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3歲女孩被上司帶走開房後死亡:“啪啪粉”重出江湖後,我最擔心的卻不是女孩!

文/李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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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天生聾啞,父親眼部殘疾,從小靠著外公外婆的救濟長大,屋子裡貼滿了讀書時的獎狀。

女孩叫小梅,2020年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地產公司。

原以為自己終於能賺錢養家,報答長輩。

沒想到,在一次同事聚餐後,她離奇死亡。

案件是這樣的:

1月23日晚,小梅和幾位同事,與上司彭某一起吃宵夜,吃完後幾人一起去了KTV唱歌。

24日凌晨2時左右,彭某先去一家公寓酒店開好房,約十分鐘後,他帶著小梅到了酒店內。

監控顯示,當時彭某是攙扶著小梅進入酒店的。

凌晨5點,彭某外出買早飯。返回房間的時候,他是叫服務員幫忙開的門。

直到這時,他才發現小梅不對勁,報警之後,醫生宣佈死亡。

更可怕的還在後頭。

女孩死亡鑑定上,赫然寫著:“有關人員對死者屍體進行死因鑑定,鑑定意見是符合七氟烷中毒,致急性呼吸迴圈功能障礙而死亡。”

事後,女孩的上司交代,在自己有家庭的情況下,

兩人還曾在酒店發生性關係。而這位上司,也被警方列為有重大作案嫌疑。

看到

七氟烷中毒

,很多網友都反饋,女孩應該

是被迷姦至死。

什麼是七氟烷?

川大華西醫院麻醉手術中心劉飛醫生對此科普表示,七氟烷是麻醉醫師最常用的吸入麻醉藥。

目前臨床上可以採用濃度遞增慢誘導法、潮氣量法和高濃度快誘導法讓患者透過吸入含有七氟烷的氣體喪失意識。

一位網友就表示,自己在做手術之前,麻醉師使用的就是七氟烷。等恢復意識時,手術早已結束。

手術時需要專業麻醉師精準控制計量,但不法分子為了讓受害者失去意識,往往會下狠手。

而這種藥,是專業人士透過專業渠道才能接觸到的。

這個案件背後,讓我們細思極恐:

一旦被下藥,受害者在多長時間內會失去反抗的能力/意識?

明明是專業麻醉藥物,為何會流通到市場上?

為何會流通到市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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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啪啪粉”

這起案件,也讓人們重新開始關注迷藥。

從前,在我們的認知中,迷藥似乎只存在於電視劇中,白色粉末,一經吸食,立馬暈倒。

可事實上,現實中的迷藥,更隱蔽,功效也更強。

1月4號及5號,香港警方查獲了一批毒品,名為“啪啪粉”。

圖為香港警方展示檢獲的涉案物件及毒品,來源:光明網

光名字就讓人“浮想聯翩”,看了它的說明書,不禁讓人冒了一身冷汗。

迷藥撿屍到底是什麼?

“無色無味,速溶。”

“幾分鐘即可起效,發情發浪。”

針對小梅的案件,微博上一位醫生,為論證麻藥的危害,拿自己做實驗品,制定了一場實驗。(本實驗存在風險,不建議輕易模仿)

多年前她透過正規渠道購入了一瓶七氟烷,如今已過期兩年。

影片中,她將大量七氟烷倒在毛巾上。

然後捂住自己的臉。

十幾秒後,她整個人開始搖搖晃晃,坐都坐不穩。

短短一分鐘,她就失去了意識,跌出鏡頭外,毫無防備地重重摔在地上。

一瓶過期的、藥效降低的七氟烷,透過不太激烈的手段,就能將一位成年女性在一分鐘內迷暈在地。

“讓人產生幻覺,聽你使喚。”

保質期內的藥效更強,

不法分子作案時的手段更殘酷,

人在受到驚嚇時的呼吸也會更加急促。

三者結合,後果不堪設想。

永遠不要高估自己的防範意識和反抗能力,也不要低估一個人的殘忍程度。

為了迷姦,他們連違禁藥物,也能不惜代價弄到手。

不敢想象,如果換成壞人呢?

