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很多夫妻在結婚之初,都會想著對雙方的父母要一碗水端平,給自己父母買了什麼,也要給愛人的父母買同樣的,孝敬自己父母多少錢,給對方父母也要有相同的數額,這樣不會厚此薄彼,很公平。

但漸漸的,我們會發現這很難。況且即便你真的做到了在物質上完全一樣,你也會覺得這並不公平。

就拿遠嫁的我來說吧,我去一趟婆家,走著幾分鐘就到了,買幾斤水果,端一盆親手煲的湯,都能去。

可回一趟孃家,來回光路費就要大幾千,我也不可能千里迢迢端著一盆湯回去,我沒辦法做到物質上的對等。而且我公婆一年到頭有什麼需要我們隨時都能到,而我孃家,我一年最多去一次,這怎麼公平?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其實我們的家庭中,最怕的就是不公平。然而比不公平更可怕的,卻是凡事講公平。

婚姻中的不公平,會傷害到夫妻感情。但如果凡事講公平,則意味著沒有感情。你覺得哪個更可怕呢?

所以一定程度上來講,當你凡事講公平了,這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相信大家都有這樣的感受,如果兩個人感情足夠好,那麼即便你為他付出很多,你也不會覺得不公平,因為這是你心甘情願的。可反過來,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淡漠,那無論你如何想要公平,也會有太多的不甘心。

那種凡事講公平的婚姻,無異於一具冰冷的殼,很難感受到溫情的存在。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就像這對為了端午節給親媽和婆婆的禮物不一樣都能吵得天翻地覆的夫妻。他們的矛盾,看似是不公平所致,可實際上,終究是少了體諒與溫情。

這對夫妻,丈夫叫陳雷,妻子叫婉婉。他們結婚已經8年了。

婉婉也是遠嫁的。陳雷的老家是一個不大的縣城,雖然消費水平不高,可工資也非常低,夫妻兩個供一套房子養兩個孩子,手頭很是緊張。所以婉婉從嫁過來後,就沒回過幾次孃家。

作為女兒不能為父母盡孝,她心裡自然是愧疚的。於是婉婉每到逢年過節,就會給父母一點兒錢,少則幾百,多則一兩千。婉婉覺得,如果要回去,一趟的路費都花得比這多,這點兒錢她是應該拿出來的。

然而看在陳雷眼裡,卻覺得婉婉是偏向於自己的父母,他對婉婉說:“我不攔著你孝敬父母,但是你得做到一視同仁,給你父母多少錢,也得給我父母多少,哪怕是一根針,也不能少了我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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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雷覺得這叫一碗水端平。

但是這碗水怎麼能端得平呢?

他們夫妻和公婆就住在同一小區,有時候公婆懶得做飯,就會來他們家吃,各種節日也是要一起過,婆婆生病了,更得婉婉跑前跑後地照顧。可婉婉的父母,就連想見女兒一面都很難。

所以陳雷這種看似凡事要求公平的態度,恰恰是對婉婉極大的不公平。時間長了,婉婉的心裡難免就失衡了。

這次端午節,婉婉的婆婆又提前跟他們說,假期會來很多客人,讓他們夫妻買些肉和菜,並且需要婉婉幫忙做飯招待客人。聽到這番話,婉婉本就失衡的心裡就更加不舒服了。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她想著,雖然陳雷要求她對雙方父母一視同仁,可就像這次,婆婆要求買肉和菜,她總不可能也給父母買肉和菜吧。她離父母那麼遠,做什麼都不方便,陳雷怎麼從來看不到呢?

當然,以前的婉婉,並不計較這些。她知道這就是遠嫁女人在婚姻裡的常態。但是在陳雷一次一次因為物質上的公平而跟她斤斤計較之後,她開始不甘心了。

於是這一次,婉婉就給自己親媽轉了1000塊錢,說是過節不能回去陪她,讓她買點兒自己喜歡的東西,而給婆婆只買了一盒粽子。

陳雷知道後,跟婉婉大吵了一架,見婉婉沒有認錯,他更是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於是四處找人評理。

他問了很多人:“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只給婆婆一盒粽子,這樣的媳婦有沒有錯”。得到的答案也是各種各樣。可我覺得,這個媳婦,真的沒做錯。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我們的婚姻中,必須有公平。

這個公平,指的是要共同承擔起家庭的責任,共同打理家務,共同撫育孩子,共同孝敬老人。

然而這裡面有些是可以用物質來衡量的,而大部分卻是難以用物質來衡量的。很少有夫妻,賺錢一樣多,不差一分一釐;也很少有夫妻,對老人的陪伴完全一樣,不多不少。我們更沒辦法來衡量出那些在經營家庭過程中付出的情感價值。

那麼怎樣做才算公平呢?你自己覺得是幸福的,是心甘情願去做這些的,那就是公平的。哪怕在別人眼裡,你是付出了很多的一方,你過得很委屈,可你自己覺得值得,覺得沒必要計較,那你們之間就是公平的。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因此,我們的婚姻中,也必然不能凡事都要求公平。

當你一根針一棵菜都要計較是否公平,當你天天計算著妻子給孃家買了多少東西,花了多少錢,要求她對公婆也做到對等,當你忽略了距離的遠近和情感的慰藉,只想做到物質上的絕對公平時,你的公平早就變成了不公。

我為什麼說婉婉這樣做沒錯呢?

因為給父母錢是一種孝敬,陪伴和照顧父母同樣是一種孝敬。遠嫁的女兒不能隨時滿足父母的需求,不能在父母身邊盡孝,那她以金錢的形式來孝敬父母完全沒問題,而且即便她給父母錢,也並不能彌補父母情感上的缺失。

可她在公婆身邊,一家人可以隨時陪伴他們,公婆有需求她可以隨叫隨到,婆婆病了也是她在旁邊照顧,這也是一種孝敬,足以平衡她給孃家的那點兒錢,她並沒有厚此薄彼。

“端午節給親媽1000塊,給婆婆一盒粽子”,這個媳婦,沒做錯

事實上,真正各方面平衡的夫妻,很少隨時記掛著“公平”二字。因為家庭中並沒有什麼絕對的公平。真正的公平,就是讓各自都覺得舒適。

而那些隨時為“公平”而斤斤計較的人,缺乏的也從來不是公平,而是足以覆蓋不公的溫情和理解。

但願我們的婚姻裡,能夠做到公平。但願我們的婚姻裡,不要計較公平。

也但願我們在每一個假期和節日裡,能夠只講陪伴和溫情,不講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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