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當親媽當後媽的她們嫁得怎樣?

都說女人為母則剛,但現在很多女人離婚時候選擇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身邊就有幾個女性朋友都是離婚時選擇孩子跟父親,我不太理解,她們都異口同聲說“你太傳統了!”

“可你忍心讓孩子以後跟後媽一起生活?”

“那是孩子的命,無能為力。”

那些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當親媽當後媽的她們嫁得怎樣?

01 丈夫出軌,離婚後選擇房子,女兒跟奶奶回東北老家

英子在美容院工作,丈夫是理髮師,兩人結婚多年,有個女兒,看似幸福的三口之家,隨著丈夫有了外遇後,一切都變了。

女兒才5歲,英子一方面捨不得,另一方面看見丈夫光明正大的背叛自己,內心無法原諒,思慮再三,選擇離婚。

離婚時,英子想要女兒和成都的房子,但丈夫堅決不同意,要房子就不要女兒,要女兒就別要房子,二選一。

英子思慮再三,選擇了房子,並給了五萬元做為女兒的撫養費,女兒就被奶奶帶回了東北老家。

離婚後,英子也回了成都,很快就找了一個男朋友,也是離異,但有個三歲的兒子。

朋友都不太理解,為什麼自己親生女兒不要,卻給別人當後媽。

英子無奈說:“前夫不給,自己如果選擇女兒,沒有經濟能力,也養不活。”

那些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當親媽當後媽的她們嫁得怎樣?

02 離婚約定兒子跟父親,雙方三年不再婚,前夫卻四個月後再婚了

小玉跟前夫和婆婆公公在一起生活了十年,由於生活太窒息了,在一次自殺未遂後,前夫和小玉選擇了離婚。

他們有個兒子,才6歲,小玉考慮自己的精神狀態,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房子車子孩子都沒有要,但她跟前夫約定,為了兒子更好的未來,兩人三年內不得再婚,前夫爽快的答應了。

可沒過幾個月,前夫就和一個小十歲的未婚女人再婚了,兒子告訴自己的時候,內心崩塌了。

此時比離婚時候還要更加傷心。

小玉選擇搬到兒子上小學的門口,租了間房子,每天中午兒子都會過來一起吃午飯,兒子陪伴她度過了最難熬的時光。

她一直跟兒子說“不是媽媽不要你,是你跟著爸爸,爺爺奶奶生活會更加穩定,物質條件也更好,但是如果爸爸跟現在的阿姨生了寶寶,媽媽會把你要過來的。”

隨著時間的流逝,小玉也開始找男朋友,大部分都是離異有孩子的物件,她一方面跟自己說喜歡孩子,做後媽沒關係,一方面無法忍受男朋友心放在孩子身上,不怎麼關心自己。

朋友不太理解問“小玉,你既然喜歡孩子,為什麼沒讓你兒子跟著你?”

小玉無奈說“我覺得兒子跟著父親比姣好,現在男朋友選擇女兒跟自己,證明他是有責任心的人,雖然不怎麼關心我,但我還是想嫁給他,做後媽也不錯,我很喜歡孩子。”

這樣的回答,不知道是騙自己還是在騙朋友。

那些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當親媽當後媽的她們嫁得怎樣?

03 前夫家暴,先放手的愛得更深

小念離婚原因很老套,前夫家暴自己。

前夫家境殷實,離婚過程阻礙重重,但小念還是如願以償爭取到了女兒的撫養權,拿到判決書那天,小念開心的帶著女兒離開了這座讓她傷心的城市。

小念帶著女兒找到一份工廠女工的工作,孩子白天在全託所,母女兩相依為命。

但現實卻總是殘酷的,女兒在上小學前,小念發現由於戶口問題,孩子無法在當地入學,私立學校根本上不起。

女兒的爺爺奶奶找到小念,承諾給孩子最好的教育,並且不會阻止小念去探望孩子。

小念看著女兒,思慮了一週,還是把孩子送到了爺爺奶奶那裡。

面對好不容易爭取到的撫養權,現在又放手,同事朋友都不太理解小念。

小念心如刀割,她沒有辦法給女兒好的教育和生活,跟著自己只會越來越受罪。

選擇放手,是因為愛得很深,不能自私的把孩子留在身邊,卻不考慮孩子最需要什麼。

那些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不當親媽當後媽的她們嫁得怎樣?

感悟:

每個孩子的出生都是母親用命換來的,離婚時放棄孩子的母親不一定不愛孩子。

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每個人經歷的不同,別人沒有資格去評判。

但離婚時候,放棄撫養權大部分原因就是:

女方產後經濟能力普遍弱於男方;

帶著孩子不好再嫁;

想斷的乾淨;

離婚時,不同的女人選擇自己認為最重要的選項,孩子是否跟著自己不僅僅是博弈還有風險。

但那種離婚不要孩子的女人怕孩子耽誤自己再嫁的,往往找的也是自私自利的男人。

成年人的世界,大部分還是錢在哪裡,哪裡就有底氣,哪裡就有尊嚴。

女人首先經濟獨立,才能守護好對孩子的愛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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