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舔狗8年,他只用了8天,就帶她去了賓館

文:花開花潮

想你似花開,思念如潮

人人心中都有一個最愛的人,而我愛的那個人,我追了她八年,而別人卻用了八天的時間,帶她去了賓館。

我一度以為,這是一場夢,然而那種痛徹心扉的感覺,一直在提醒我說,這並不是一場夢。

我是來自於農村家庭的孩子,自小就有緊衣縮食的習慣,然而自從遇見她之後,我的世界徹底發生了改變。

我情願半個月吃泡麵,只為能送她一套她心儀已久的化妝品。

我願意出去做一夜的兼職,只為能帶她去一次高檔的商場。

可即便我為她付出了良多,可依舊是得不到她一句肯定的答案。

外出遊玩的時候,我負責為她拍照,可每次出現在她朋友圈的,都是經過她精心修過的照片,並沒有我一點的影子。

我曾不止一次地向她表明過自己的心意,可得到的,始終是那種模稜兩可的回答,在我日漸失望之餘,她又會給予我一絲希望,讓我幻想於,前方是光明。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了八年。

我並不是傻,我周圍人也曾勸阻過我,不要再苦苦堅持下去了,是沒有結果的。

然而當時的我,卻固執地以為,還是自己付出的不夠,只要自己繼續堅持,遲早會有一天,她會對我動心。

當時的我,並不知道,感動並不是愛,而一個女生,也不會因為感動而愛上一個她不喜歡的男生。而這個男生所做的一切,都是十分廉價的行為,順帶著,他這個人,也很廉價。

可惜,我並不懂得這些,當我正式步入社會之後,我選擇了和她來到一個城市,幫助她租房、搬家,而且我也找了一個離她住的地方稍近一些的地方,居住了下來。

每天,我都會迎著晨曦去買好早飯放到她家門前,因為她上班比較的晚,所以,我會把早餐掛到她家的門把手上。

傍晚,我會第一個出現在她公司樓下,當看到她身影的那一刻,我會大聲地喊她的名字,然後請她進入我早已打好計程車中,奔著餐館而去。

可以說,那麼多年裡,我把她保護得一直很好,至少在我心中是這麼認為。

然而這一切,都在那個男人的出現後,徹底地擊碎了我多年的信念。

我承認,他帥氣的外表足以甩我幾條街,而那輛限量的跑車,成了我畢生不可及的夢想。

只用了八天,他就取代我,成為她心目中最重要的男人。

自從見到他們出雙入對地出入賓館時,我才算是徹底的清醒,原來,我所深愛的人,說出來不過是一個笑話。

我徹夜買醉,希望能忘記她所有的一切,然而我竟然發現,自己的生活中已經隨處可見是她的身影,在深夜醒來,總是習慣性的給她發訊息,然而我卻能想象,她在那個男人懷中,溫順的模樣。

那個傳送鍵,我遲遲無法按下。

人生有幾個八年,而我這八年,卻什麼都未曾剩下,我所希望的,是我這段經歷能被所有人知曉,人人謹以為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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