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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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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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前置”和“後置”兩個詞,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智慧手機的前置相機和後置相機。其實,這兩個詞還有更深層次的含義。但凡牽扯到人與人相處,我們都應該思考下“前置和後置”的問題。

比如信任,兩個人剛認識的時候,彼此無憑無據“選擇”相信對方,就是前置信任,說白了就是:“我先假定你值得我相信,至於你是不是真的值得,相處久了我就會發現。”

這種前置信任,其實算不上真的信任,相處之後確定對方值得信任了才去相信,無形中就成了後置信任,如果確實遇到了好人還不錯,可如果遇到了壞人,你的信任就會被辜負。

真正有意義的“前置信任”,是有自己的原則,同時從別人的經歷中吸取教訓,在與人相處的時候及時做出判斷,或者花點時間去了解,有確定的證據證明對方值得自己信任了再去信任,才相對穩妥一些

這種方法最適合拿來對待婚姻,我們不能對自己不負責任,不能什麼都不瞭解的情況下盲目信任別人,否則你無憑無據就認定對方是真愛,萬一結婚後發現你選錯了,就會得不償失,你會後悔婚前為什麼不去了解對方的品行。

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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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給女人一生幸福的忠告》一書中,作者戴爾·卡耐基說:“

對待離婚這件事要小心謹慎,如果夫妻二人還有彌補彼此感情的可能,就不要輕易離婚,而應該一起把問題解決掉,能同心協力解決問題,雙方的感情會更加牢固,甚至會體會到蜜月期的甜蜜感覺。

對於本就同心的夫妻而言,兩個人都很自覺,不需要任何人提醒,他們也不會輕易離婚。而對於本就不同心的夫妻而言,但凡有一個人不自覺,婚姻就會

直通

離婚,所謂“彌補感情的可能”,只是旁觀者看到的假象,其實並不存在。

就像朋友小琳談及婚姻時所說:“

曾經我天真地認為我哥很優秀,認為我嫂子很傻,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要跟年薪30萬的我哥離婚。直到為自己結婚了,嫁給一個像我哥一樣的男人時,才對我嫂子的做法感同身受。女人想嫁有錢人沒有錯,但如果不去了解男人的品行,縱使嫁給了有錢人,也不會幸福

。”

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她所遇到的問題,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我們前文中提到的“前置信任”的問題。她在審視哥嫂的婚姻時,只是盲目認定哥哥優秀,嫂子不懂珍惜,卻沒有深入瞭解表象背後的真相,如此一來,沒有防備之心的她,盲目信任男人,婚後不幸福也不足為怪。

不光是她,很多女人都會犯這樣的錯誤,盲目把自己最親近的人當成榜樣,只看表面,不看內涵。我們不否認有些女人建立擇偶標準的時候,以父親為榜樣,以哥哥為榜樣,確實嫁得好,但這些都是建立在父母婚姻和哥嫂婚姻幸福的基礎上。可如果你參考的榜樣的婚姻不幸福,你盲目參考,只會導致自己的婚姻不幸福。

小琳當時就是如此,以自己的哥哥為榜樣,決定以後要嫁給像哥哥一樣的有錢人。她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

她跟她哥是兄妹關係,單從她哥對她的態度中,無法認清哥哥對待婚姻的態度,她不懂站在嫂子的立場去看待問題,就無法認清她哥那樣的男人有哪些不好的地方

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如她前面所說,她之後確實如願嫁給了跟哥哥差不多的男人,然而,結婚後才發現,男人凡事都喜歡跟她算賬,仗著自己有錢,仗著自己結婚花錢了,就不把她當人看,並不認為自己是花錢娶妻,而是花錢買服務,要求小琳必須為他以及婆家人當牛做馬,而且,她被婆婆欺負的時候向他求助,他還說:“你們倆的問題應該你們倆去解決,與我無關!我媽是長輩,做什麼都沒有錯,肯定是你不對!”

她沒有她嫂子覺悟高的地方在於,愛而不得時,她沒能做到“自保”,沒能及時止損,而是繼續忍氣吞聲,想靠時間去化解所有問題,直到最後忍無可忍了,覺得自己再留在婆家必定會發瘋,才放棄婚姻。

她在這種情況下遇見她嫂子,兩個人推心置腹聊了聊,她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

我的婚姻跟我哥嫂的婚姻如出一轍,有現成的前車之鑑擺在我面前,我竟然視而不見,還認為我嫂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到頭來小丑竟是我自己,感覺自己活得好失敗!

我哥年薪30萬,我嫂子卻要跟他離婚,直到我結婚了,才明白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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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雖然可以要求每個女人慎重對待婚姻,不要盲目結婚,但不是所有人都會聽勸,有些女人自己沒吃過虧,就習慣於“固執己見”,不把別人的忠告當回事,也不懂從別人的婚姻中吸取教訓,如此一來,就很容易重走一遍別人走過的錯路

回頭去看小琳的婚姻,不正是如此嗎?雖然她當初也認為自己有主見,但她的主見太片面,只是“自以為是”的主見,並非“結合現實”的主見,這就使得她所堅持的“前置信任”也不切實際,因此嫁錯了人,就只能受苦。

對於這樣的女人來說,已經走錯路了,沒辦法回到過去重新來過,只能著眼於當下,修復自己的人生,為自己及時止損,學會“自保”,別再讓自己繼續錯下去,不該像小琳當初一樣,已經認清“愛而不得”的事實了,還心存僥倖,這樣只會給自己留下更多不美好的回憶

有過這樣的經歷以後,不能只是透過離婚自保,更重要的是為了以後堅持自保,多從自己的經歷中吸取教訓,同時從別人的經歷中吸取教訓,讓自己之後“前置信任”別人的時候有據可依,不再盲目嫁人,這樣才能確保自己餘生嫁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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