如果想要更絕一點,有一種藥叫聽話水,學名三唑侖。

同樣無色無味,吃了以後會在15分鐘內失去意識,昏睡三小時,醒來後會喪失24小時的全部記憶。

這些藥片常含有硼酸類物質“三乙醇胺硼酸酯”,屬於化工原料,廣泛運用於機械、冶金、石油化工、建築阻鏽等行業中。

麻醉藥物的管制,道阻且長。

2014年,湖南女孩李悅在東莞的一家夜宵排檔,被同桌的4名男子在酒中“下藥”後帶走。10小時過去,回到出租屋的李悅神志不清,渾身多處淤青,兩小時後不治身亡。

更喪心病狂的是,日本竟然有人研發出一款飲料“全裸水”。

廣告公然寫出:

想象一下,那些給機器喂的藥,吃進人的肚子裡,會發生什麼?

本意是治療失眠的精神藥物,如今拿迷姦當噱頭來打廣告,女性想要平安地活著,真的太難了。

“超恐怖,一飲即睡!被脫全裸也不醒!”

或許有人會說,那不喝酒不喝水不就行了?

放心,犯罪分子永遠比你想得更“周到”。

包裝、口感和普通果凍很像,但實際成分是濃縮洋酒,濃度高達15—20倍。

三顆足以放到一個女生。

果凍PartyStar:

外表與正常包裝一模一樣,咀嚼後起效“男生備上一瓶,一年四季總能用得上。”

曾看過一個很經典的迷姦案例,發生在一家餐飲店內。

女生和男生一起吃飯,某段時間內,女孩正低著頭玩手機。

對面的男生趁她沒注意,起身裝作看她手機,一隻手抵在桌子上,另一隻手迅速往女孩的杯子裡倒了點什麼。

按理說這麼大的動作,女生總應該抬起頭看看。

但誰能想到一起吃飯的朋友,竟然會下藥害自己?

然後女孩開始喝水。

不知過了多久,藥效開始起作用,女生不受控制地朝著一邊倒去。

男生呢?早已坐在她身邊“蓄勢待發”。

出了餐廳,他帶著她直奔賓館。

又是一場悲劇。

這就是迷藥的可怕之處。

它能讓人殘存一絲意識,也能讓人徹底失去意識。無論哪種,目的都是讓對方任人擺佈,甚至連藥名都不加一絲掩飾。

催情口香糖:

你永遠不知道,遞給你一杯水、一顆口香糖的人,到底是人是鬼。

看過一則新聞。

晚上十點,一個女孩喝醉酒回家,鄰居聽到樓道里有吵鬧的聲音,開門去看。

正巧看到了一名保安,便放下了心回到屋子裡。可到了12點,爭吵突然變得更加激烈。

原來是這個女孩的男友回家,看到女孩躺在樓道里,身邊還有一個光著身子的男人。

你也不知道,在你身處險境時拉你一把的人,究竟是何居心。

這就叫撿屍。專挑不省人事的女孩下手,吃抹乾淨後拍拍屁股就走。

有人釋出自己撿屍的照片,配文“成功人士”。

有人在酒吧外蹲守一晚上,就為了等到一個喝醉的女孩。

那些藏在暗處,處心積慮想要拉你下水的人,比你想象得多得多。

有多少女孩以為自己能夠僥倖,就有多少女孩被傷害。

不是別人,就是這名保安隊長。

畢竟,你用十分鐘來防範壞人,可壞人會用全部時間來研究怎麼害你。

怎麼可能會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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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為刀俎,女孩為魚肉

或許有讀者會問,把迷藥種類寫得那麼全,不怕助長犯罪嗎?

的確,我們不能控制壞人不去犯罪,但我們能幫助更多的女孩識破騙局。

男孩為刀俎,女孩為魚肉

據我所知,因為工作原因常常需要喝酒的女生,就對這類藥物非常熟悉。她們不僅能保護好自己的酒杯,還能在被下藥後自救。

有的女生會去衛生間催吐,有的女生則會隨身攜帶緩解的藥物。

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被下藥到底多容易?

要想不被下藥,就得先了解這些迷藥和下藥的途徑。

或許你隨便開啟一個男廁所的門,就能看到鋪天蓋地的廣告。

上網輸入關鍵字,立馬就有相關產品推薦。

甚至買的次數多了,賣家還會把你拉進微信群,手把手直播教學。

國外某影片博主,專門拍了一個揭露下藥的短影片。

該博主模擬自己是一個下藥男,和女孩見面的一瞬間,行動就開始了。

假裝為自己的遲到道歉,把藥夾在指縫中,抬起手將藥片丟進酒杯裡。

把藥片藏在物品裡(比如鈔票),在傳遞的時候,微微一斜,就能順勢把藥片投入水杯。

在聊天的時候,以誇張的肢體動作吸引對方注意力,你一抬眼,水杯就被汙染了。

影片中,這位博主只花了短短兩分鐘,就把五枚藥片投進杯子裡,細思極恐。

買藥、下藥完成後,接下來就是實施性侵。

去年八月,山東省淄博警方就查獲了一起網際網路銷售迷藥案件:蒙汗藥。

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國內有人在一個境外加密聊天軟體的群裡,大量釋出出售蒙汗藥以及迷藥的使用教程,還有買家的反饋資訊等來招攬顧客。

