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光源是一切燈具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件,不同的光源具有不同的引數以及相應不同的燈光效果。燈光設計絕不是說越亮的燈就越好,我們在進行照明設計時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科學地用光,根據需要來選擇光源、選擇燈具。如果選錯了燈具就很有可能在使用時形成光汙染,嚴重的甚至可能影響身心健康。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室內照明設計中一個重要單位叫做照度,照度是受照平面上接受光通量的密度,單位勒克斯lux,需要透過儀器才能測量,我們一般將它換算成電功率來計算。一般來說小於8平方的小空間選擇10W;面積8-12平方,可選用22W;10-16平方,選用32W;15-20平方以上,選用40W以上照度的燈具。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以常見的燈具光源種類舉例,白熾燈使用方便、價格簡單,功率在15-1000w,發光效率7-16lm/w,適合用於照明要求較低,開關次數頻繁的環境。碘鎢燈光色好、效率高,功率在50-2000w,發光效率19-21lm/w,適合用於照明要求較高、懸掛高度較高的環境。熒光燈發光表面的亮度和溫度低,功率在20-100w,發光效率40-60lm/w,適合用於照度要求較高,需要辨別色彩的室內照明環境。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光通量也是照明設計中的一個重要的引數,這是指光源在單位時間內發出的光量總和,燈的功率越大,發光效率越高,光通量也越高 。不同的光源在同樣的時間,消耗同樣的電量,發光越大光效就越大。光源每秒閃動的次數叫做頻閃,頻閃越穩定越低越好,如果頻閃太高,就會對視力產生影響。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光線不僅僅需要考慮強度和位置,還要考慮色溫,光線具有冷暖的變化,低色溫光源紅輻射相對說要多些,通常稱為“暖光”;色溫提高後,藍輻射的比例增加,通常稱為“冷光”。一般情況下,色溫與照度應成正比例的搭配,也就是高照度高色溫、低照度低色溫,不同的光源賦予空間更多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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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陽光舉例,日出後40分鐘光色較黃,色溫3000K;正午陽光雪白,上升至4800-5800K,陰天正午時分則約6500K;日落前光色偏紅,色溫又降至2200K。色溫除了影響光源所塑造的燈光氛圍外,對人眼也有很大的影響,3000-5000k是比較適宜的中間色溫,有溫暖爽快的感覺,看起來也會很舒適。

燈具光源與使用空間選擇

選擇照明光源要考慮到各種光源的優缺點,適用場所、額定電壓以及照度的需要等方面的要求。每種燈具的特點不同其光源的表現也各異。不同區域的功能性不同,對於照明的需求也是不同的。不同型別的燈具其功能側重點和適用空間也有所不同,根據場景需求採用不同的燈具組合,進行多樣化的燈具搭配,這才是一套優秀的燈光設計應該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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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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