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和辯證邏輯的哲學要義

事物的定義有很多種,一種定義的依據對應一種事物的定義,有多少種定義的依據,就有多少種事物的定義。事物的分類有很多種,一種分類的依據對應一種事物的分類,有多少種分類的依據,就有多少種事物的分類。事物的定義和事物的分類符合事物哲學依據論的等效原理。比如:物質的分類有很多種,從分子的構成上,可以把物質分為純淨物和混合物,純淨物是由同一種分子構成的物質,像氧氣、氫氣和二氧化碳等。混合物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分子構成的物質,像空氣、海水和土壤等。按二級分類方法,純淨物可以劃分為單質和化合物,單質是由同種元素構成的純淨物,像氧氣等,化合物是由兩種以上元素構成的純淨物,像二氧化碳等。按三級分類方法,化合物可分為無機物和有機物,無機物通常不含碳元素,有機物含有碳元素,但也有例外,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少數含碳的化合物屬於無機物。

無機物和有機物的定義和分類符合化學哲學依據論的反等效原理,無機物分為無機單質和無機化合物,而無機化合物通常分為氧化物、酸、鹼、鹽四大類。目前已知的無機物有三千萬種以上,已知的有機物則說法不一,從幾十萬種到幾百萬種,從幾百萬種到幾千萬種,一種教科書的規範表述為:目前已知的有機物超過了二千萬種,每年新合成化合物的90%是有機物。自然界中的物質和反物質表現為大比例的不平衡,而自然界中的無機物和有機物表現為小比例的不平衡,如果把自然演化的法則或自然規律理解為“無形之手”,那麼在大自然無形之手的調節過程中,為什麼按大比例的不平衡性調節物質和反物質的數量?按小比例的不平衡性調節無機物和有機物的種類?

物理學家和生物學家沒有破解其中的謎底,但物質和反物質數量極大的不平衡是一個基礎性的理論物理學問題,而無機物和有機物種類的較小不平衡似乎不是一個基礎性的理論物理學和理論生物學問題。科學哲學的認不準原理不是指認識的不可知性,而是指在人們已有的認識程度和範圍以外,總會存在未有的認識深度和廣度,一代人有一代人科學認識的侷限,而人類的科學認識不會停留在現有的水平上,不斷地從已知轉化為未知,從未知轉化為已知,以至無窮。事物的無窮性和認識的無止性符合科學哲學無限論的等效原理,這就是新哲學廣義等效原理的基本含義。

形式和辯證邏輯的哲學要義

科學哲學的等效原理按形式和內容的哲學範疇分為兩種,形式的等效原理對應事物形式的等效關係,內容的等效關係對應事物內容的等效關係。形式邏輯源自於事物形式的等效關係和哲學形式的等效原理,辨證邏輯則源自於事物內容的等效關係和哲學內容的等效原理。舉例說來,所有物質和“暗物質”產生了引力作用,透過暗物質對可見物體施加的引力作用,科學家在宇宙中發現了暗物質可能的存在,然而,暗物質與可見物質不同,它們不是集中在銀河系的圓盤面,而是沿銀河系的中心向四周擴散,在銀河系中的恆星和其它普通物質集中區的上方和下方延展。

哈佛大學的理論物理學家蘭道爾提出了不止一種暗物質的猜想,暗物質的數量遠超可見物質,它們佔到了宇宙中總物質數量的85%。很難判定巨量的暗物質只有一種型別,很有可能存在多種型別的暗物質。假如“蘭道爾猜想”得到了證實,那麼物質和暗物質型別符合科學哲學多樣論和形式論的等效原理。引力場和電磁場概念也表現為形式上的等效關係,帶電粒子在電磁場獲得或失去電動勢能就如同物質粒子或物體在引力場增加或減少引力勢能,電動勢和引力勢符合科學哲學概念論和形式論的等效原理。

恆星在黑暗的天空閃閃發光,它們在宇宙天體和宇宙結構的形成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太陽是太陽系的主宰,地球生命的誕生離不開太陽的光芒和溫暖。太陽的質量和體積不大不小,它是一顆壽命大約為100億年的黃矮星,太陽目前的年齡大約為45。7億年,正值青壯年的太陽將繼續發光發熱幾十億年。恆星不僅導致了地球生命的形成,而且為行星的形成準備了物質材料,當大質量的恆星死亡時,它將煉製的金屬物質拋向太空。天文學家相信,研究恆星的形成是一項極有挑戰性的使命,恆星的形成方式是天體物理學的核心問題之一,瞭解恆星的形成有助於瞭解銀河系的形成,瞭解銀河系的形成有助於瞭解宇宙的形成,而主體性事件和伴隨性事件符合事件哲學聯絡論的等效原理。

形式和辯證邏輯的哲學要義

利茲大學的天文學家使用了位於南美洲智利的阿塔卡瑪大型射電望遠鏡陣列,他們在觀測中發現,大質量的恆星從周圍的圓盤結構體中吸取氣體物質,小質量的恆星也是如此,大質量和小質量恆星掀起的“恆星風”阻撓了周圍圓盤體向恆星輸出氣體物質,周圍圓盤體在引力作用下向大質量和小質量的恆星輸入了氣體物質,而周圍圓盤向恆星輸入的物質遠多於“恆星風”輸出的物質。利茲大學的天文學家從恆星誕生的觀測中得出結論:大質量和小質量恆星遵循非常相似的形成法則,或大質量和小質量恆星符合天體哲學形成論的等效原理。恆星的形成機制或形成原理並不隨恆星質量的大小而變化,比太陽質量大若干倍的大質量恆星的形成機制可轉化為比太陽質量小若干倍的小質量恆星的形成機制,反之亦然。如何判斷事物形式的和內容的等效關係?如何區分科學哲學形式邏輯的和辨證邏輯的等效原理?前者的判斷標準是事物的可轉換關係,後者的判斷標準是科學哲學的可轉換原理,比如:引力場和電磁場符合科學哲學場論的等效原理,但引力場和電磁場不發生相互轉換,引力場和電磁場則表現為場論的形式或形式邏輯的等效關係。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