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清初遷海令:未達到圍困鄭氏政權的目的,卻帶來不少副作用

清朝初年,鄭成功父子率領的鄭氏政權在東南沿海堅持抗清,對清朝的東南形成了極大的威脅,而這一切都離不開沿海漢民對鄭氏的物資支援,為了剪斷沿海漢民和鄭氏政權之間的聯絡,清政府在東南沿海數省實行了大規模的強制遷徙瀕海居民的法令,史稱“遷海”。

遷海令的背景

清朝正式釋出遷海令是在順治十八年(1661年),此時南明永曆朝已經瀕臨失敗,永曆皇帝已經於兩年前從雲南邊境進入緬甸,而李定國雖仍在中泰邊境堅持抗清,但是已經無法對清朝形成有效的威脅。而在夔東地區堅持抗清的“夔東十三家”僅僅佔有數縣之地,對於清朝來說更是無關痛癢。到順治末年,唯一能夠給清朝造成威脅的便是鄭成功領導的鄭氏政權。

1658年,清軍分三路進攻退守西南的南明永曆朝,李定國等戰敗,永曆朝已經岌岌可危,此時鄭成功見清軍主力集中於西南,便決定率主力北上展開長江戰役。鄭成功此舉一方面是為了緩解西南永曆朝的軍事壓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打算利用清軍主力遠離東南之時趁機擴張自己的勢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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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長江戰役

1659年二月月,鄭成功命各提督、統領、總鎮“速辦船隻,催完餉務,陷三月內齊到磐石衛所聽令”,正式展開長江戰役。當時鄭軍實力強大,北上的軍隊多達三千多艘艦船、十餘萬兵馬,還攜帶了紅衣大炮、銅百子炮等先進火器。而清軍水師原本實力就較鄭軍弱,又因大量軍隊在西南出徵未歸,導致長江沿線防守空虛,七月初九日鄭軍已經抵達南京城下。一時間,清廷震動,一旦南京不保,江南半壁隨之動搖,清軍在關內的統治將不再穩固,順治皇帝甚至為此驚惶失措,一度想要退回東北關外。

不過,因為鄭成功在南京城下的按兵不動,導致錯失良機,清軍援軍趕到後將鄭成功擊敗,為儲存實力,鄭成功決定放棄圍攻南京並退出長江,長江戰役失敗。但是清廷經此一役,清楚地知道了鄭成功的實力,為了削弱鄭軍實力,清朝的一些有識之士便建議“遷海”以斷絕沿海漢人對鄭成功政權的資助。

遷海令的頒佈和執行情況

但是“遷海令”也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經歷了一段比較長的過程。據《東華錄》記載,順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清廷就頒佈過命令——“嚴禁沿海省份,無許片帆入海,違者置重典”。順治十七年,福建總督李率泰也建議“遷同安之排頭、海澄之方田沿海居民入十八堡及海澄內地”。但是,這些命令和措施都是針對個別地區或者個別行為,並不是全面的“遷海”。

清廷正式釋出“遷海令”是在順治十八年八月,並且還派遣了欽差大臣到沿海各省巡視督查遷海令的執行情況。根據福建總督姚啟聖的奏疏“在當日原因福建海賊猖獗而議遷界,又因賊勢蔓延止遷福建一省之界不足困賊,故並遷及廣東、浙江、江南、山東、北直五省之界,是遷五省之界者其禍實始於福建之鄭賊也”,由此可知,遷海令波及到的省份為上述沿海六省,江南即指今江蘇,北直則為北京、河北一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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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界

那麼哪些人受遷海令的影響而被迫離開自己原本在海邊的家鄉呢?關於遷海的界限,有史料(如《福州府志》)記載是瀕海三十里,《魯春秋》則記載“內海禁嚴,沿海居民內徙四十里,許清野洋師,防其接濟,犯者不赦”,甚至還有說五十里、兩百里者。當然,這與各省各地的執行情況也有關。

比如,“閩以路為界,遂有不及三十里、遠過三十里及四十里者有之”,以道路為界,這樣便於操作,因為離海三十里這樣的界限很難界定,也很難劃分,以道路為界則能夠快速地解決問題。而有些地區的執行則顯得很隨意,“朝使至,偕督、撫大吏往相地焉。……至則立馬高岡,望見海波,揚鞭指畫徙界,往往山下紆折去海百餘里雲”。欽差大臣會同各地的總督、巡撫會同勘界時,往往很隨意,立馬高崗之上,以視力所至隨意劃界,這就給百姓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很多原本不在遷海之列的百姓也要遭受背井離鄉之痛。

