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每月交2000塊錢生活費,真相令人憤怒
68歲的婆婆要跟我們同住,一個月出2000塊錢生活費,我和我老公堅決不同意。可是,閨蜜的一句話,讓我後背發冷。
我老公是家裡的老大,公婆一直不怎麼待見他,沒上幾天學呢,就讓他回家幹活、養家。
後來我跟老公結婚,他們把最西邊的兩間瓦房分給我們,卻把東邊的三間平房留給小姑子,說是給她以後走孃家準備的。
我們買房子,還差10萬塊錢,婆婆因為公公車禍,獲賠50萬在手中,我們想跟她借一點,她卻說這是自己的“棺材本”,誰都不給。
我欠條都準備好了,急得不能行,老公撲通一聲跪倒在婆婆面前,現在樓市太好了,晚一步房源就沒了,可是老太太就是不鬆口。
我當時就跟婆婆放了狠話:“那你以後也別去我們的新房!”
我們只好轉向其他親戚那裡去借,10萬塊錢借了20家才湊夠,終於買到了房子。
如今我們住在來之不易的新房子裡,特別開心,那些借來的錢,一年內也都還完了,對於借錢給我們的人,我們更是有求必應。
可是,第二年婆婆突發心梗,要不是鄰居發現及時送到醫院,後果不堪設想。她在醫院裡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哭著要跟我們一起回家,害怕一個人倒在家裡無人知曉。
我跟老公不同意,婆婆又說:“我一個月出2000塊錢的生活費。”
說實話一個月2000塊錢的生活費對我們家來說不少,但是想到當初她對我們那個態度,真是越想越來氣。我們不同意,讓她拿著2000塊錢找女兒商議,但是小姑子嫁得好,人家不在意這點錢,同樣堅決不同意。
可是,閨蜜的一句話說得我後背發冷。
她說:“他連自己親媽都這麼狠心啊…”
更恐怖的是,其他人知道了我和老公的“所作所為”,紛紛指責我們,就連公司領導也暗示我:“從一個人的家庭情況,就能看出她/他對待同事、公司的態度…”
難道我這樣做真的太過分了嗎?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道德閒漢”為什麼這麼多?
#楊祖如# 我的分析如下:
感謝你的分享,我完全能夠理解你們的做法,以及你們對婆婆的態度。
我剛畢業的時候被男上司騷擾,那時候太小不知道怎麼說出口,只好透過辭職來抵抗,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就因此而弄丟了。
去年聽說他出車禍半身不遂,我特別高興,甚至把朋友們召集到一起,喝了一頓慶功酒。
第一,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其基礎是友情。
當我們以朋友的身份觀察周邊的人時,就會發現許多真諦。
兩個人之間即便有再深的愛情,也要能說得來,情侶如果能處成很好的朋友,就是愛情的加分項;如果不行,那這段感情很可能就長久不了。
親人之間如果能像朋友一樣,既相親相愛,又能無話不說、互相幫助,這份感情才能得到昇華。只有不過分消費這份血濃於水的感情,才會擁有和諧幸福的家庭。
第二,我能理解你“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處世態度,但是不能理解你把它用在親人身上。
朱熹大師提及這句話的本意是對待敵人,我們不要手軟,精準打擊,但是對待親人可萬萬不能這樣。
如果親人之間以惡劣的態度對待彼此,家還有何溫馨所在呢?你對她壞,她對你更壞,在家裡卻彼此防備,最後受傷的只可能是彼此。
所以,跟家裡人不要太過斤斤計較,應該用愛去感化彼此。
你如果把婆婆接到家裡,她一定會感激你,為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同時孩子在這種愛的環境下耳濡目染,也會長成善良、懂事、孝順的孩子。所謂言傳身教,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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