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跪求我留下孩子”4歲女兒非丈夫骨肉提離婚被駁:對我不公平

文|仙仙 (原創文章,侵權必究)

法院設定“離婚冷靜期”本意是希望仍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夫妻,可以念及夫妻情分,共同協作,互幫互助,努力維繫兩人的婚姻,減少離婚率的同時也加強社會和諧穩定,畢竟婚姻無小事,從結婚那一刻起就互有責任,不能一股腦走入婚姻,衝動之下立馬離婚,這傷害的不僅僅是對方,也包括兩家人和周圍的朋友。

有些冷靜期確實能幫助到衝動夫妻,可是有些夫妻矛盾則不是冷靜期可以解決的,特別是有關孩子的問題,辛苦養育4年的女兒竟然發現和自己沒有絲毫血緣關係,這種被欺騙和背叛的痛苦,即使再如何冷靜也無法原諒對方。

結婚6年的王濤此刻就處於這種極度的悲傷中,於是向法院提出了起訴離婚,表示和妻子蔣靜一分鐘夫妻也做不下去了,然而法院卻駁回了他的請求,並且要給予王濤一段時間的“離婚冷靜期”,希望他能想清楚,面對這個結果,王濤坦言:

“這對我不公平,我一定要離婚!”

王濤和蔣靜是在2015年經朋友介紹認識的,因為之前都互相有過一次婚姻,但是沒有孩子,所以對於這段感情兩人都比較珍惜,經過兩個月的相處,認為對方都不錯,於是就再婚。

婚後王濤和蔣靜都在家務農,日子平淡又簡單,雖然認識的時間短,感情比較淡,然而蔣靜認為婚後時間足夠長,並且兩人有了孩子,感情也會逐漸好起來的。然而結婚整整一年蔣靜都沒有懷孕,一直到第二年蔣靜才懷上了孩子,這讓王濤十分高興,務農收益不好,所以為了給母女更好的生活,他開始跑快遞,每個月收入能達到9千元。

一直到2020年,女兒也逐漸大了,蔣靜也不繼續在家,於是跑去了城裡打工,和王濤過起了夫妻兩地的生活,然而王濤對於蔣靜到底在城市裡做什麼卻一無所知,而在中秋節期間蔣靜把女兒帶去城裡過節,回來之後王濤從女兒嘴裡聽到了一個李叔叔的名稱,也是這時候王濤開始懷疑妻子在外面有了別人。

其實這個懷疑這兩個月一直都有,因為有時候王濤給蔣靜發信息,她要很久才回,或者乾脆不回,而發影片語音等等,甚至有時候會以忙為藉口直接結束通話,這讓王濤很難受,對蔣靜坦言道,如果你外面有了別人,咱倆就離婚,然而蔣靜立馬否認,卻認為王濤在家沒照顧好女兒,時常因為這事跟王濤吵架。

最終王濤也沒弄清楚妻子蔣靜外面到底有沒有人,可是夫妻矛盾卻越來越深,互相也放了狠話,決定離婚,財產平分,女兒歸王濤撫養。

可是在去民政局前一晚發生了一件事,兩人吵架的時候,蔣靜突然來一句:“你帶呀,你帶呀,女兒跟你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這句話說後蔣靜立馬否認說口誤,卻讓王濤十分警醒,帶著女兒去醫院做了親子鑑定,連做兩次結果都不是王濤親生骨肉,這讓王濤既傷心又難過,女兒和自己關係極好,也辛苦帶到現在,所以即使看到了結果,王濤依然不敢相信,大喊:“我不信,我不相信!”

冷靜下來之後,王濤立馬撤回了離婚申請,隨即進行起訴離婚,認為蔣靜有錯在先,所以房子歸他,而女兒要歸蔣靜。對於女兒歸自己蔣靜她沒有意見,然而房子是蔣靜父母當時買的,屬於婚前財產,不可能給王濤,所以堅決不同意。

而對於女兒並非王濤親生骨肉這件事,蔣靜也沒有否認,

她表示最開始結婚一懷孕就流產,流過兩次,一檢查是王濤生育能力不行,花了很多錢也不見效,所以王濤跪求自己給他留個孩子,所以自己才想了辦法,可是做夢也沒想到如今他又反咬自己一口。

對於這個解釋王濤只道是蔣靜狡辯,表示自己根本不知情,是蔣靜背叛自己,所以無論法院怎麼判,只要不同意離婚,就會一直申訴下去,表示自己就想要個公平的結果。

而王濤看到女兒叫他爸爸,立馬眼淚就止不住的留下來,抱著女兒痛哭流涕,女兒也不知道到底什麼情況,一直貼心地安慰王濤:“爸爸不哭,爸爸不哭。”

女方的背叛讓男方心意已決,女兒的一聲爸爸讓男人瞬間心軟

王濤和蔣靜的婚姻本來無波無瀾,卻因為孩子的事情而風起雲湧,而最終到底是不是因為孩子的事情,其實也無法確定,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蔣靜生了別人的孩子,但是卻沒有告訴王濤這孩子不是他的。

說實在,任何一個男人知道自己愛了4年的女兒並非自己的親骨肉,那種羞辱,並且帶著痛苦的感受都溢於言表,這已經超離了憤怒,而是對妻子有絕對的恨意,恨她背叛自己,也恨她把自己當成猴子一般的耍,自己多年來的愛和努力感覺打在了虛無的泡沫上,沒有任何的意義。

這樣的婚姻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可以繼續挽回,所以“婚姻冷靜期”對這種傷害也一點幫助都沒有,甚至,多一分一秒對王濤來說都是一種傷害。而蔣靜一直說自己沒有背叛,孩子也是王濤跪求要來的理由也都是藉口。

我明白王濤或許對孩子有一種渴望,但是這個孩子必然是自己的,對蔣靜說給他一個孩子的意思也絕非是讓妻子和別人懷上一個孩子的意思,可以試管,也可以離婚,但一定不是背叛。

愛一個人有時候需要寬容,但有時候也是自私的,沒法分享出去,如果連生孩子也能做到別人幫忙的話,我只能說這樣的男人早已不是男人,顯然王濤沒有到那個地步。所以這也是王濤心裡的恨,以及離婚的決心。

但是女兒的一聲“爸爸別哭”又打碎了他所有的屈辱和堅強,雖然不是自己的親骨肉,可畢竟養了4年,叫了4年的爸爸,看著她長大曾經是自己全部的夢想,卻發現成為了奢望。其實能看出來,最初的協議內容“財產平分,女兒歸王濤”,表明王濤對女兒有很深厚的愛,只是知道她不是自己的親骨肉才更改到蔣靜名下,又因為對蔣靜這個女人的恨,才希望她淨身出戶。

然而孩子有什麼錯,大人之間的錯誤應該在大人之間解決,孩子只是一個無辜的受難者,她命不好遇到了這樣一個母親這樣一個家,承受了自己本不應該承受的一切。

我理解王濤的痛苦,也並不奢求她繼續和女兒保持父女關係,只是希望她考慮清楚,有些愛,有些情,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也可以繼續保持,只要內心不後悔即可。

而這段婚姻我是一點都不看好,繼續堅持只會給王濤尷尬,夫妻爭吵,對孩子也沒有半點好處,老話說“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既然再無法接受對方,還不如快刀斬亂麻,結束了婚姻,重新開始,放過蔣靜同時也是放過王濤。

成立家需要夫妻的愛,明知道沒有的話就不用再“冷靜”了,畢竟保留一個“空殼”的家沒有任何意義,給無辜的人一個公平的對待,這才是對社會最大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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