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多個男人曖昧不清, 丈夫不管不問, 迴應稱: 我為什麼要怪她?
網路上有句眾所周知的話:真實的生活永遠比戲劇更荒誕,比電視劇更狗血。
原本對於這句話,我是持懷疑態度的,並不敢完全認同。畢竟真實生活的素材,經過改編和加工,在荒誕和狗血程度上,肯定會有所超越,這就是人們常說的“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
可是,最近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實經歷,卻重新整理了我的認知,讓我第一次感覺到上面這句話的真理性。
有時候,只有你真實經歷過或親眼見到,才明白真實生活的“劇情”能有多荒誕和狗血,估計連編劇都不敢這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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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這段時間,我朋友阿龍的老婆正在跟他鬧
離婚
,原因是阿龍揹著老婆和一個叫小珍的女人曖昧。阿龍在小珍身上花了5萬塊錢,後來被老婆在手機上發現了聊天和轉賬記錄,這才交代了整件事情。
其實,剛剛聽到這件事的時候,我真的不敢相信。不是因為我相信阿龍的人品,而是因為我不相信他這麼吝嗇的一個人,竟然能在一個女人身上花這麼多錢。
阿龍的“摳門”在我們當地是遠近聞名的,瞭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就是一個守財奴、鐵公雞,對誰都是一毛不拔。他把錢看得比自己的命還重要,想要讓他主動掏錢,簡直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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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不但對朋友摳門,對待家人也是這樣。無論是他的父母、孩子、妻子,還是其他的親戚,從來沒人能從他的身上佔到便宜,更別提借錢了。
作為整個家族的老大,每次過年組織家族的兄弟姐妹聚餐,阿龍都是最積極的,挑選飯店、定時間、聯絡人員,都是他一手操辦。可是一到付賬的時候,阿龍就躲得遠遠的,任憑別人說什麼都沒用,所有挖苦和嘲笑的語言他都能坦然接受,可就是不掏錢。
所以,大家可以想象一下,這麼一個摳門吝嗇的人,能主動為一個女人花5萬塊錢,會有多麼難以置信,我差點以為阿龍遇到真愛了。
如果只是簡單的曖昧出軌,自然沒什麼大驚小怪的,這種情況太常見了,根本算不上狗血。這件事情後來的反轉,才讓我體會到了什麼是荒誕和狗血,簡直重新整理了我的“三觀”,大家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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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阿龍的老婆得知老公和別的女人曖昧後,並且花了家裡這麼多錢,非常地氣憤,拽著阿龍就去找小珍算賬。不一會,二人就來到了小珍家,正好小珍和她的老公阿峰都在家裡。
當時,阿龍的老婆還算冷靜,並沒有太過激的舉動,只是當著小珍老公的面,把她和自己丈夫的事情全部說了一遍。
阿龍和老婆都以為,小珍的丈夫阿峰聽說自己被戴帽子,一定會特別激動和氣憤,甚至可能會動手打阿龍或小珍,阿龍也已經做好了捱打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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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沒想到,阿峰表現得很冷靜,情緒似乎沒有一絲波動,彷彿這件事與自己無關一樣,一句話都沒說。
反倒是小珍先開了口,她對阿龍的老婆說:“這件事你怪不著我們,不用向我們來興師問罪,你老公是自願跟我好的,那些錢也是他自願給我的,我又沒強迫他,你要怪就怪你老公吧。”
阿龍的老婆被小珍氣笑了,對小珍的老公阿峰說:“你聽聽你老婆說的話,她都跟別的男人好了,你一點反應都沒有嗎?你還是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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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阿峰終於開口了,說道:“小珍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她跟你老公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也是經過我同意的,我老婆再給我賺錢呢,我為什麼要怪她?”
