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8旬老人送養老院,6小時後翻牆摔傷,院方稱被家屬坑了

導讀

在年齡大了後腿腳也會逐漸不方便,進而演變到生活不能自理,此時就到兒女贍養老人的時刻了,不過現代人的生活壓力都挺大的,工作方面也是比較忙,沒空去照顧老人家,有些家庭就會把老人送到養老院裡面去,讓老人能時刻都得到照顧。

不過養老院也算是個盈利單位,收費也是有分檔次的,多交錢就能有一對一的看護,少交錢只能有1對多,保障老人的基礎生活,無法時刻都有人看護,要是老人在養老院內出了什麼意外,責任怎麼來劃分就難以說清楚了。

在河北就有位88旬老人進養老院,但是剛過了6個小時,找到她時翻牆摔傷了,家屬認為養老院要負責,我們一起來看看。

把8旬老人送養老院,6小時後翻牆摔傷,院方稱被家屬坑了

把老人送進養老院,6個小時後發現人沒了

事情是這樣的,張先生家住河北石家莊的趙縣,他家裡有個82歲高齡的老母親,平日裡身體還算是挺健康的,沒事還會到村裡到處走走,不過考慮到老人的年齡大了,兄弟倆也沒有多少時間照顧她,擔心她每天吃飯會不按時和不方便。

兄弟倆在仔細商量過後,決定把老人送到養老院去,當天下午3點多送去福寧養老院,在辦完手續和老人交代完後,兄弟倆就各自回家去了,沒想過了6個小時,到了晚上9點左右,養老院打來電話稱,他母親莫名就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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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牆角處發現老人,原因是想翻牆受傷了

本來他是想要立馬趕過來,但是養老院說會再找找,讓張先生不要過於擔心,等了差不多1個小時左右,養老院又打來了電話,稱他的母親是找到了,但是受傷有點嚴重送醫院了,張先生也是立馬就趕到醫院看望母親,從母親口中也得到事情經過。

原來老人家是有出門遛彎的習慣,當天在養老院吃完晚飯後,她和往常一樣要出門走走,但是養老院對外的大門已經關上了,老人就想到要翻牆出去,沒想翻牆時出現了意外,把自己給摔傷得挺嚴重,醫藥費都已經花掉了8萬元,人只能在家裡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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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從屋內爬窗出來,再去翻牆意外受傷

在張先生看來是養老院的責任,畢竟人是送到養老院去了,時隔6個小時就摔成這樣,不過多次找養老院協商賠償,但是都沒有協商出結果來,無奈他只能求助於媒體了,在接到張先生的求助後,5月26號記者也到了養老院瞭解情況。

據養老院的院長介紹:在老人出事後也檢視過監控了,當時老人進了安排她住的屋子裡,接著就開啟窗戶翻了出來,手裡拿著根柺杖想要出門,到接近大門的位置時,7點多門還是開著的,老人不知怎麼就要翻牆了,結果就意外摔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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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認為養老院已經盡責,還表示是被家屬坑了

老人所交的也是最低檔的費用,沒有那麼多人在看護,再加上又是爬窗出去的,院長認為養老院已經盡責,還提出是被家屬坑了的說法,表示老人可能是精神上有問題又或者有別的情況,不然正常的老人怎麼會又爬窗又翻牆的。

在現場張先生也做了反駁,稱自己的母親身體很健康,從來就沒有出現什麼嚴重的病,既然人是在養老院摔傷的,那養老院就要負責賠償,不過院長也說了不是不賠償,此前就已經協商過了,先讓老人接著來養老院,但是家屬不肯同意。

目前張先生已經反饋給相關部門,下一步是準備先治療好老人,再來和養老院協商賠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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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整件事情看下來,應該是老人在養老院住不慣,想要從養老院出來回家,只是怕養老院不讓她走,所以才會爬窗戶出來,不過她對養老院又不太熟悉,可能是沒有找到大門,所以就想要翻牆出去好回家,結果不小心把自己給摔傷了。

從老人的行為舉動來看,確實是身體挺健朗的,兒女沒必要送她去養老院,讓她自己在村裡活動活動,可能比送養老院還好一點,畢竟離開熟悉的環境後,適應還是要一陣子的,說不定沒有認識到新朋友,心裡鬱悶還不如在村裡居住。

在這起意外摔傷的事件裡,我認為養老院的責任也不大,畢竟不是交的一對一24小時看護的費用,老人又是自己爬窗出去受傷的,理應是要家屬自己來承擔責任,養老院出於人道主義考慮,給予部分經濟上的補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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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

在老人還能自己出門走動的時候,其實家屬是不用太過於關心,老人自己到村裡走走,跟些老朋友說說話,心情上就得到舒緩,也能多活上些年頭,要是天天讓她待在家裡,很可能就會悶出病來了,更別說是把她送到養老院裡面去了。

莫名給老人更換了個居住環境,別說是老人心裡會慌張了,就連年輕人也是要適應一段時間的,除非是老人真的到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不然還是建議讓老人家待在熟悉的居住環境下,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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