遷海令的影響

隨著遷海令的執行,大批的百姓流離失所,還有很多人因不願遠離故土而“越界”被殺,而沿海土地也因遷海而荒蕪,對社會經濟造成了極大的損失。遷海令的主要影響有以下幾點:

一、大批的沿海良田和鹽場遭到廢棄。

我國擁有著漫長的海岸線,自古以來沿海百姓一直從事著漁業和鹽業,瀕海地區因此而富庶,但是自從遷海令頒佈之後,沿海地區的這兩樣產業遭到了極大的破壞。 “漁者靠採捕為生,前此禁網嚴密,有於界邊拾一蛤一蟹者殺無赦。漁者賣妻鬻子,究竟無處求食,自身難免,餓死者不知其幾。”鹽業也陷入困境,廣東原有二十九個鹽場,但是康熙“元年遷界,諸場多在界外”。“閩中鹽場有七,初遷多在界外”,因為沿海地區鹽場的被迫關閉,導致沿海數省不得不採買內地的鹽,導致鹽價上漲,百姓不得不“淡食”,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對於鹽民,更是影響生計。

此外,荒廢的耕地數量也十分巨大,據康熙二十三年工部尚書杜臻列舉的數字,廣東“七府所屬二十七州縣、二十衛所沿邊遷界並海島港洲田地共三萬一千六百九十二頃”,福建“四府一州所屬十九州縣,原遷界外田地共兩萬五千九百四頃”,此外浙江受遷海令影響的耕地也有數萬頃之多,原本的膏腴之地卻被荒蕪,多少百姓流離失所。

二、遷民流離失所

因為執行遷海令,沿海居民被迫內遷,但是他們到了內地之後並無產業、房屋,朝廷又不對百姓進行安置,導致百姓居無定所,又無安身立命之來源。“濱海遷民,初時帶有銀米及輜重,變賣尚可支援。日久囊空,既苦餬口之資,又苦棲身無處,流離困迫……謀生無策,丐食無門,賣身無所。展轉待斃,慘不忍言”。

很多遷民因生計沒有著落,反而投靠了鄭氏政權,參加了鄭氏軍隊反清,或者在內地落草為寇,這也導致內地居民深受其害,官員們也疲於奔命。

三、清政府稅收減少

因沿海耕地的荒蕪和鹽業、漁業的停頓,導致清政府的稅賦減少,康熙十二年福建總督範承謨啟奏道:“自遷界以來,民田廢棄兩萬餘頃,虧減正供約計有二十餘萬之多,以致賦稅日缺,國用不足。”

而此時,又正值清朝對內用兵之際,稅收不足自然需要加重對百姓的攤派,於是“惟以浙、閩、山東等處因遷而缺之課額均攤於蘇、松不遷之地,曰攤派,而鹽課之額極重矣。”

四、對外貿易因此停頓

雖然中國並不是一個重視貿易和海洋貿易的國家,但是到了明代中國的海上貿易已經發展到了一個很高的成都,明朝有專門負責對外貿易的市舶司,但是在遷海令執行之後,“片板不得下海”,海上貿易自然不可能了,市舶司也因此停頓。從康熙元年到二十年,清朝的海上對外貿易中斷了整整二十年。

解析清初遷海令:未達到圍困鄭氏政權的目的,卻帶來不少副作用

市舶司遺址

遷海令並沒有實現預設目標

那麼對國民生計造成如此重大影響的遷海令究竟有沒有起到作用呢?遷海令的原本目的是為了斷絕沿海百姓對鄭成功義師的物資供應,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失敗的。

在清朝之下遷海令之際,鄭成功率水師收復了被荷蘭人佔據的寶島臺灣,鄭成功和鄭氏後人在寶島之上開耕屯田,開展海外貿易,臺灣的經濟水平日益繁盛,“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鄭氏政權的自力更生,導致清朝遷海令的效果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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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成功擊敗荷蘭殖民者

清朝執行遷海令,對鄭氏政權並沒有造成致命的影響,卻導致自身遭受了稅賦減少等不利影響,當然最終深受其害的還是沿海百姓,界外的遷民流離失所、甚至為此喪命,而界內的百姓也因此而被攤派更多的稅賦,還需要承受遷民帶來的社會動盪,清朝遷海令可謂得不償失。

參考文獻:《南明史》、《東華錄》、《福州府志》、顧誠《清初的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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