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間一樁奇案,讓人咋舌之餘,又深感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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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獅

乾隆年間,江陰某地居住上百戶人家,其中過半人家以宰殺豬羊為生。有一家大肉鋪,由村中十七人合夥經營,不賣豬肉羊肉,只賣牛肉。十七人分工明確,有人專門走訪村落,到農戶家中購買不能耕地的老牛,有人負責宰殺,有人負責賣肉,十里八鄉乃至縣城,都到這家鋪子買肉,因此收穫頗豐,讓外人羨慕不已。

乾隆年間一樁奇案,讓人咋舌之餘,又深感毛骨悚然

儘管十七人很能賺錢,但卻存不住錢,得來的錢財往往還沒捂熱乎就在賭坊輸得一乾二淨,最後淪落至連買牛的錢也都輸掉了。沒錢買牛,則沒有牛肉售賣,眼見買賣快要幹不下去,有人提議既然沒錢買,也就只有去偷。其餘人也都答應,認為眼下只有這條路可走。於是,十七人分散到各村之中先行“踩點兒”,看準誰家有牛,另行商議之後,趁夜色將牛偷走殺掉賣肉。

某日,其中一人打聽到五里之外的一個村子中有個獨居的老婦,家裡不但有一頭老牛,還有不少積蓄。十七人商議後,決定不但要偷走老牛,順帶還要把老婦的積蓄搶走。於是,趁夜深人靜之時,十七人用鍋底灰塗面,潛入老婦的院中,三人去牽牛,其餘的人衝進房中搶掠財物。

乾隆年間一樁奇案,讓人咋舌之餘,又深感毛骨悚然

老婦大喊救命,立即被亂刀砍死。眾惡徒把財物劫掠一空,準備逃走之際。其中一人突然想出生財之道,他將老婦的屍體裹在棉被中,扛在肩頭隨眾惡徒逃之夭夭。

回到肉鋪,那十六人問他把老婦屍體扛回來做什麼用?那人說,既然牛肉也是肉,人肉也是肉,攙在一塊兒賣,誰又分得清?那些人恍然大悟,連夜將老婦和老牛剝皮拆骨,肉混在一處,骨頭混在一處,皮和頭顱則在後院挖坑埋掉。

開市之後,肉很快銷售一空。十七人洋洋得意,從此悟出賺錢之道,不只偷牛,順帶殺人越貨。這些人倒也謹慎,不敢連續犯案,而且很少在當地犯案。每隔一月,便到偏遠處找尋孤寡老人,殺死之後當作牛肉售賣,美其名曰“剝老牛”。孤寡老人沒有子女,因此失蹤後也沒有人報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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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買賣”一連幹了好幾年,居然沒有犯案。後來這些人越發猖狂起來,不止只對孤寡老人下手,也對孤單行走的路人、無家可歸的窮苦人下手。幹得順手了,也就大意了。以前會將人骨與牛骨砸碎後攙在一起,再賣給專門收骨頭的販子。後來嫌麻煩,乾脆直接混在一起,也不再砸碎,他們認為別人根本分辨不出來。

只道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害人最終會害己。有一回,販子收了骨頭後,走水路往回返,船靠岸後,正巧趕上河道衙門的官差查偷運檀木的船隻。骨頭全部裝在大筐中,官差命令販子把大筐裡的骨頭全部倒出來。販子不敢得罪官差,只好照辦。結果骨頭倒出來後,有個上了年紀的差官一眼看出端倪,讓人把販子按住,並立即稟報給長官。

乾隆年間一樁奇案,讓人咋舌之餘,又深感毛骨悚然

一番查驗之後,證明牛骨之中摻雜著人骨。販子大喊冤枉,並說出骨頭的來源地。由他帶路,引著上百名官差來到肉鋪,將十七人全部抓獲。十七人起初拒不招認,但經不住大刑伺候,有一人招供後,其餘的全部招供。在其肉鋪後院,官差掘出三十幾顆頭顱以及許多殘肢斷臂、零散皮肉,另有一部分被他們分散掩埋在各處,有些已經無法找到。

這夥惡徒交代,數年之間,殺人已經過百,全部混在牛肉中售賣出去,竟無一人發覺肉有問題,而所得錢財全部被他們揮霍乾淨。縣令認為,若不是湊巧破案,他們一定不會收手,還不知會有多少無辜受害。此案案情重大,一級一級往上呈報,最終交由三司定奪。結案公文發回,判十七人全部凌遲,行刑地點就在他們的肉鋪前。凌遲之後,十七人的頭顱全部掛在肉鋪平日用來掛肉的鉤子上示眾,直至腐爛為止。

乾隆年間一樁奇案,讓人咋舌之餘,又深感毛骨悚然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十七個惡徒害人終害己,他們平日以“剝老牛”為業,最終也落了個同樣的下場,實屬活該,不值同情。

文章參考自《清代案獄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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