為了增加銷量,他們甚至還搭建了色情網站來推廣宣傳。而色情網站的影片,幾乎全是被迷姦的女孩。

發現了嗎?

與其期望別人有良知,不如鍛鍊自己的能力,全身而退。

更何況,想要犯罪,真的太容易了。

迷姦,早已成為了一條成熟的產業鏈,買賣、宣傳、拉新一條龍。

中國政法大學的羅翔教授,針對這一類人群進行分析後說:

只要有利益,就會有傷害。

在他們眼裡,女孩只是他們宣洩情緒的途徑,是他們放縱慾望的工具。

女孩被打不能說疼,女孩被傷害不能喊叫。

然而,1歲的孩子不懂男女差別,2歲的孩子不會去做惡,世界上沒有天生的壞人。

女孩們的痛苦,就成了他們的狂歡。

“其問題的根本就在於是否能夠尊重別人。一個尊重別人的人就不會把他人當成玩物。”

深究背後原因,我發現這一切的罪魁禍首,是那些不懂得如何教育男孩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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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對話。

小時候,男生故意扯同桌女生的辮子,老師說:“別在意,他就是鬧著玩。”

長大了,男生沉迷遊戲不學習,父親說:“你不能和女孩子一樣,你要好好學習出人頭地。”

於是,他們肆無忌憚地傷害女孩,他們毫不尊重女孩的成就與付出,因為他們從小就被教著要這麼做。

“我教女兒自保,

你卻不教兒子不要傷害。”

去年,一場熟人迷姦未遂案,轟動全網。

男生給女生下藥後,一旁默默觀察的服務員以續杯為由收走了杯子,女生才僥倖逃過一劫。

事發當日,趙某還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給女生髮微信,不知是不是為了下一次下藥做鋪墊。

直到女生曝光他的行為後,他才慌了。

不是因為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只是擔心自己名譽受損。

朋友圈的公開道歉語焉不詳,絲毫不提犯罪行為,一般人看了還以為只是情侶吵架。

更無語的是,眼看事情越演越烈,他竟搬出了媽媽當擋箭牌。

所以,為什麼女孩總是被傷害?

趙某能做出這種壞事,似乎也就不足為奇了。

因為有一群縱容男孩的父母。

孩子是父母的鏡子,孩子的一言一行,都是父母種下的種子。

就像這句話:

趙某媽媽不僅不勸兒子自首悔過,反而來勸女孩網開一面。

想起在某檔綜藝節目裡,歐弟和應採兒談論到關於孩子戀愛的問題。

應採兒問歐弟,女兒什麼時候可以談戀愛。

歐弟回答:“你兒子什麼時候可以談戀愛,我女兒就什麼時候可以談戀愛。”

應採兒頓時幸災樂禍“我生兒子我怕什麼,隨便啊。”

每一個膽大妄為的孩子,都有一個寧死兜底的父母。

“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由施暴者獨立完成的,而是由父母、甚至是整個社會協助施暴者一起完成的。”

因為是兒子,就可以在還不懂愛的年紀裡,隨意戀愛嗎?

還是那句話:

因為是兒子,就可以肆無忌憚地戀愛,不用考慮負責任嗎?

曾經有網友在公交車上,聽到一位媽媽給另一位媽媽“傳授經驗”。

明明是兩個人的事,承擔後果的卻只有女孩。

“我教了我的女兒二十年,讓她知道怎麼保護自己,而你卻一秒都沒有教過你兒子,不要傷害他人。”

同居一段時間後,她就站出來堅決反對,甚至以死相逼,讓兒子分手。

兒子剛開始不理解,後來心領神會,以媽媽不同意為藉口乾脆地分了手,繼續談下一個,重複這個陷阱。

以為自己“幫”到了兒子,可她一定沒有想過:

兒子結婚條件還不成熟,但又有生理需求。

前不久,看到一則令人氣憤的新聞。

一個20歲左右的女孩在某餐廳上廁所,在門鎖確定鎖好的情況下,被一個小男孩用力推開。

看見裡面有人後,小男孩不僅不道歉,還彷彿惡作劇般地對著她笑。

女孩立馬找到男孩母親,要求道歉,沒想到男孩母親竟理直氣壯地對她說:“就你金貴怕被看!”

