,而那份錄音證據的合法性也是存疑的,去法院上訴不一定能勝訴,而對女方來說男方拿出的七萬多還債的錢應該做一定的償還。他對這段感情不太看好,用金錢去填補感情的空,無疑是給這段關係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調解的最後張女士認為所謂的手機沒帶只是王先生的一個說辭,其實根本就不存在這個錄音。基於這種情況,她給出了一個他能接受的數額,最多是給一萬塊錢,而張先生表示可以只要7萬。密室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因為數額差距太大,雙方最後都決定放棄溝通上訴法院。可是觀察員廖喜玉沒有放棄,他還在和兩邊溝通,想要儘量縮小雙方在數額上的差距。

最後王先生考慮到上訴法院的時間和經濟成本,雙方各自做出了讓步,在現場簽訂了協議,調解協議規定了具體的還款期限和三萬的償還金額,也明確了張女士如果不能夠按期還款,將承擔王先生今後的訴訟費用,兩人最終在協議上籤下了字。這段感情雖然結束了,可是雙方都應該明白,一段關係要想走得遠,就得保證感情的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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