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鄰居收養,二十年後,女兒讓他們悔不當初

01。

“女兒啊,我們才是你的親生父母,你不能不認啊,我們才有資格坐父母位!”喬喬沒想到在自己還未開始的婚禮上,二十年來未曾露過面的父母竟然出現,那一刻她的心情很複雜。

站在臺上,看到臺下的養父母面面相覷的臉,喬喬的思緒回到二十年前。對自己最好的奶奶去世後,父母馬上辦了離婚手續,那年,她十歲,那時她的小名叫嬌嬌,是他們眼中多餘的嬌嬌。

她的父母是一對怨偶,是喬喬的奶奶和外婆定下的娃娃親,對方都不是自己想娶想嫁的人,婚後兩人沒有共同語言而言,同屋異夢。在奶奶的強制干預下,才有了她,奶奶給她起名嬌嬌,親手撫養她至十歲。

她十歲那年,奶奶離世,剛給奶奶辦完喪事,父母就領了離婚證,她成了多餘的人,不是愛情的結晶,又是個丫頭,誰也不想要她,互相推諉。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鄰居收養,二十年後,女兒讓他們悔不當初

02。

這時,隔壁的鄰居站出來,他們沒有自己的孩子,提出收養嬌嬌,他們一口答應,沒有一絲為人父母的猶豫和不捨。賣掉房子後,分成三份,他們各帶走一份,剩下的一份交給鄰居,美其名曰報答費,然後他們各自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再也沒來看她一眼。

苦難面前不分年紀,十歲的她一夜之間長大,不喜歡別人叫她嬌嬌,鄰居夫妻遵循她的意願後,改名為喬喬,只是辜負了她奶奶的心願。

鄰居夫妻真的把她親生女兒一樣看待,只是已十歲的她始終叫不出爸爸媽媽這兩個詞語,鄰居也沒在意,讓她稱他們李叔、李姨,一直稱呼到她婚禮那天。

鄰居夫妻盡他們所能,供喬喬上學,喬喬也特別努力,每當她想懈怠的時候,就想起親生父母無情的臉,恨,有時候也能成為動力。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鄰居收養,二十年後,女兒讓他們悔不當初

03。

任何時候,喬喬都比其他人拼命,學習上,事業上她都拼盡全力,一是想報答養父母,二是想讓親生父母看看,不要她是他們的遺憾,她要他們悔不當初,終生後悔。

喬喬在大學裡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是她的初戀,他用他的溫暖融化她冰冷的外殼,打動了她冰冷的心。

他家有錢,但喬喬不願意做他背後的女人,她要做他身邊的女人,於是,畢業後兩人一起創業,幾經失敗後迎來曙光,她也在她三十歲生日之前把自己嫁掉。

老公輕輕地握住她的手,喬喬的思緒才轉回來,看著在她婚禮上出現的兩個人影,她想笑、又想哭,多諷刺啊,得知他們曾經遺棄的女兒長大了,嫁了個有錢人,就跑回來認親,還要坐父母位。

夫妻離婚都不要女兒,被鄰居收養,二十年後,女兒讓他們悔不當初

04。

喬喬沒有說話,她冷笑兩聲,拿過話筒站在臺上說:“我只有養父母,我的前十年是奶奶養大的,後二十年是養父母養大的,我的親生父母在二十年前就死了,在我的心裡!”女方的親戚紛紛鼓掌,他們是見證人。

在賓客的指指點點下,他們灰溜溜的走了。

隨後,喬喬把鄰居夫妻請上父母位,流著淚大聲對他們喊出:“爸、媽您們辛苦了!謝謝您們!”喊出了她二十年後的第一聲爸媽。

後來,喬喬給親生父母一人五萬,算是報答他們的生育之恩,至於他們離婚後的生活,她一點也不感興趣,她關心的是養父母的晚年生活是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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