還搬出了那句名言:

於是,每次兒子談戀愛,她都默許兒子和女朋友同居。

她可以滿不在乎,但孩子一定會記在心裡:

你教他不要尊重女性,卻忘了自己其實也是女性,這最讓人寒心。

在孩子生理心理發展的關鍵期,這無異於埋下一顆定時炸彈。以後,這個男孩做出更偏激的事情,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他不過是個6歲的孩子。”

父母不糾正=自己是對的。

小時候放縱的後果,成人後就是自食其果。

沒有人是天生的壞,也沒有人是天生的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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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去哪兒》中,一直很喜歡小泡芙的嗯哼,想趁著小泡芙發呆的時候偷親一口。

然而,他的臉剛湊過去,就被杜江一把攔下,嚴厲阻止:

我最擔心的,其實不是女孩

劉耕宏的回答,也堪稱教科書:

我最擔心的,其實不是女孩

想要養出尊重女性的孩子,不能放過每一個細節。這需要原生家庭悉心教導,讓孩子耳濡目染後,才能浸入本能。

《媽媽是超人》中,霍思燕把球放進衣服裡,告訴嗯哼自己懷孕了。

嗯哼急了,立馬想掀開霍思燕的裙子一探究竟。

而霍思燕,只說了六個字:“別撩女孩裙子。”

她沒有說別撩媽媽的裙子,而是把自己放在“所有女生”的群體裡。

哪怕以後面對的不是媽媽,嗯哼也一定不會去冒犯別的女生。

盧梭在他的《愛彌兒》中曾經寫道:人的教育在他出生的時候就開始了,在他不會說話和聽別人說話以前,他就已經受到教育了。

“下次不許再這樣突然親別人,你親別人的話你要問,我可以親你一下嗎?”

“即使是因為喜歡你,你不能每個人都給他親,這樣爸爸會很吃醋、很擔心。下次在遇到類似情況時要說:你要親我要經過我爸爸的同意!”

對女生來說,在這個社會上,再小心都不為過。

孩子的界限感,就是在父母一次又一次的阻止與教育中建立起來的。

① 去娛樂場所,最重要的是防止被下藥,陌生人送的酒水,或是已開罐的酒水都不要喝。

② 不要輕易嚐鮮,失身酒水一直在更新換代,對不熟悉的酒類、飲料、零食,不要入口。

③ 不要讓飲料離開視線,可養成用手掌微蓋住杯口的習慣,防止轉頭時被下藥。

④ 去更安全的場所,比如管理良好的KTV、只是聽歌喝酒的清吧,避免去人流複雜的夜場。

⑤ 只和絕對信任的人一起,千萬不要和相識不久、或是正在瞭解中的朋友一起去。

⑥ 最關鍵的一點,清楚自己的酒量,不要喝醉。

⑦如果不幸發生性侵,請立刻報警!第一時間保留證據。比如不要洗澡,內褲不要扔掉,身上的抓痕要拍下來。

⑧ 被性侵12小時內,儘快服用緊急避孕藥,到正規醫院就醫,避免更大的損失和傷害。

本指南參考:國館、視覺志、海峽導報

養男孩,任重而道遠;

在網上關於“生男孩還是女孩好”的話題裡,有一段是這樣的:

“生女兒操的心比男孩大多了,從小就要保護好,以免受傷害,學校老師校長同學,家裡鄰居陌生人,一不小心出事,一輩子就毀了。”

養女孩,更少不了千叮嚀萬囑咐。

下面八項注意點,請一定要讀給你的女兒聽。

“誰讓你走夜路的。”

“裙子這麼短,活該。”

明明先有施暴者,才有受害者。

如今卻成了受害者活該?

或許很麻煩,但請千萬不要嫌麻煩,未雨綢繆,才是女孩對自己最大的負責。

養女兒費力,養兒子省力,似乎成了大多數人的共識。

但後者,不正是以前者為代價的嗎?

討伐弱者,只會讓弱者繼續被欺凌。

教育暴者,才能拔本塞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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