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思進取,深圳女子與其離婚,分得46套房,這是什麼概念?

因為丈夫不思進取,深圳的一名女子認為丈夫沒有擔當、沒有出息,於是就與丈夫協議離婚。女子並因此分得46套房屋,相應的丈夫也分得了一些房屋。

這樣,作為丈夫有了這麼多的房屋,又離了婚一身輕了,那麼他以後也可能會更加不思進取了。

最近網上就流傳了一對深圳的夫妻離婚協議書,該協議書是其夫妻雙方自願達成的,並由相關部門簽字認可,我們認為應該是真實的。

丈夫不思進取,深圳女子與其離婚,分得46套房,這是什麼概念?

該離婚協議主要是講的兩個人的財產分配問題,從協議書上我們可以看到這對夫婦在深圳福田區的房屋是非常多的。妻子因為離婚就分得了夫妻名下的財產共計房屋46套,其中包含四十四套住房和兩套商鋪,面積約1250㎡左右。

在深圳這個大城市,可謂寸土寸金。房價也走在了全國的前列,可以說也屬於一線城市、高檔房價。據說深圳的房屋均價突破9萬/平米。可想而知,這1250平米的房子,在深圳該是多麼值錢啊。這名女子名下的這些房產,每月的租金就絕不止10萬、八萬的。真是躺賺呀!

如果這些房產要遇到拆遷的話,以福田區某小區的棚改補償方案為例,補償標準參照同地塊的安居房標準為42540元/平米,則該女子可獲得6600多萬的補償款。這6000多萬元的補償款,存到銀行光利息一項,也夠這名女子吃一輩子的。

深圳的這名女子分得了這麼多的房產後,也可以衣食無憂,“不思進取”了。

不知道這對夫妻是怎麼擁有這麼多的房產的?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些房產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並且是屬於合法財產的。也就是說這將近百十套房產,都是他們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擁有的財產。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該名女子的丈夫是不思進取,那麼就這麼一個不思進取的丈夫,是如何賺得著近百套房產的?如果他是終日思進取的話,那麼也不知道能賺多少房產了?

丈夫不思進取,深圳女子與其離婚,分得46套房,這是什麼概念?

這位深圳的女士也可能找到一個超能力的丈夫了,兩個人在結婚期間經過共同努力,賺得了大筆的財產,置辦了一些房產。這對夫妻一開始共同創業的時候,應當都是同心協力的。但是後來有了錢後,也許思想就發生了變化。就像有的夫妻那樣,在丈夫沒有錢的時候,妻子對丈夫不離不棄,也非常顧家。兩個人只想著賺錢生活,共同的經營著小家庭,並沒有其他的心思。但是一旦他們有錢後,那麼丈夫就可能會變了。要不然怎麼會有人說“男人有錢就變壞”呢?

妻子也可能會變了,原來沒有錢,整天想著賺錢,也不會打扮,也沒有資本打扮。一旦有錢之後,就想著打扮了,就想著奢侈了。甚至於有的女人有錢之後的眼光就高了,也許會看不起那原原本本的那一個丈夫了。

由於夫妻兩個人都有錢了,他們的生活和心理狀態都會發生變化的,最終都會感覺到兩個人之間的隔閡是越來越大的,這就是所謂的那些夫妻“能同甘苦,但是不能同享福”。到了一定的時候,夫妻感情就會破裂,兩個人之間的緣分已盡,也都會想著離婚分手的。

就像深圳的這對夫妻一樣,他們兩個人擁有這麼多的財產,卻不能繼續生活在一塊,反而感覺到不幸福,這也可能是說錢太多了。如果他們就像其他的居民一樣,蝸居在一個十幾平方米的小屋內,甚至於這個小屋也是租別人的。夫妻兩個每一個月都會為了租金髮愁,為了生活而擔憂,那麼他們也就沒有時間鬧矛盾了,也都會老老實實勤勤懇懇地幹活勞動的,哪有心思吵架慪氣?更別說是分手離婚了。

因為他們知道,就像他們這種情況,如果分手離婚了,一個人生活、生存都是問題,更別指望養活孩子了。再說了,身無分文,就是離婚了,對雙方又有什麼好處?說不定離婚了一輩子都會找不到物件的。

但是如果有幾十套房產就不一樣了,離了婚之後,不會愁找不到物件的。所以說,房子多了就任性!

這對夫妻離婚的原因是:男方終日以錢財為樂,不思進取,不理家事,不關心妻子與女兒。

丈夫不思進取,深圳女子與其離婚,分得46套房,這是什麼概念?

