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一個有故事的人,他們是一個警察,他們的故事講的都是真的!

轎車後座上堆滿了各種香菸、零食與飲料的包裝袋,怪味兒充斥著整個車廂。斯科特坐在副駕駛的位置,艾斯坐在駕駛員的位置。兩人都是滿面倦容,鬍子拉碴,眼睛盯著布萊克大街31號的大門。

根據可靠情報,前些天一起銀行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藏身於布萊克大街31號。於是,警方兩人一組,輪流在這裡守株待兔。

與斯科特同組的艾斯,是一名精力旺盛的年輕小夥子,初出茅廬,卻已經破獲了多起疑難案件,是一位值得信賴的同事。

24小時不間斷的蹲守,讓他們感到疲憊又乏味。不能喝太多、不能吃太多,抽菸也只能在白天抽。他們在這裡守了兩天兩夜,31號的房門前卻連一個人影都沒。

布萊克大街街道不算很寬,道路兩邊堆滿了落葉。這裡是住宅區,白天人很少。除了時不時有寒風吹過,聽不到其他聲音。可這份寂靜,卻被一個孩子意外打破。

斯科特裹了裹風衣,扭頭看到一個十幾歲的男孩,從路對面緩緩走來。男孩衣著單薄,低著頭向前走著。右手抬著一輛髒兮兮的電動車後輪,左手扶著車把掌握方向。可以看出,這輛電動車儘管不大,但對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來說,還是太沉了。男孩幾乎可以說是一步步向前挪動著腳步,額頭也微微滲出汗珠。

如果沒有任務在身,艾斯一定會去幫男孩。現在,他也只能目送男孩離去。斯科特覺察到艾斯想去幫忙,笑了笑:“你要去幫他嗎?順便幫我帶杯熱咖啡回來。這邊我盯著,你快去快回!”

“好的,坐得久了,也該去活動活動。”艾斯拉上外套拉鍊,下車向男孩走去。

艾斯很快回來,遞給斯科特一杯熱氣騰騰的咖啡:“那男孩還挺厲害,拒絕了我的幫助。”

斯科特心裡一動:“是嗎?他為什麼要抬著電車走呢?”

“鑰匙丟了,他是去找地方把鎖撬開。”

“哦,你看到他有手套、帽子或者圍巾嗎?”

“怎麼?”艾斯回想後說,“沒有看到。”

“那恭喜你,”斯科特壞笑起來,“你放跑了一個偷電動車的小偷!”

“真的?”艾斯推門想出去追,卻被警長攔下:“算了,我們有更重要的任務,不要節外生枝。”

聽了警長的解釋,艾斯才恍然大悟,不由得更加佩服斯科特敏銳的觀察力與洞察力。蹲守的任務繼續執行,艾斯知道,今後自己向斯科特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

問:斯科特怎麼看出來這個男孩是在偷這輛電動車?

(答案見下篇《我在現場》)

上篇答案

音樂室搶劫案

​》答案(點選標題回顧案情):

唱片還在唱片機上,說明弗朗哥遇害前正在聽唱片。此時,音樂室的門一定是關著的。既然這樣,案發時身在第三層的羅拉是不可能聽到弗朗哥遇害時砸碎茶几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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