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兩父母官賑災6年,卻貪汙1600萬,誕生清朝最大集體貪腐案

公元1774年三月,甘肅地區發生暴動,引起了當朝的乾隆皇帝的高度重視,他派數萬大軍去甘肅平亂,下達的命令是2個字:速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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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時間倉促,軍費兵餉便成了大問題,當時在甘肅藩司王廷贊便向乾隆寫了一封奏摺:“臣甘願將歷年積存廉俸銀四萬兩,繳貯甘肅藩庫,以資兵餉。”

王廷讚的奏摺是在“表忠心”, 把自己的畢生積蓄捐獻給國家,以作軍費,是忠臣賢臣的表現。然而,乾隆看了卻認為他“藏禍心”。他責問說:“王延贊僅任甘肅藩司,何以家計充裕?”要知道藩司在清代的官職序列當中為“從二品”,故多疑的乾隆有此責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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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乾隆便立刻傳諭已經在甘肅的大學士阿桂和署理陝甘總督李侍堯,嚴查王延贊家道和“捐監”的情況。

所謂“捐監”,是指凡是願意取得國子監監生學歷資格的讀書人,須按規定數目向當地官倉捐交谷糧,而一旦遇到遇到災荒,官府便可以用這些糧食來賑濟災民。

朝廷官員王亶望擔任甘肅布政使之後,他以甘肅倉儲不足,大力推行“捐監”糧米賑貸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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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執行的過程中,王亶望卻露出了貪官的本色,他把“糧食”換成了“白銀”,進行貪汙。上樑不正下樑歪,很快甘肅各級官員都沆瀣一氣的行貪腐之事。

於是原本用來“賑災”的糧食大部分流入了各級官員個人的口袋裡了。

據悉,從乾隆三十九年四月至四十二年初,“捐監”不到三年,便開銷監糧600餘萬石,而這些銷去的糧食,實際上都折成了銀子落到了貪官們的手中。

王亶望一邊大肆斂財,一邊還向朝廷邀功:奏報甘肅災情,說明“捐監”功績。結果,乾隆不明就裡,反而認為王亶望辦理監糧“有功”,把他遷升為浙江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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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亶望走後,王廷贊繼任了他的位置。

王廷贊做過安定縣的知縣,因為廉潔奉公,被安定縣百姓稱之為“王清天”。他上任之後,發現甘肅地區“捐監”的事上有大問題。但他最終沒有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於是,他便效仿“前任”繼續“捐糧賑災”行貪汙之事。

於是他從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初,辦理了監糧500多萬石,然後以糧換銀,全部中飽私囊了。

而那些想升官發財的人要透過送錢的方式,才能透過所謂的“捐監”步入仕途。這些人的錢則大部分都是從百姓手中搜刮來的,因此在王亶望和王廷贊擔任主政甘肅的六年時間裡, “旱災”不斷,最終導致農民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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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在王廷贊表忠心時,乾隆發現了破綻:王廷贊在任“甘肅布政使”的年俸,大概7560兩,在任三年總收入一共才22680兩。也就是說他這三年不吃不喝,也達不到“廉俸銀四萬兩”這個天文之數。

與此同時,率軍前去平叛的大臣阿桂等人向乾隆彙報了“平叛”的情況時,提到甘肅地方經常陰雨,往往延滯用兵,特別是官軍將蘇四十三義軍逼到蘭州城外華林山上之後,由於期間大雨不斷,華林山久攻不克。

看到“甘肅大雨”使得朝廷派出的平叛大軍作戰不利事,乾隆想起王亶望、王廷贊等人之前連續六年向朝廷奏報的“旱災”之事心存疑慮,甘肅經常下大雨,怎麼連年旱災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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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雄才大略的乾隆立即派人調查甘肅“捐監”冒賑一事。

據悉,王亶望共收捐糧食800餘萬石,將糧食折算成白銀之後,是以每名前去“捐監”的人按55兩來計算,王亶望在任期間所收的白銀至少達1000萬兩。而王廷贊共收納監糧500餘萬石,如果按照同樣的比例折算成白銀的話,至少有600多萬兩。

1600萬兩白銀,甘肅百姓能承受過來,不反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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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水落石出後,乾隆皇帝龍顏大怒, 進行了嚴處:在“冒賑大案”當中,凡是貪汙20000兩以上的官員全部處斬,結果包括王亶望、王廷贊在內的56名貪官被斬殺,46名官員被革職、杖流,更有10多名官員突然病故和畏罪自殺。

就這樣,清朝歷史上最大的集體貪腐案件以血淋淋的教訓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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