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話美國原住民

閒話美國原住民

美國原住民是一個廣泛的概念,包括美國本土原住民(即“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原住民(即因紐特人),以及夏威夷及其它太平洋島嶼原住民(棕色人種)等。

大多數人口歷史學家認為,北美大陸上的美國原住民,是原居住在亞歐大陸上的居民在不同歷史時期,透過冰河或海平面降低所形成的“陸橋”、“冰橋”,以及原始航海書等方法,在歐洲白人之前移居所形成的,著名人口歷史學家杜比因斯(Henry Farmer Dobyns, Jr。)認為,1492年即歐洲殖民者抵達美洲前夕,美國本土原住民人口總數當在1800萬以上。

白人殖民者的到來導致了美國原住民的滅頂之災:為掠奪和奴役人口,他們大量捕捉土著,導致人口損耗;為搶奪寶貴的財富和土地,他們利用手中超越幾個時代的武器、工具,肆意驅逐和殺戮原住民。比這些有形殺戮更可怕的,則是看不見摸不著的瘟疫——北美原住民長時間與世隔絕,在歐洲白人中司空見慣的“小毛小病”,往往可以在短時間內給措手不及的原住民部落帶來滅頂之災。

所幸白人殖民者的胃口被有限的人數所制約,而不屈不撓的原住民則在與白人的鬥爭中獲得了成長,至18世紀,許多北美原住民部落已學會了此前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新式鬥爭和生活方式,包括騎馬和使用槍炮,一些更聰明的部落則仿效歐洲人,建立了類似國家雛形的更先進的組織形式(如著名的“易諾魁聯盟”Haudenosaunee),一度為自己爭取到了有限的權益,和寶貴的喘息之機。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美國的獨立反倒將美國原住民推入更加黑暗的深淵。

早在美國獨立之前,已“定居化”的北美十三州和佛蒙特等殖民地白人定居者,就為了自身私利,積極對附近原住民部落展開“討伐”,由於攸關土地、財產乃至生命,這些“革命者”在驅逐、屠殺原住民方面甚至比“正宗”歐洲殖民者更殘忍、更無所不用其極,美國“國父”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等“大陸軍”的締造者,幾乎個個都是“民兵時代”殺戮印第安人的急先鋒。嚴酷的現實迫使許多居住在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的原住民部落在北美獨立戰爭中選擇和英軍結盟,而美國的最終獲勝則使得這些原住民部落為免遭報復,不得不尾隨獨立戰爭的失敗者逃入加拿大境內,令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許多歷史悠久的原住民部落就此絕跡。

新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出於種族主義原則和利己主義私慾,在1787年第一個版本的美國憲法中,就藉口“印第安人不納稅”,剝奪了他們的一切公民權。英國勢力被驅逐後,以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和戰爭部長諾克斯(Henry Knox)為首的美國政要提出所謂“文明化”原則,即使用暴力強制性同化、清洗在美國版圖內的原住民。

更令原住民恐懼的,是美國擴張的步伐:他們很快從阿巴拉契亞山脈以東擴充套件到密西西比河流域,並隨即透過1830年《印第安人驅逐法》(Indian Removal Act,),將世代居住在這裡的原住民及其部落趕出家園,剝奪財產,強行沿著“眼淚之路”(Trail of Tears向西驅逐。隨著美國的擴張一步步“從大海(大西洋)到大海(太平洋)”,原住民的“眼淚之路”也不斷向東延伸,直至被趕得上天無路、入地無門。

不甘毀滅的原住民在19世紀下半葉掀起了聲勢浩大的武裝反抗,對)此美國不惜動用整團、整師的聯邦軍隊加以毀滅性打擊,“只有死了的印第安人才是好印第安人”((The only good Indian is a deadIndian)這句令人毛骨悚然的“名言”,正是曾任美國總統的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Roosevelt)在1869年帶兵殘酷鎮壓原住民反抗後,對被迫屈服的原住民首領圖薩維(Tosawi)所說,也正是美國血腥屠殺原住民的經典縮影。

瘟疫、驅逐、屠殺……1800年,居住在美利堅合眾國版圖內的原住民總數已不到60萬人;到了1890年,儘管美國領土擴大了好幾倍,但居住在美國領土上的原住民總人口,卻再次下降到約僅25萬,且幾乎全部集中在面積狹小、貧瘠落後,被切割得支離破碎的“保留地”裡。儘管1871年《印第安人保留地法》(IndianAppropriations Act)總算承認了原住民部落在保留地內合法居住的“權利”,但這些“權利”卻實際上是以剝奪更多權利為代價換來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了“民族自決”之風,美國也不得不開始緩慢且有限地檢討自己的原住民政策。1924年6月2日,美國聯邦政府終於透過《印第安人公民法》(IndianCitizenship Act),宣佈美國本土原住民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此時上距美利堅合眾國成立,已過去了近一個半世紀。

二戰期間,廣大原住民踴躍參軍參戰,並利用本部落語言罕為人知的獨特便利,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可參見電影《風語者》Windtalkers),這位戰後原住民地位的進一步提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但實際上,美國許多州仍繼續頑固抵制賦予原住民平權,尤其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知道1968年聯邦《印第安人民權法》(CivilRights Act of 1968)透過,這一局面才從法理上結束,但“玻璃天花板”仍無處不在。

經過近100年的休養生息和恢復,如今美國大陸原住民(包括“印第安人”和因紐特人,不包括夏威夷人等太平洋島嶼原住民)總人數已近300萬(2010年人口普查為293。2248萬),加上自認“原住民”的混血人種,總人口在522萬人以上,但在美國總人口中的佔比也不過區區1。2%而已,其中絕對數量最多的是加利福尼亞州(110萬),佔比最高的是阿拉斯加州(19。9%)。

如今在美國大陸,得到官方承認的原住民部落總計574個,其中約一半原住民人口居住在“保留地”,儘管經過不懈努力,一些原住民部落爭回了部分土地、土地上權益,或獲得些許遲到的補償,但和其祖先當初被奪去的相比,不過九牛之一毛。

2021年3月15日,美國聯邦參院以51票贊成、40票反對、9票棄權,通過了對聯邦內政部長哈蘭(Deb Haaland)的任命,這居然是這塊土地原本的主人——美國原住民有史以來第一次獲得美利堅合眾國的聯邦內閣部長職位,這已足夠為美國原住民的歷史和現實處境,作出濃墨重彩的“訓詁”和“批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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