這些原因是寫在離婚協議書裡面的,也是得到男方的認可的。那麼從這一離婚的原因中可以看出:

首先,他們兩個人離婚,主要原因不是夫妻感情破裂,也不是因為有其他的第三者,而是因為男方不關心家庭造成的。這說明男方有錢了並沒有變壞,只是在心理上太過多注重錢財,而不顧夫妻感情了。導致妻子很傷心,雖然有這麼多的房子,有這麼多的錢,但是沒有疼人疼、沒有人愛的,這樣的生活又有什麼意思?所以就決定與男方離婚。

那些沒有房產、沒有錢的人都羨慕有房產有錢人的富人生活;那些沒有房產、沒有錢的人都認為有房產有錢的富人們感情一定會很好的。但是他們沒有想到,原來這有錢人有、房產的人,家庭生活過得也不幸福啊?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其次,離婚的原因之一就是丈夫終日以錢財為樂!這說明男方對於賺錢是有一定的悟性和方法的,可以說達到了痴迷的程度,不然也不會以錢財為樂的。

我見過有些男人為了賺錢,痴迷於彩票和股票,整天都是研究,比有些專家學者研究得還深入、還痴迷。如果他的這種精神能用在火箭發射上,估計他一個人能把火箭研究發射到火星上去。

當然,痴迷於賺錢,以錢財為樂並不是什麼壞事。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所以男人不賺錢也是漢子難呀!

深圳的這名男子可能研究出來賺錢的方法了,所以才能夠擁有那麼多的房產。就憑這一項,該男子也是比大部分的男人都強。該男子錯就錯在太痴迷於研究錢財了,應當把一小部分心思用在研究增進夫妻感情上。

要不然,就是賺幾個億,也不會留得住妻子的心的,到時候只會落得個妻子分得財產的下場。就像某私募大佬一樣,整天研究股市達16個小時以上,以至於把自己都研究監獄裡去了,最終還不是妻子要求與其離婚並且分得財產嗎?

所以,男人太注重金錢了並不一定是什麼好事,有可能你得到了金錢,但是卻失掉了整個世界。更有可能你賺的錢是為別人賺的,到時候會被女人輕易分走一半的。

再次,深圳的這對夫妻離婚的原因,還是因為丈夫不思進取。

這一點就很令人費解了,這名男子不思進去就賺了這麼多的錢,這如果還叫不思進取的話,那麼什麼才叫進取呀?

難道整天去搬磚、掃大街累得滿頭大汗才算是進取?

丈夫不思進取,深圳女子與其離婚,分得46套房,這是什麼概念?

結合前面的一句話:“以錢財為樂”,就可以看出來這名男子是整天滿腦子都是金錢,天天想著如何賺錢,如何發財?對於其他的事情一概雙耳不聞窗外事。因此這在妻子看來,這樣的人就是隻知道錢,沒有其他的一點本事,也沒有其他的願望,這樣的人就是不思進取。這樣的人除了掙錢,什麼都不會,這豈不是廢料一塊!

說得也是,金錢不是萬能的。從這個事例上,我們就可以看出這一個道理了。

最後,深圳的這對夫妻離婚的原因還是因為丈夫不理家事,不關心妻子與女兒。

這對夫妻這麼有錢,有這麼多的房產,因此作為丈夫不理家事,找一個人幹活、操持家務,這都未嘗不可。因為他有錢,完全可以找一個管家或者是家政人員,沒有必要整天處理家庭瑣事。

因此,對於該名男子不理家事這一點,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於他不關心妻子和女兒,這一點就有點兒不能原諒了。

一個家庭應當注重於感情和親情,作為一個丈夫,應當多關心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對於一個妻子來說:如果丈夫眼裡只有錢,沒有一點感情,看到妻子形同陌路,看到錢就兩眼放光。那麼即使是住著廣廈千萬間,也是感覺到冷冰冰的,還要這樣的丈夫幹什麼?對於一個女兒來說:如果爸爸只知道埋頭賺錢,沒有與女兒玩耍和互動的時候,只知道用錢來哄自己的女兒,而不知道用親情來感化自己的女兒。那麼就是有再多的錢,也是買不來天倫之樂的,還要這樣的爸爸幹什麼?

所以說深圳的這名男子,其雖然能掙錢,其雖然有上百套房產,但是他敗就敗在沒有情商。

最後妻離子散,也是其咎由自取。

深圳的這對夫妻,可謂是房產多得太過火了,錢多得花不完了。以至於他們離婚的時候每人都分這麼多的財產,並且好聚好散。如果要是因為財產引起糾紛打官司的話,光訴訟費和律師費也不知道花多少呢?

看來這對夫妻也很會算經濟賬,進行協議離婚,友好分手。不過從他們的表述中來看,他們夫妻之間的感情還是有的,只是妻子有點責怪丈夫的意思。現在《民法典》剛實行,夫妻離婚還都有冷靜期。所以在一個月內,如果雙方反悔的話,還可以撤銷離婚登記。

針對這個案件,我還是勸他們夫妻兩個人能夠和好如初。不然,全網人都知道他們有這麼多的房產了,以後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爭搶著要嫁給他們呢?更有可能有些人就喜歡這麼“不思進取”的人呢?所以作為妻子一定不要意氣用事,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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