原來,阿龍已經不是小珍的第一個曖昧物件了,在他之前,小珍憑藉著自己不錯的長相,已經成功勾引了好幾個男人,而且每個男人都在她身上花了幾萬塊錢。這些錢小珍自己留了一部分,剩下的全部給了老公阿峰,兩個人透過這種方式,賺取了不少錢。
面對這樣的奇葩夫妻,阿龍的老婆自知無法與之溝通,於是就一邊和阿龍鬧離婚,一邊將小珍告上了法院,目前還沒有最終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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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各位讀者,怎麼樣?阿龍的真實經歷,是不是比電視劇還要荒誕和狗血,原本以為是自己英俊帥氣,吸引小珍投懷送抱,沒想到卻是被小珍主動勾引,被人家套路了。
在整個事件裡,阿龍是個徹頭徹尾的渣男,對自己的原配老婆吝嗇,對外面的小三卻異常大方,實在可恥。他的曖昧物件小珍作為一個“職業小三”,靠勾引男人來賺錢,不斷破壞別人的家庭,不懂得自重自愛,令人唾棄。
而小珍的老公阿峰,明明自己有手有腳,年紀輕輕卻甘願“吃軟飯”,靠老婆犧牲色相來養活自己,還恬不知恥的引以為豪,根本不知道廉恥為何物。小珍和阿峰這對奇葩夫妻的做法雖然不道德,可是也要有人願意上鉤才行,因此那些經受不住誘惑的男人,才是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縱觀整個事件,最無辜的就是阿龍的老婆,她沒有做錯任何事情,卻被傷害得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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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阿龍的老婆應該儘快做好以下這三件事情:
1.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小珍還錢。
雖說阿龍給小珍的5萬塊錢是出於自願,可以看作是一種贈與行為,沒有理由要求小珍還錢。
可是,小珍自始至終都在欺騙阿龍,目的就是想要他的錢,對他沒有一絲感情,本質上就是一種欺詐,因此應該退還錢財。同時,阿龍給小珍的錢屬於婚後財產,應該是夫妻共有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7條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因此,阿龍不經過老婆的同意,擅自將夫妻共有的金錢給小珍,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要求小珍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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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夫妻共有財產的分配。
透過這件事情,無論最後阿龍和老婆離不離婚,阿龍都不值得再被相信,阿龍的老婆應該做好最壞的打算,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確保自己的後半生能夠有保障。
阿龍的老婆應該儘快和丈夫做好夫妻共有財產的分配,將屬於自己的那一半財產牢牢抓住自己手中,避免再被阿龍挪作他用。
在這個時候,已經不需要講夫妻情面了,畢竟自己是受害方和無過錯方,無論是從道德層面,還是法律層面,都應該為自己爭取更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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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量好孩子撫養權的歸屬。
孩子雖然是無辜的,但是他卻不可避免地被捲進大人們的紛爭之中,勢必會對他幼小的心靈造成一定的傷害,這是既定的事實,已經無法避免。
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想辦法將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避免再對他造成二次傷害。
因此,在阿龍夫妻二人離婚之前,必須要商量好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妥善安置好孩子,規劃好以後如何陪伴和教育孩子,讓他能夠在一個相對平靜的環境中成長。
做好了以上三件事,阿龍的老婆就可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權益,讓自己和孩子的今後生活有所保障,放心地和阿龍這個渣男離婚。
此時,阿龍的老婆務必要堅定離婚的決心,千萬不要再對阿龍報有任何的期望,也不要想著他可以改邪歸正,畢竟出軌這件事,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一旦有了第一次,就很容易就會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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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有時候,現實的生活就是這樣,充滿著戲劇性和不確定性,短短的時間內就能讓你體會到人生的波瀾起伏。比如:在醫院看醫生的時候,醫生說:“你這病很嚴重,但是還能治,不過需要很多錢。”短短的三句話,就可以讓你從絕望到希望,再到絕望。
所以,生活遠比偶像劇更狗血,我們必須做好萬全的準備,快速提升自己的能力,讓自己變得足夠優秀、足夠強大,才能輕鬆應對生活中的艱難險阻,讓所有的意外全部變成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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