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大家好,我是每日君。

前幾天看到這樣一個新聞:

令人唏噓!#男子被拐21年拐賣者系父母熟人#

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8月17日,四川雅安,一名5歲就被人拐賣的男子,21年後在多方的幫助下終於和家人再次團聚。

影片裡,在民警的簇擁下,一家人終於會面,只是激動痛哭的大人和不知所措的青年,看得讓人心裡一痛。

二十一年的時光,隔絕的又何止是親情。

可惡的是,據瞭解,當年拐走孩子的居然是父母的熟人,更讓人覺得唏噓不已。

人販子實在是可恨,摧毀的不僅是一個家庭,還有身處其中的每一個人的命運,都被改寫。

被拐賣24年後,他決定留在買家身邊。

2015年,劉德華有一部電影上映,改編自真人真事,也是他第一次扮演農民,這部電影就是《失孤》,講述了一位父親的故事。

電影裡,劉德華扮演的農民父親,名叫雷澤寬,孩子小時候在家門口玩耍被人販子抱走。

十幾年來,雷澤寬騎著摩托跑了大半個中國尋找兒子,然而每一次滿懷希望地奔赴到目的地,結果卻都是失望。

故事的原型在山東。

二十四年前,僅2歲半的郭新振在家門口玩耍,被過路的一個陌生女子抱走。

那天下午郭剛堂拉沙子回家,老遠就看見自家門口圍著很多人,走近才知道原來自己的孩子被人拐走了。

撲通一聲,他就給周圍的鄉親們跪下了,央求鄉親們幫助他尋找自己的兒子。

鄉親們出動,四面圍堵,八面封截,無論是車站、路口,都佈下了人。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人販子早已帶著年幼的孩子離開了山東,去到了河南。

那個年代科技不發達,監控當然也不像現在這樣遍地都是,所以大家的追捕都是徒勞的。

但郭剛堂不甘心,為了尋找孩子,他僱傭了無數的鄉親們,最多的一次請到500個人。

可孩子還是沒有找回來,夫妻二人更是陷入深深的自責。

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妻子痛哭不應該放孩子一個人在門口,郭剛堂自責,要是自己早一點回來就好了,這樣孩子也不會被人拐走了。

天降大禍,可這對平凡的夫妻誰也沒有互相埋怨,他們都理解對方的痛苦一點也不比自己少。

找尋一段時間無果後,郭剛堂決定自己上路,把孩子找回來。

電影《失孤》的情節就此展開,一面印有兒子照片的小旗,一輛摩托,一個丟失孩子的父親,就此開始了漫長的尋子之路。

而這一找,就是漫長的24年。

直到2021年7月13日,郭剛堂的兒子終於找回來了,至此故事似乎終於迎來了圓夢的大結局,然而真相併非如此。

認親之後,兒子決定繼續留在養父母身邊,因為養父母年紀已經大了。

不少網友很難接受,這不是“認賊作父”嗎?

可郭剛堂尊重兒子的決定,只要孩子心理舒服,他願意在哪邊就在哪邊,儘量不讓他受第二次傷害。

這句“不讓他受第二次傷害”,讓每日君破防了。

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人販子,販走的何止是家庭的平安,還有他人的人生。

站在外人的角度,可能很難理解這個孩子的做法,認為他就應該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就應該撫慰郭剛堂夫婦這麼多年的痛苦。

然而站在孩子的角度想,這種行為又何其殘忍?

幾十年來,他一直以為自己的父母是親生父母,一直被他們盡最大的能力呵護著,陡然間出現一個從未見過面的人,說自己才是他親生父母,震撼和痛苦,並不比誰少。

每日君不同情這對買主,但我同情那個男人。

更覺得那個人販子萬死不辭,而且生活中大多數被拐賣的孩子,後來過得並不好,甚至一生分裂。

記得曾看過這樣的報道,有的孩子被買走幾年之後,買家居然懷孕,新生兒出生後,買來的孩子就失去了價值,不是受欺負,就是動不動被打罵,淪為那個家庭的苦力。

如果那個孩子不知道自己是被買來的,他肯定想不明白為何都是父母的孩子,自己卻不被愛;

假使他不小心知道,會更怨恨買賣他的人,讓他失去了應有的美滿家庭。

而不管他們知不知道,那些得不到善待的小孩,他們的悲劇,都是人販子一手造成的。

人販子,破壞的何止一個家庭的圓滿,還有牽扯其中的無數人的人生。

那些丟了孩子的家庭,後來大都因此四分五裂。

看過一個紀錄片,有一個女人孩子丟了以後,每天都去找,可她周圍的人卻不理解,一個個勸她趕緊再生一個。

女人的心疼無人理解,丈夫也讓她放棄,女人只好離婚。

很快男人再婚,很快有了新的孩子,只有女人一個人踏上了尋子之路。

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還有的人,孩子丟了以後傷心自責,很快身體出了毛病離世。

沒當父母之前,是難以體會孩子對於父母的意義的,只有做了父母才知道,孩子丟失以後的那種痛苦,有多難熬。

沒找到的時候,他們沒有一日不是在痛苦悔恨中,然而找到之後,那些錯失的歲月和人生,也難以再找補。

更何況有的孩子可能和買家建立起了深厚的情感基礎,承受不了太多,叛逆自卑性情大變。

這每一個變故,都是為人父母難以釋懷的心結。

人販子和買家的惡,罄竹難書!

被拐賣24年後,人販子抓到了,他成了買家的孩子

為何買賣人口,屢禁不止?

羅翔老師曾經說過這樣一個案例:

買一隻熊貓判10年,買兩隻鸚鵡判5年,而買一個婦女兒童卻只判3年。

為什麼買賣婦女小孩屢禁不止,最為根本的原因是買家的存在,除此之外就是懲罰力度太輕。

利益大,懲罰小,成本近於無,一個又一個貪婪無恥的人,便走上了這條道路。

要想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最基本的就是買賣同罪,加大對販賣人口的懲罰力度。

就像小品裡開玩笑說的,一旦發現,死刑起步,三代以內政審有汙點,說起這個家族裡有個人販子就抬不起頭來,或許才能讓某些人心有敬畏,望而止步。

願天下再無人販子,願丟失的孩子,早日走上回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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